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助师)取证培训班招生简章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1年8月正式颁布。为了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配合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考试认证工作的开展,培养合格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中国劳动学会,面向全国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的鉴定试验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2、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 两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
(3)、具有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4)、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六年以上。
二、报名办法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个人工作证明,1寸黑白照片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三、培训与考试
为了方便全国各地学员,本中心采用面授与函授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循环开课。集中参加每年5月、11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
四、收费标准
助理人力资源师:1120元/人 人力资源师:2480元/人 高级人力资源师5800元/人
(包括:教材费、考务费、鉴定费、培训费、报名费)
五、培训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资福利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
六、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助师)资格证书》
网 址: www.zhilian.org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满庭芳园A座603
联系电话:(010)51652829 62161026 13810112991
联 系 人: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