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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打印本页]

作者: 非洲探戈    时间: 2010-3-4 10:35
标题: 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案例讨论:今日从朋友处了解到这样一则案例,想同各位交流交流。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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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一员工与20072月开始在朋友所在的公司从事行政助理一职,月工资为2000元。200912月提出辞职,并与20101月办理了离职手续。20102月,该员工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买养老保险、未付加班工资为由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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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公司补缴20072月至200912月期间(共计34个月)的养老保险:2000×20%×34=13600元;


; J* O; T4 b6 R% h2 D5 h4 b( G

二、要求赔偿休息日加班工资:4×34×200%×2000/21.75=25024元;


5 \% a6 n1 N9 w# z, ` h

三、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因公司违法在前):2000×6×2=24000元;


' c) S; }4 X9 g% g

四、要求赔偿三年应休而未休年假(每年4天)的加班工资及25%赔偿金:3×4×300%×2000/21.75+3×4×300%×2000/21.75)×25%=4140


& {, j6 H) D" W6 W' B0 U

五、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因未签劳动合同):2000×34×2=136000元;


- l w5 E8 a6 u9 p( E

以上费用合计202764元。看到这笔“巨额”赔偿,朋友很郁闷,因为该员工确实未签劳动合同、未买养老保险、未付加班工资,但又不知怎么办,遂求助于我,我想请各位谈谈自己的看法,谢谢了。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3-4 10:47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赔偿的下限是以上项目都从08年起算。经济补偿金在这里不适用,可以不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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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s$ Z% o- k( ~. `5 `

