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录用、离职管理规定
1、 人员面试: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行政部会同人员增补部门共同确认,行政部将面试结果呈报总经理,总经理根据需要对相关人员予以复试。部门经理以上岗位必须经总经理复试确定。
2、 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3、 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首先填写《员工履历表》,同时上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另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4、 员工上岗及调动: 员工调岗以及派往店铺任职的员工、实习人员须办理《派遣通知单》,店长以上人员岗位调动须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5、 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必须经过行政部和所在部门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
6、 员工转正:行政部通知要转正人员填写《员工试用期自我评价表》上交行政部,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转正前的绩效考核,包括绩效面谈、书面考试等形式,并完成《员工转正考核表》。未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情况予以延长试用或辞退,延长试用后仍未通过考核的员工一律辞退。
7、 员工离职或辞退:员工的口头离职或建议辞退经同意后进入离职流程,办理《离职表》。各级管理人员要把离职面谈作为工作重点,通过离职面谈改进各项管理工作。
行政部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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