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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19 18:34
标题: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案例:

$ g! w9 d3 `- a) g/ R1 Q

人物:我公司一名物业文员

, |% r) P, B, S( O

入职时间:2009年11越9日

$ y2 e7 O. [9 G7 Q& d& z

被辞退时间:2010年1月19日

# M/ m* O! ~* j: ?2 B7 d

 

* u( s- v& J- g& ~5 V

公司劳动合同的约定:按公司规定,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

( ~4 F5 e i! r; [6 `, _0 m2 a$ |

 

: n j, _% @& S8 Z1 F6 j: U

公司实际情况:该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跟该员工达成口头协议,试用期延长至3个月,但是延长的这2个月的工资按正式员工工资发放,该员工同意,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未能及时在一个月内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月19日,公司决定解除该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理由是:该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该员工工资算到2010年1月31日,按全勤计算工资。该员工不服,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员工目前抓住这一点不放。

- b. V0 n4 ?; b0 G# C) \3 o( i2 ^

 

4 P) @; p: ~# u! B) I) z0 Q

说明: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公司确实处于理亏的一面,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这名员工顺利离职,前提是公司不愿意支付2倍的工资,也不能让员工提起仲裁

f+ J* a/ m, v1 S3 Y1 W: {1 T

 

8 E' Z. p7 H3 `" I4 |9 Q; ^- r

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各位网友,有何高见?即不支付双倍工资,又避免仲裁,还要员工顺利离职?


作者: 兰色小旋风    时间: 2010-1-19 20:18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很明显楼主公司管理很混乱" @- J: w. m, G/ g 1、一个月内未与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E. X8 |5 p) ?4 g- S" j4 v2、一年劳动合同之前试用期一个月,后又试用期延长至3个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2个月。 5 [2 L" v9 ?9 R- u3、因为合同都没签订,所以根本就谈不上有试用期了。( t0 l) z5 S [* ~* u/ U2 K 种种混乱纠结在一起,而你的想法是:如何让这名员工顺利离职,前提是公司不愿意支付2倍的工资,也不能让员工提起仲裁。 h1 y) L9 E; u( v0 l4 Q 那只能是无解了,还是协商解决吧,但最重要的抓好后面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了,不然此类问题将层出不穷。6 d; ` Y# |" f; ^& ?+ ~! U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19 20:48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是啊,2楼的,你说的很对,其实我知道是在违法,可是公司给出了难题,公司不管你怎么办,顺利解决这事情就是了,没办法,这次人员解雇,其实我作为人力资源部的,也很恼火,在通知我们之前,就已经通知员工了,所以我们只好这样了
作者: 老北京    时间: 2010-1-19 21:40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1.和仲裁搞好关系,拖一下, t9 s( {& P3 y 2.和员工沟通8 ?& p* U% K( u4 U& q+ l 3.掌握底限,可以适当给予一点补偿 ( \' y- }- A0 j, Q% k
作者: 梦想在望    时间: 2010-1-19 23:15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的确无解,协商把损失降到最小吧1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0-1-19 23:32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楼主说的案例,我遇见过类似一个。5 S7 r6 m+ }0 o9 f6 }% s B广告公司招用了一业务总监D,结果业务总监在外面因工作上原因,与老板在电话里闹得很不愉快。老板于是通过电话口头通知不要D不要回来上班了,D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D还提供了电话录音以证明是老板无理由辞退他的。就因为D做了录音,可把老板气坏了,声称不惜一切代价也不让D案件胜诉。实际情况是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无考勤管理。1 e' o' z0 {9 l! l) A1 |6 G' I 坦白讲,该老板的要求很过分。但是,后来我还是想了个办法,然后该办法也顺利实施,结果呢就是,嘿嘿,D一分钱都拿不到。9 d. U7 x5 u( J1 n6 ^ 到底是什么办法呢,哈哈,没办法,咱的《安同学告诉你那些事儿》没什么人看,咱在别人的帖子里打打广告,在接下来的《安同学告诉你那些事儿》,你将看到该办法。9 V' D! j/ W: r+ P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0-1-19 23:46
标题: 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quote] 原帖由 景逸轩 于 2010-1-19 18:34:00 发表
3 T2 N$ Y8 j1 D

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各位网友,有何高见?即不支付双倍工资,又避免仲裁,还要员工顺利离职?[/quote]

