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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x_萤火虫 时间: 2009-12-29 13:45
标题: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公司有一名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欲与其解除合同(该员工长期以莫须有的原因从医院开出诊断书,长期休假,公司与医院进行多次交涉,医院拒绝出示病历)该员工对于是否续签合同的态度不明确,并且提出如果公司不与他续签合同,他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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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c* A- }* }) g请问各位,对待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有没有相适应的法条来限制该员工的无理要求?
作者: feijichen 时间: 2009-12-29 13:54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第一,指定一家有实力、信誉好(最好是当地三甲医院)的医院对其进行体检,确认其身体健康状况,如拒绝参加,则保留该通知(最好用EMS通知)* ^# y" j& W. |6 x- X
第二,维护原有待遇跟其续签合同,但是明确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周期、考核结果运用等事宜,逼迫南郭先生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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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x_萤火虫 时间: 2009-12-29 14:17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感谢回复,并对第一点表示认同!
8 [& n9 A* v* c, `5 i! c/ b但是该员工现在在“病假期间”,根本不来公司上班,劳动合同法39条也无法实行,对他的考核 也无法落实,很是困惑!!
作者: hsnjfhr 时间: 2009-12-29 14:31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他请病假,你们领导有没有签字?即假条是否有效的问题。% h5 G$ d% C8 B1 g: h# s
若假条无效,可以员工奖惩条例累计旷工15天的相关条款达到合法解除的目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 文修 时间: 2009-12-29 14:54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楼上的办法都不错,楼主可以考虑。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09-12-29 15:05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你们这样的情况,应该对你们公司的员工手册中做些改进,比如对病假要有严格的限制,比如病假天数越多,审批的级别越高,不是说员工把病假单扔过来就可以走人了,也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休假的手续。1 @: m. G% F6 d( N! F. N
可以在员工手册中注明,公司只承认某个等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如果病假超过一定的期限可以要求员工到制定的医院去复查,如果复查的结果与之前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查的结果为准。还有就是请假天数超过一定天数的时候,不单要员工提供病假单,还有看病的时候的就诊记录,一些化验报告等等,病假不能员工说了算。! G1 z8 ~% r+ M. ]: f* |
如果员工拿的病假单不符合公司的要求,那么公司可以不承认他的病假,如果他不来上班,那就按旷工处理,超过一定的天数(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直接让他走人。! _7 f% T0 j ^! G8 i
至少现在很多医院,大医院的医生都不会随便开病假单,即使是开也是有天数限制的,估计你提到的医院也不怎么样。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09-12-29 15:09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刚才4楼的提到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初,《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
作者: 冲浪 时间: 2009-12-29 16:10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楼的应该好好学习,回答这么低级的问题,不要误导网友.
作者: yang0525 时间: 2009-12-29 16:27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第一:员工病假如果单位同意了,最好与其签订病假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1 @$ T* T, `0 c, F+ b; e
第二:不同工作年限有不同的医疗期,如超出医疗期,可以与其进行沟通,本岗位不能胜任,可以找一个企业认为他不能胜任的岗位,这样就可以逼迫他还是不能胜任,这样企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一定的补偿;# U' g( Q/ D+ G
第三:找他违反企业规章的行为,按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JAY123 时间: 2009-12-30 11:30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要掌握主动权,不能让员工牵着鼻子走!
作者: xiaolianglizhi 时间: 2009-12-30 11:40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遇到这种人,无语呀……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看来不是很完善哟。
作者: leizaiqiang 时间: 2009-12-30 11:59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医院拒绝出具员工病历?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员工要求医院提供,医院总不能不提供吧。员工请病假,企业要看病历是很正常的事情。进行取证,如果员工不能提供病历,或提供病历显示无疾病,依法处理。
作者: qdxayly 时间: 2009-12-30 14:01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最好去大医院体检
作者: vinvidan 时间: 2009-12-30 19:36
标题: 回复 1F yx_萤火虫 的帖子
我觉得你们的员工手册需要改进了,请病假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如请病假1天之内,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例证明和疾病证明书;请3天以上,出具甲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这样的人事制度已公告,就可以开始执行的了。这个问题不就觉得了嘛。
