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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come on!来告我吧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名**    时间: 2010-4-1 23:35
标题: come on!来告我吧

   清明节连星期六、天总共放三天,可是对于外地人来说根本就不够。于是我再多请一天的假,可是主任说:“如果你星期六加班我就准你的假,如果不加班一切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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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火了说:“加班不是自愿的吗?你现在是在交换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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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很得意:“不是,这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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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的规定?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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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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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子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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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你去告吧,我在等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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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都已经买了车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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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得选择呀……可以选择不干。” 气死人呀……


作者: 李小念    时间: 2010-4-2 08:41
标题: 回复:come on!来告我吧
什么公司啊怎么这样呢?太可恶了!直接跟领导谈下了在做决定了。
作者: syy_hu    时间: 2010-4-2 09:00
标题: 回复: come on!来告我吧
什么公司啊怎么这样呢?太可恶了!直接跟领导谈下了在做决定了。qg;.FS3S[swuchunbo.blog.chinahrd.net(oWl_Q6#pa
作者: 大尾巴的鱼    时间: 2010-4-2 09:13
标题: 回复:come on!来告我吧
呵呵,贵公司有没有旷工一天就开除的规定?如果没有,你直接算旷工一天好了。( P2 Y) E6 x3 d 1 j j& \1 x2 S0 k- H 这样的公司,这样的上级,个人建议还是早走为妙。一个不尊重员工、不关心员工的企业永远不能成为好企业。
作者: 小燕子!    时间: 2010-4-14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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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公司呀,太可恶了,看来那个领导欠扁了
作者: szwalker    时间: 2010-4-14 23:30
标题: 回复:come on!来告我吧
这种情况是让人很火,你要再早点跟主任提请假的事,再去买票会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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