+ h3 _ @; j0 Z2 o

 

% f1 i- Q) O! d& S

员工的想法是求财,而且,别人的确有道理的地方。这点单位不能不服。

8 ]& a6 F" f5 @8 ]" h" M

单位不想让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想顺利让员工离职,唯一的机会就是让员工满足求财的目的,可单位又不愿意支付双倍工资。因此,看起来此题无解。

, V: T# m- R/ {, @5 z

作为处理此事的人员,只能说,妈的,真倒霉。可怎么办才好呢,由此,我就天马行空地乱想一通,单位不愿意出钱,你又想把事情处理好,那你就出钱吧。哈,那就是真的,妈的,真倒霉透顶了。哈哈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0 08:51
标题: 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quote] 原帖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0-1-19 23:32:00 发表
楼主说的案例,我遇见过类似一个。
B广告公司招用了一业务总监D,结果业务总监在外面因工作上原因,与老板在电话里闹得很不愉快。老板于是通过电话口头通知不要D不要回来上班了,D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D还提供了电话录音以证明是老板无理由辞退他的。就因为D做了录音,可把老板气坏了,声称不惜一切代价也不让D案件胜诉。实际情况是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无考勤 [/quote]

) e4 T/ T# ^ b& d! s

 

# Q0 I' @' Z O0 M; p

谢谢安同学,我在看你的帖子,呵呵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1-20 10:08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该公司的人事大有可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在混乱!) M# I0 u- H- d$ F 先说后果。) f& ~9 ~: I n) i# \$ C1 c 若员工提出仲裁有可能申请: ) ~, s/ Q- t9 |5 c( e- S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该员工到现在还没有劳动合同吗?)那就要赔偿2个月工资了。 8 J# `# Q3 x) F6 v( |% F, X1 A2.违法辞退,又是一个月工资(按半月计算,双倍). A$ a1 W; \' j, l' v 总计3个月工资。 2 p" g3 b q" j- c# F$ H' e所以,综上建议以1.5个月协商补偿为底线!9 M; @+ ^0 I" Y& y# L 要不就拖她个一、两年,只好这样! % r- f. J/ v# I# x) J1 `' ^1 r6 s多做下员工的工作,她现在只要双倍工资,好解决的! % j8 t0 q5 m* e- j/ C还有公司领导层肯定认为人力资源是玩笑!1 n) {: j! j$ d5 p 想怎么玩都行,其实,也可以让员工去仲裁,- G# T; ~, J' Q* \) K: C" v, W* ` 让上面知道人力资源像他们这样玩是要吃亏的! 1 n4 j( y4 x) Q4 K1 b/ n那样你也好做工作!4 b+ G% J, h/ K" x6 i 最后祝你工作顺利! & o$ W3 o9 p. Z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0 13:32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结果出来了,谈话失败,
作者: 和萨    时间: 2010-1-20 13:59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公司的违法行为在先,你要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员工协商解决,要不想花钱就是让员工在回来上班,并补签劳动合同及购买保险,在以后的工作中觉得员工是是不能胜任工作,通过调岗培训,在不能胜任工作,让他自己知难而退:Z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0 16:43
标题: 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quote] 原帖由 和萨 于 2010-1-20 13:59:00 发表
公司的违法行为在先,你要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员工协商解决,要不想花钱就是让员工在回来上班,并补签劳动合同及购买保险,在以后的工作中觉得员工是是不能胜任工作,通过调岗培训,在不能胜任工作,让他自己知难而退:...... [/quote]

* d' o) a8 O1 Q& b8 B) Y

 

# K1 \2 L+ n K2 ?8 H/ ^( a1 U% j

恩,我们已经采取了这个措施,但是劳动合同还存在一个问题,还在协商中,谢谢和萨


作者: feijichen    时间: 2010-1-20 17:35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1、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前进入公司且担任HR,但仍然出现这种情况,那么LZ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理所应该;
2、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后进入该公司且担任HR,但未及时提出并修改,那么LZ也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无可厚非。
3、总之,建议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毕竟我们这些HR就是因为不专业人员太多,滥竽充数,造成跟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相比工资有点距离。谢谢。
作者: xiaolianglizhi    时间: 2010-1-21 10:28
标题: 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quote] 原帖由 兰色小旋风 于 2010-1-19 20:18:00 发表
很明显楼主公司管理很混乱
1、一个月内未与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一年劳动合同之前试用期一个月,后又试用期延长至3个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2个月。
3、因为合同都没签订,所以根本就谈不上有试用期了。
种种混乱纠结在一起,而你的想法是:如何让这名员工顺利离职,前提是公司不愿意支付2倍的工资,也不能让员工提起仲裁。
那只能是无解了,还是协商解决吧,但最重要的抓好 [/quote]

