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加班费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09-12-30 10:29
标题: 加班费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子的,明天就是2009年的最后1天了,公司里面的生产很忙,这个月的车间里员工的加班暴多。我们公司是申请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以年度为计算周期),这个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也是得到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批的。目前公司里面有好几条生产线是每天都需要加班的,我们现在是翻两班,第一班是830-1700,第二班是1700-0130,问题出现了,按照以往如果次日是国定假日的话,我们会调整排班,第一班700-1530,第二班是1530-2400,这样就可以避免安排员工国定假日工作的问题。

今天有几个班组长来问,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因为紧缺物料的原因,这次上班必须得按照原定的时间,那么第二班的人最起码要到130以后才能下班。那这11日上班的1.5小时怎么结算工资给员工。

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里面的十三(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如果这1.5小时结算加班费,那么对于第二班的员工来说,他们的正常上班时间就是6.5小时,那么工时就不满了。

问题:

最好的操作办法是什么。需要支付1.5小时3倍的工资吗?


作者: 哈宝哈    时间: 2009-12-30 11:19
标题: 回复:加班费的问题
这1.5个小时没有问题啦,就按平时的算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
作者: 非常人贩    时间: 2009-12-30 17:46
标题: 回复:加班费的问题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下: 1、员工总工时超出额定工时的部分,需要按1.5倍计薪; 2、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按3倍计薪; 因此,需要按3倍工资计算这1.5小时的加班。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