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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打印本页]

作者: queen423    时间: 2009-12-28 14:42
标题: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跟规定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有什么区别
作者: 殇の奉孝    时间: 2009-12-28 19:28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可以参考以下资料: 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 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度下的加班。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 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度下的加班待遇。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待遇。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 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休;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作者: queen423    时间: 2009-12-29 09:19
标题: 回复 2F 殇の奉孝 的帖子
谢谢,在问一下那些人适合不定时跟综合呢
作者: anny7922    时间: 2009-12-29 12:31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我们公司是零售业企业,保安、保洁、营业员、收银员、工程等需要倒班的岗位均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作者: 甄命天子    时间: 2009-12-29 13:55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简而言之,如果你们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话,申请不定时工作制会大大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少发很多加班费的
作者: xzgl10    时间: 2009-12-29 14:05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D 最主要的好处就是可以少发加班工资,对于企业而言。周六周日加班最多只要付1.5倍的工资。
作者: maynir    时间: 2009-12-29 14:46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了解 学习了
作者: jbtlzf    时间: 2010-1-3 11:55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了解 学习了:+
作者: 小茂茂    时间: 2010-1-4 11:44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学习了,以前还不知道呢
作者: crystal_zhang    时间: 2010-4-27 23:16
标题: 回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了解 学习
作者: 菜菜2008    时间: 2011-6-18 10:06
我们单位上班时间周一~周五9:00-12:00,13:00-17:30,周六9:00-12:00,13:00-14:00,,,,,,7.5小时/天*5天+4小时/天*1天=41.5小时/周,,,,,比法定的8小时/天*5天=40小时/周,,,,,每周多了1.5小时,,,,按41.5小时/周上班,员工都是没有加班费的,,为此,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去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目前已经获得批准,,,,,,,我想这个申请的批准,意味着我们按41.5小时/周上班是合法化了,,,,,
作者: jerico    时间: 2011-6-18 20:27
多出来的1.5还是要付加班费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样安排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你们安排7.5小时/每天对员工来说与8小时真的没什么差异,周六你那4小时对于员工来说和8小时差异也不大了,一天的中间被占用了。当然法律是你们是没问题,但是从道理和人情上确实做得比较“刁”,不知道你们薪酬福利如何,不然这企业员工流动率肯定很高。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2-12-18 10:03
我们公司除了标准工时以外;能保证每周、每月、每季度、或者半年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时时间的都申报综合工时,一般计件的都是;最后一类值班的,高管、司机都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司机这种合同就直接把工资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市最低工资标准数为基本工资,另一部分明确写着是固定加班工资。即便以后工时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劳动仲裁时候也会给自己留点后路,拿劳动合同的加班工资减少企业加班风险。。。感觉有点算计员工,但是针对一些给高工资还不满意的员工离职带来的风险还是很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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