作者: 女强者 时间: 2009-12-30 20:58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医疗期是否过了,如果医疗期满,不能工作,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作者: 非常人贩 时间: 2010-1-3 18:00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第一、规章制度中对病假审批进行约束,例如:病假2天以上,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病历以及医疗缴费单据。因为,休假证明太简单了,根本无法核实。但是病历,尤其是医疗缴费单据是很难做假的。
" q" d v% p- a第二、查看医疗期相关规定,看该员工医疗期是否已满,若医疗期已满,那么公司可直接终止劳动合同,按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即可。若该员工医疗期未满,则延长自医疗期满,再终止劳动合同。
作者: 兰色小旋风 时间: 2010-1-3 18:49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楼上各位说的都很有道理,但如果碰上棘手的病假情况,恐怕不管用,我这里就有一个员工因为和主管闹了点矛盾,连续几个星期请病假,病假条上面写的是高血压,病假卡员工也愿意提供,也愿意和我们去任何医院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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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个事情我们还去过医院了解过情况,医生表示他确实有高血压,现在病人要求休息,作为医院来说也不敢贸然处置,如果不给他请病假,在医院门口晕倒了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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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 z$ y1 ]2 k, P5 B最后实在没办法,只有一方面和他沟通,另外等他医疗期结束了再说了。
作者: 文修 时间: 2010-1-4 11:18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如果你们能找到确实的证据证明该员工利用假单来逃避上班,那么他就是在欺骗公司,公司可以据此来与他解除劳动关系,我建议最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此类事件是最佳选择。
作者: 冲天炮1 时间: 2010-1-4 15:05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首先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 [+ ~/ O. l) w$ l- _8 r$ V二是看是否超过医疗期规定。3 B1 L( W# I# p0 ~& J. e* r: J
但这些都可能有承担经济赔偿金的风险。
作者: 一个人在外流浪 时间: 2010-1-4 15:49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一、续签劳动合同。二、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0-1-6 13:14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该员工休假是否超过规定的医疗期?因为医疗期内是不许解除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时,可延至医疗期满.然后根据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7 }! B7 S' K3 V: A8 {( @2 w( P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
作者: 燕然hrm 时间: 2010-1-6 16:30
标题: 回复 8F 冲浪 的帖子
企业有自行制定员工奖惩的权利,只要按照法定程序就可以。
作者: 美好圣诞节 时间: 2010-2-24 12:12
标题: 回复 2F feijichen 的帖子
如果按照二楼第一种做法,通知他去指定医院检查,但是他拒绝。之后公司应该怎么做?
作者: 闲梦江南梅熟日 时间: 2010-2-24 16:55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把楼主的帖子一分为二、分开来看。
1、公司有一名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欲与其解除合同(该员工长期以莫须有的原因从医院开出诊断书,长期休假,公司与医院进行多次交涉,医院拒绝出示病历)
这个属于病假职工的管理问题。
HR必须要有一种风险预警的意识,就是说多远虑才能少近忧。一个职工请病假,首先就要有跟企业实际相匹配的审批制度,一次可以请多少天?该提供哪些证明,谁审批等等。如果合同快到期了,那么再请病假企业就要慎重了。
另外,要做好医疗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合同到期、医疗期也到期了的,企业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该员工对于是否续签合同的态度不明确,并且提出如果公司不与他续签合同,他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像这样的职工,我觉得解除合同,按规定支付补偿金让他走人最好。如果不想支付,那续签合同、调整岗位、等等,我觉得将来还会有争议,长短不如短痛,不要留下“害群之马”。
作者: 欧阳柳 时间: 2010-11-5 11:29
好好学习了
作者: krinin 时间: 2010-11-5 13:15
第一,指定一家有实力、信誉好(最好是当地三甲医院)的医院对其进行体检,确认其身体健康状况,如拒绝参加 ...) X& j y- i) k9 D: _ U7 E% y
feijichen 发表于 2009-12-2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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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有一点,能够随意变更考核内容吗?或者说与续签合同之前的条件明显有差异。因为续签合同中不光是待遇不能降低才违法啊。劳动条件或者劳动强度也算啊?
作者: krinin 时间: 2010-11-5 13:17
现在的企业怎么都不愿意支付补偿金啊。也没多少钱嘛?
, n3 d g$ M8 L另外楼主的问题就是一个医疗期的问题,不是国家有个标准嘛,超过那个标准就可以解除合同啊(只不过还是要支付补偿金,不用支付双倍赔偿金而已)
作者: lihengyan 时间: 2010-11-7 21:33
学习中,我认为在员工手册中注明病假期限限制。% T2 D9 E8 s4 J" y9 q. H
但是还有疑问就是:如果员工的病情属实,病假属实,作为企业该如何处理?超过员工手册规定的期限,比如说病假超过15天的话,就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合同吗?
作者: 征途的记忆 时间: 2010-11-10 02:00
请问这个定义的来源?那本书?谁写的呀?
作者: krinin 时间: 2010-11-10 15:13
学习中,我认为在员工手册中注明病假期限限制。
+ a+ U8 C# Z. j0 _! Z9 c但是还有疑问就是:如果员工的病情属实,病假属实,作为企 ...6 i: y+ Z8 ?$ J: X$ K$ l7 ~
lihengyan 发表于 2010-11-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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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们公司的规定比国家法律还大。任何规定都应该在法律下面制定吧。比如国家规定3个月的时间,你就可以制定,3个月,4个月等等。但不能少于3个月,1小时都不行。你不能规定了一个违法的规定然后即使员工签了字也无效。比如国家规定不能杀人,那你规定可以杀人然后签字,你说你的规定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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