E U% E6 A) h9 l/ b

 

( U5 C6 F7 {4 @ j4 ^

 

& O5 o8 k/ Y% `5 y" v# L

 

2 r' Y: C/ N0 e8 S

 

" r8 j" e1 t7 u6 ~

觉得这位说得很有道理。

. p) V: s/ S! s+ U+ B' P* R

 

. M2 `! {" t/ q, ]( j

很能理解楼主的苦恼,现如今的老板,当企业出现问题时,就会给相关部门下死命令,我不想出钱,你必须想尽办法帮我解决……而不管做为相关部门,处理起来会有多困难。

: R7 V; o0 p' m% y& }

 

0 D6 E9 _) m7 |

期待楼主处理结果。


作者: li_hangzhou    时间: 2010-1-21 15:35
标题: 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quote] 原帖由 feijichen 于 2010-1-20 17:35:00 发表
1、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前进入公司且担任HR,但仍然出现这种情况,那么LZ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理所应该;
2、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后进入该公司且担任HR,但未及时提出并修改,那么LZ也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无可厚非。
3、总之,建议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毕竟我们这些HR就是因为不专业人员太多,滥竽充数,造成跟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相比工资有点距离。谢谢。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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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9 L9 O% K5 r5 F, B; L- U

feijichen  说得很有道理!作为HR从业者,就应该是专业的,也建议更多的HR参与到我们这个网站来,多学习多了解,多分享各自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案例,以便大家共同学习、集思广益!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2 09:12
标题: 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quote] 原帖由 feijichen 于 2010-1-20 17:35:00 发表
1、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前进入公司且担任HR,但仍然出现这种情况,那么LZ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理所应该;
2、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后进入该公司且担任HR,但未及时提出并修改,那么LZ也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无可厚非。
3、总之,建议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毕竟我们这些HR就是因为不专业人员太多,滥竽充数,造成跟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相比工资有点距离。谢谢。 [/quote]

; U9 I' t. n' x: w! w5 d/ O

 

0 K2 Z; f. c! q C; N

看这位仁兄说话确实很晕,我是不是合格的HR不是您这样评定的,而且你说我不适合做HR,那请您给个完善的理由,您了解我吗?所以在了解之前请不要做人身攻击,也请您看清楚我的案例,我说过了,我们确实存在违法。首先我不是什么不专业的人,也不是什么滥竽充数的,我是正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5年,在企业中有些事情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毕竟我们是员工,我们的老板还做不到把HR当成伙伴的地步,所以有些事明知道是违法的,只能是尽力把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做到一个大概的平衡,再纵观整个国家的HR状况,又如何呢,有几家真正是完全合法的呢?我们单位在合法这一方面做的还算比较完善,这次的事件确实是我们劳资专员的疏忽,首先我不是劳资专员,我是绩效专员,其实在此发帖的目的,就是想集思广益,借鉴些大家的看法,做事不外乎法和情,既然法我们是劣势,那么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在于情,公司也是这样的意思,只是说可能在赔偿数额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如何解决这个分歧是我们要做的事,这个跟是不是专业的HR似乎联系不是很大。

# Q8 g3 X2 v5 u- m8 l2 B! W" g3 Z' d

感觉这位仁兄说话过于偏激,且存在人身攻击,请您道歉!!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2 11:39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安同学,没关系的,呵呵,你也没说过分的话,呵呵,谢谢你给我加了那么多分:Z
作者: 安娜卡列妮娜    时间: 2010-1-22 12:08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真是个烫手的山芋,走法律程序肯定是行不通的,那只能与员工协商处理,发挥个人影响力和说服力,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其实我们公司也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大多私营民营企业都没这样规范.
作者: feijichen    时间: 2010-1-22 14:11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日前本人在论坛里发言,说中国有些HR是“滥竽充数”,事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再三考虑,觉得此言是不妥当,故特此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幸祈谅鉴。即:中国HR中的有些HR没有滥竽充数!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2 14:23
标题: 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quote] 原帖由 feijichen 于 2010-1-22 14:11:00 发表
日前本人在论坛里发言,说中国有些HR是“滥竽充数”,事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再三考虑,觉得此言是不妥当,故特此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幸祈谅鉴。即:中国HR中的有些HR没有滥竽充数! [/quote]

