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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版主醉蝶舞 [打印本页]

作者: butterfly320    时间: 2010-4-8 14:35
标题: 致版主醉蝶舞

>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版主 醉蝶舞 执行 删除主题 操作。
>
> 主题: 职场瓶颈“四年之痛”
> 发表时间: 2010-4-7 16:40:00
> 所在论坛: HR杂谈区(HR职场故事汇编)
> 操作理由: 广告/SPAM
>
>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版主 醉蝶舞 执行 删除主题 操作。
>
> 主题: 多年媳妇熬成婆---------影响职场人士晋升的三道坎
> 发表时间: 2010-4-7 16:37:00
> 所在论坛: HR杂谈区(HR职场故事汇编)
> 操作理由: 广告
>
>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致醉蝶舞
什么叫广告?既然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能够有所吸取就可以了。我花了那么多时间整理,你一句话就广告给我删掉了。那我问问你什么不是广告,难道里面不能提人名?难道就因为他是我们的老师,他的思想和话语就不值得思考和回味???我想请问你,应该是管理员吧,看积分也是老资格了?应该也见多识广了。耳濡目染的也应该被知识和文化熏陶的有涵养和素养了。那为什么这样心胸狭隘,粗暴的对待我???这里本来就是发扬发挥大家聪明才智、言论自由、百家争鸣的场所。你这样独断,这里开放包容的学术氛围,大家积极互动的学习热情还怎么会高涨起来???


作者: 醉蝶舞    时间: 2010-4-8 15:34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butterfly320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中人网论坛的关注!



其次,本人对于未事先知会您,直接删除帖子向您诚恳致歉!



您的2篇发到本版区的文章内容的确很精彩,本人也认真拜读了。删除您的文章,不仅是因为文章中含有“软文”内容,更是在您的签名中,含有某企业管理顾问公司的广告。论坛是用于给HR人士进行交流、探讨、学习的地方,蝶舞个人认为,论坛不是用来给某企业做企业宣传的。至于个人才能的展示,在发帖回帖中,就是最好的展示。



如需要在本论坛宣传贵企业,请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广告战略客户部联系。



另外,您在论坛其他版区的部分回帖,蝶舞也已拜读,对于您的专业知识很是敬佩,也期待您的更多发言与支持!



最后,醉蝶舞再次对于未事先知会您即删帖给您带来的不快向您致歉!本人声明:此操作是本人的个人管理行为,与论坛无关。恳请您修改签名后,将精品文章发回论坛,蝶舞将全力支持!



 



                                  醉蝶舞



                          201048日星期四



 


作者: butterfly320    时间: 2010-4-8 15:40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谢谢回复,刚才也是情绪激动,看来你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的建议我会考虑,这样看来这里还是很值得让人留恋的地方。对你的答复再次表示感谢!
作者: 醉蝶舞    时间: 2010-4-8 15:49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butterfly320: 您好! 感谢您的理解! 请您尽快修改签名,蝶舞很期待能多多向您学习,也期待能在中人网论坛上多看见您的精彩文章! 醉蝶舞 2010年4月8日星期四
作者: butterfly320    时间: 2010-4-8 15:53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已经改好了 好啦 你忙吧 不打搅你了 这么多帖子要看 要回 肯定很忙的。
作者: wangzhichao    时间: 2010-4-8 15:54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我替蝶舞向你致歉,一定是误会!请蝶舞回应!
作者: 果核    时间: 2010-4-8 16:18
标题: 回复: 致版主醉蝶舞
要说两个感谢,
第一是感谢中人网的版主们尽心尽责,为HR们的这个交流平台牺牲了自己大量的时间。
很多时候深夜了,他们仍然在删贴、回贴、组织讨论,在进行版区管理时,甚至会得罪一些HR。
正是因为版主们无私的辛勤劳作,才有中人网社区整洁干净的交流环境。

第二要感谢广大HR们的支持与理解。我们都希望,在中人网社区中,我们的讨论很纯粹,没有太多广告的干扰。
希望大家共同来维护。楼主能尽快修改广告签名,在此特致敬意!

共建、分享是中人网的精神。也希望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能开开心心,收获得更多。

作者: 幸福回味    时间: 2010-4-8 17:17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向醉蝶舞致敬!
作者: 阳光婧婧    时间: 2010-4-8 19:39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非常高兴看到问题圆满的解决:)
作者: 大尾巴的鱼    时间: 2010-4-8 20:42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我是斑竹,醉蝶舞MM也是斑竹,可是她是我的偶像!:) :D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0-4-8 21:25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首先,向醉蝶舞致敬。大部分版主,其初衷完全是为了广大的坛友服务的,作为版主对自己是没有任何利益的。他们跟中人网之间也没有任何瓜葛,也犯不着为了中人网这么去得罪人,在这个社会上,谁愿意去做得罪人的事情啊,谁不愿意去做老好人啊。 但醉蝶舞作为一个版主为了中人网社区整洁干净的交流环境,宁愿去做得罪人的事情,体现了其强烈的版主责任心,为此,偶表示佩服。偶声明偶是不会干这样的事情的,顶多吆喝两嗓子,谁愿意管谁管。但正因为有了醉蝶舞这样的版主,可以说。这样有责任心的版主(如:观火等)才是论坛能够蓬勃发展的一些动力,大家也才在交流过程中才少受了很多广告的侵扰。很多时候,我看到软广告,心里就象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因此,我深刻地理解为什么醉蝶舞要删除楼主的帖子。 什么事情,说开来就好了,因此,我也很高兴看到事件的圆满。 最后,我要吆喝一嗓子,向软广告开炮吧。希望更多的网友能自觉起来,主动修改你的软广告签名、软广告头像,你们这样的行为,就象到了主人家里,拼命吹嘘你们自己的好,这太让主人家讨厌了。 大家放心,我也只要吆喝而已,这样的事情,偶是干不出来的。
作者: zgx6868    时间: 2010-4-8 22:41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为喝醉的蝴蝶喝彩。