我想去做这名员工的代理律师。
该赔的时候就赔,协商去吧。


作者: yooya    时间: 2010-3-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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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买呢?其他员工也没买吧。赶紧咯。 9 N6 U4 w2 B/ P8 Y* e1 c不过公司没有这些待遇员工可以提的么,提了公司不理是一回事,不然感觉就好像是他等的就今天这一下。
作者: 雅戈达    时间: 2010-3-4 13:47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告他,客气什么
作者: 非洲探戈    时间: 2010-3-4 13:55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仲裁法》里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0 D$ ~* s5 a3 K& f1 C) d# E' S如果按照这一点,是不是可以认为该员工的赔偿要求只能从2009年2月开始计算呢?
作者: 雪彦    时间: 2010-3-4 14:08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朋友每月已支付工资,所以未签合同只需再赔偿34个月的工资即可,不需再乘2
作者: pinkspider0406    时间: 2010-3-4 14:57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1.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单位依法应该按时足额缴纳。仲裁实践中(上海)对社保也有1年时效的处理规定,其他地区按当地仲裁部门原则为准。 9 _- E* I) C Y; Z n* Z2.加班工资作为单位保存的证据的应该由单位举证,但单位仅仅负有2年的举证义务,如果这2年内员工确实有加班记录则应该支付加班费,超出2年部分由个人举证。2 m0 N- a6 N" h, `+ A2 }5 x V 3.个人因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费或支付工资之类等情形,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但由于是员工的离职不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认为按正常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 ^; ^+ q2 o, g1 ~' {4.年休假条例08.1.1起实施,如果员工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且缺有应休未休年假的,单位应该支付相应年休假工资,但仲裁对年休假请求有1年的请求时效。! z+ F' X& E. q6 g. U8 ^7 R1 a 5.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就11个月(2008.2-2008.12),之后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者: lipingskill    时间: 2010-3-4 15:30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飞虾    时间: 2010-3-4 15:32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合同应签未签给予双倍工资补偿的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而且员工的计算方式有误,不用乘以2的,25个月的工资即可;经济补偿金也只需要给3*2即6个月的;至于加班工资和年假的加班工资,看员工是否能够拿出考勤的证据,要是拿不出,公司可以不予以认可的;至于社保,可以补缴社保,而且该由员工支付的部分还是得由员工支付,不必直接以现金的方式给员工。
作者: anchortools    时间: 2010-3-4 19:45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学习了,见识了
作者: 方西    时间: 2010-3-4 20:40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一、社会保险是要补缴的,缴给社保局。 * `% p# H. C5 v* a二、加班费如果是事实,就该付的。 ; V9 |8 R$ ?3 \7 ^- \7 z三、经济赔偿金可不支付,参考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O! \3 W( d. {6 ?: D3 a% z; L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3 @* k" e7 ^+ H d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l3 f: C5 h8 y9 ~, q! T& ]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 x0 X8 `4 G( u1 T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c* t( K1 i) P 四、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从08年1月计起,已支付工资,再付一倍。 : r4 P+ w- ~3 v4 P最好协商解决此事,违法事实太多。1 w1 L# t5 R2 ~ L* k' W
作者: 天窗版夏利    时间: 2010-3-4 21:09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人家的胃口很高,故比较难调解。
作者: 沙和尚    时间: 2010-3-5 00:40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一、要求公司补缴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共计34个月)的养老保险:2000×20%×34=13600元; * X- d6 B& C6 s0 o* L4 E U) m. P% C R这个问题可以参照[url]http://bbs.chinahrd.net/showtopic-190590.aspx[/url]来抗辩 1 V( E4 U) h9 s: U; G" }14、哪些社会保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哪些社会保险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答:(广东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争议、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争议。以上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可依法审理。 : s1 P5 ]0 q- z& S" b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纠纷,实践中认为社会保险的征缴应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司法权不应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进行处理,否则,有司法干预行政的越权嫌疑。因此,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 e" i. p1 O9 p D" e# L; T1 E+ E9 ~/ F* ?- [6 Q( |. C 五、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因未签劳动合同):2000×34×2=136000元;7 f' ^2 L- y' Q, K 这个问题可以参照[url]http://bbs.chinahrd.net/showtopic-188614.aspx[/url]来处理。也就是过期了。 8 b$ I3 P3 t+ O+ {
作者: 别样红    时间: 2010-3-5 17:34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要请律师咯,违法在先啊。4 V- F. ]; u6 q/ r 不过年假和签署劳动合同都应该08年之后开始算起
作者: szwalker    时间: 2010-3-10 09:55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这个案例的处理结果咋样呢?
作者: 菡萏    时间: 2010-3-12 12:28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看看营业执照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果过期了,等于这个公司都不存在了,都没有诉讼的主体了吧。# y! t7 ]- v7 o 不过得先摸摸自己的心脏。5 r" B' Y& D! B; Q! D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0-3-23 11:54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一、社会保险应当只补最近一年的,因为时效为一年) f+ h+ j. P, E; u6 o 二、休息日加班工资明显不合理,应当按照实际计算& u5 |$ V& a8 n8 Z0 f* G7 J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错误 _) ~( u, j6 q7 o* b: ]四、年休假是从2008年开始强制实施的,不存在三年的问题4 T2 c6 I% P7 `6 f( y* c 五、双倍工资应当向劳动监察反映 ' o& u+ x3 L3 N* l# B5 ?& p6 p H/ T
作者: ren_52172    时间: 2010-3-26 14:09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呵呵, 既然有案例,可以把最终的结果发上来啊。可以是私了的结果,可以是仲裁的结果。
作者: 百年大计    时间: 2010-3-26 14:49
标题: 回复: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看来LZ的朋友有的玩了,头大呀。2 O0 N* t8 c6 ? 所以我说,劳动合同法的确背离中国国情,在劳动者素质尚未达到该法高度的情况下出台,是非常容易生产出一些劳动“刁民”出来的。
作者: fish1182    时间: 2010-6-11 00:04
标题: 回复: 案例讨论:关于劳动仲裁

[quote] 原帖由 百年大计 于 2010-3-26 14:49:00 发表
看来LZ的朋友有的玩了,头大呀。
所以我说,劳动合同法的确背离中国国情,在劳动者素质尚未达到该法高度的情况下出台,是非常容易生产出一些劳动“刁民”出来的。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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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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