% z; s5 U. V3 D+ h+ |3 }

您这个道歉我不接受,并没有为“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这句话而道歉,所以我不接受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5 09:11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处理结果:7 N. l; e! ]; o' w; m 1、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继续录用该员工1 Z0 d5 y$ J+ X7 Z4 Q4 g 2、该员工不同意继续留任,坚决辞职,要求赔偿,公司已经就赔偿问题与该员工达成一致意见,见第3点9 i, w/ P5 ]4 a! b3 _$ b 3、乙方(员工)2010年1月份工资结算至1月22日。甲方(公司)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800元,两个月社保1120元(此为甲方应缴纳社保中心部分)。员工接受。: F. T# f- s2 Z/ H 4、员工同意订经济赔偿协议 8 w! M u. J. u9 l+ z3 Z & x) D2 I7 a. R8 t6 w0 R w" [甲方:北京xxxx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 _5 R) |5 D4 _7 [# Y0 j5 C+ R$ o乙方:_________0 D: X+ @# V2 V0 D8 }. E- g% w 0 _; d' A4 v* o9 m6 p 第一条 乙方自愿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且乙方工作已交接完毕。. N+ C- c0 t; q% T V, W% g 第二条 乙方2010年1月份工资结算至1月22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800元,两个月社保1120元(此为甲方应缴纳社保中心部分)。 ; ^: F" ?6 w R- e0 |第三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D7 K& q! K4 F4 t2 R9 P 第四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I4 ?3 L9 m/ s" B. Y
作者: 小饭    时间: 2010-1-25 14:42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我觉得你还是跟领导好好沟通一下,让他明确劳动法的规定,也让领导知道如果这样员工去仲裁的话公司的损失会更大,所以跟领导沟通一下适当的给该员工一些补偿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10-1-25 15:09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和员工协商吧,最好不要仲裁,因为按你说的情况仲裁也要赔钱,公司输了,还会在员工中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和员工协商,看他有什么要求,大不了按照劳动法赔,经济上损失了,但是公司的形象要保住,这个比钱更重要。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0-1-26 09:22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谢谢大家的关注,处理结果已经在22楼公布,呵呵
作者: zzdlhr    时间: 2010-1-26 09:38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处理结果都出来了呵呵,我现在的一个想法是这样的。 2 L- X$ d) P3 \& ]* V$ X( m  作为HR来讲,应该一方面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7 H# M$ ]. j4 M3 h3 E  去年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单位解除了五名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副总不想支付补偿金,我明确告诉他,必须支付,如果不支付,仲裁的话我们肯定要输,而且还要承担更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此总不认,说,等他们去仲裁了再说吧,我当时很无语。5 ^: a' N- X; U- e2 h   于是,将此情况给经理商量了一下,直接反馈至公司总部人力资源总监,后由总监与其协调,同意支付这笔补偿费用。, u5 g1 Z. _# f3 p/ D0 i" W   经过此件事情,我倒是有这样的想法,假如我们(我们是某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上面没有集团人力总监协调,此总坚持不支付补偿金,我们应该怎么办? + _) |" O4 H |, R% s2 e7 H* E  现在的看法就是,尽量劝说企业支付应该补偿给员工的补偿金,如果实在不行,不支付就不支付,员工爱告就去告,企业败诉就败诉,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让企业吃一回亏,下次就长记性了,以后各方面工作也好开展。 " i: r+ @! A! F; K- a  HR在许多企业只是执行部门,并没有这些相应的权限,并不是我们同意支付公司就支付我们的。而且我发现,现在有一部门企业老总对法律相当漠视,只要板子不打到我屁股上,我就这样办了,打到了再说。 8 C6 k- ?3 e7 a- R6 G* X. t. m4 b  只是个人的一点想法,对与不对,欢迎指正。
作者: 孤翼天使    时间: 2010-1-26 10:43
标题: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对于不重视人力资源的老板,其实有时候仲裁一下吃点苦头会很有用,不然这种事你以后还会不断出现,烦都烦死,让老板重视你的工作就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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