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点
2010
年某月某日,我按照X的指示通知所有45岁以下(包括分公司)未缴纳社保人员补签合同且办理社保,签合同之前需要通知员工体检;可能产生的后果
目前,总公司和分公司在人员管理权限上并不职责化,小到可能导致A对B产生不满或是管理问题上的纠纷;大到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影响人才的选用预留,制约公司的发展与战略的实现
! L: N% r! x. C8 H: J* K3 r3 s. A* e( I2 L2 N
请高手支招,作为总公司人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备注:总公司是一个监理类的服务公司,下设5个分公司,公司总共4百人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