首先是中人网团队优秀的一员,至少我这么认为。

其次处理问题处理的很好,看得出是个优秀的人力资源经理,良好的职业素养。

感谢你为中人网所作的工作


作者: linzi922696    时间: 2010-4-8 23:21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姐姐,我真的好敬佩你。我们向你致敬了!
作者: butterfly320    时间: 2010-4-9 09:46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re:re:您发表的帖子被执行评分操作,分值为30 发送人:阳光婧婧 2010-4-8 19:23:22 > 呵呵 可能有点误会,我并不知道不能用那种签名,以为是她的不是,原来我没做对。后来看到有这么多人关注这个帖子,很欣慰,这里确实像家,有家的温暖。再次对你们的关注表示感谢! 理解你的心情,不知者无罪。真的谢谢你的帖子,让我们知道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论坛也正因为有你这样热心的会员才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期待你的继续支持,也真诚的希望你能继续指正我们存在的问题,会员的意见是我们不断改进的源动力。 还有不用回复我了,用积分下载一些需要的资料吧,论坛站内消息是要扣2分积分的(为了不让垃圾短信息骚扰到会员才出的一个下策)。另外我也同蝶舞一样,期待你的更多发言和分享! 再次对你表示感谢,祝在中人愉快O(∩_∩)O 想说明两点: 1、站内信息时要扣分的,以后大家知道就好了,可以省下来下载资料; 2、回过头来我们反观这个事情,现在很多企业都讲构建学习型组织、都讲企业文化建设,都在琢磨怎么样留住员工,面对客户投诉如何妥善处理,从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有一些启示和思考。那么这样的组织还愁发展不大吗?
作者: redstard    时间: 2010-4-9 10:12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咱群里这领导原来这么多啊,俺终于见世面了。
作者: 大尾巴的鱼    时间: 2010-4-9 10:16
标题: 回复: 致版主醉蝶舞

[quote] 原帖由 redstard 于 2010-4-9 10:12:00 发表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咱群里这领导原来这么多啊,俺终于见世面了。 [/quote]

 

我们在论坛里的角色打个比方,就像城管和警察,而且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城管,主要职责在于管理论坛正常秩序,服务广大成员。

 

这年头,谁把城管、警察当领导?!


作者: dg226    时间: 2010-4-9 11:18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虽然我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中有什么问题?但从以上家人的回复当中感觉到大家的素养从由内到外都展现出来了。同时也深深感受到家人的和睦。能成为中人网的一员,我深感荣欣。若有更多的企业也与中人网一样,那是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啊!
作者: hjde    时间: 2010-4-9 12:12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事情圆满解决,真是很好。 看到各位斑竹们的无声努力,也理解到你们为论坛所作的大量付出。 真心希望我们网友们也真正自律起来, 让版主板斧们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更有价值的回帖和指导上,投入到如何提高大家的HR技能上,这才是我们经常来中人网交流的初衷吧,呵呵!:D
作者: 大尾巴的鱼    时间: 2010-4-9 12:58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为什么只给我1分,我给乞讨的人一般都1元的~~:(
作者: 歪打正着    时间: 2010-4-9 20:00
标题: 回复:致版主醉蝶舞
看到事情圆满解决我深感欣慰。butterfly320:您好!我只是中人网的普通网民,加入中人网时间不长,但是我想跟分享我在中人网里的感受。在中人网论坛可以学习到HR工作相关的很多经验和知识,可以通过网络结识很多HR同行,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只要发出求助帖,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家会纷纷帮忙出主意想办法,让我的难题不在是难题。我入行HR时间不是很长,还处于菜鸟级别,但是中人网就像是我身后的智囊团,这样说一点都不言过其词。首先中人网各个版块的版主都是资深的HR工作者,他们在HR工作过程中积累的相当多的经验,经常通过各种方式与众网民分享,也正式因为这些敬业的版主把中人网建设维护的这样的纯净,才有越来越多的HR同行来关注中人网。其次就是众多关注中人网的HR同行们他们也在毫无保留的分享着各自的宝贵经验,让每一个参与中人网的网民都能从中受益。我很感谢中人网的各位版主的辛勤劳动,感谢那些不曾谋面的HR同行的经验分享。我衷心希望butterfly320能在中人网获得知识获得帮助! 向中人网敬业版主醉蝶舞致敬!中人网的各位版主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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