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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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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tong
时间:
2010-4-20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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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办理
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解雇),全部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但员工还不在相关文件(如:合同解除通知单,薪资单等)上签字,怎么办?
作者:
山楂树之恋
时间:
2010-4-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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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离职办理
可以由没有利害关系的两名工会成员签字确认告知、或信件告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打入其账户存有银行回执。像你说的公司都按照劳动法规定做的也有证据就不怕他仲裁,当然如果能协议解决最好,找他的直接领导和他沟通效果比较好。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
作者:
ptlion
时间:
2010-4-2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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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离职办理
全部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关键是什么方面呢?是否合理合法的理由,员工是有权利拒绝接受的哦,最好还是沟通协商好,如果真是合理合法的理由解雇的,可以以公正投递方式送达,再有两个相关的同事或者家人签收转交也可以,将来诉讼也有底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10-4-2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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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离职办理
描述不是很完整,如果都是符合要求的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该还是在合同期内,如果是协商解除的话,那么在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就应该让员工签字,莫非员工并不想离职,或者说是他还有不满意的地方,你们应该深入了解,不然如果离职的手续不全,该拿到的签名没拿到,等员工离职了,去告你们,你们就很被动了,可能还要赔钱。
. K- x) l, T/ V3 J+ o
你提到是解雇,解雇也是需要理由的,如果没有理由让员工走人,员工可以不走,即使你们按劳动合同法赔了钱,如果员工到劳动局告你们,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你们也很被动哦。
作者:
天窗版夏利
时间:
2010-4-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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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离职办理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经有效送达劳动者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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