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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职原因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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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雨竹
时间:
2010-5-5 11:59
标题:
离职原因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有什么影响
竞业禁止协议只有在
用人单位
确有可保护的利益,并且用人单位应予保护的利益大于
员工
所遭受的不利时,才能被认为有效。在兼顾用人单位和
员工
双方利益的同时,显然离职的原因将对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产生影响。一个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也可能由于离职的原因而导致无效。例如,当高
失业
率带来经济、社会问题时,
法院
有可能判定竞业禁止协议虽然合理但仍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离职的原因主要包括:
劳动
合同
届满、合意终止、辞职、解雇。
1.
劳动合同
届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
关系
当然终止,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
2.合意终止。用人单位与
员工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协商同意终止
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下,双方应重新确认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3.辞职。辞职分自愿辞职和被迫辞职两种,其对竞业禁止协议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在自愿辞职的情况下,竞业禁止协议不受影响。因为
员工
自愿辞职,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确认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对
员工
的自由择业权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作为一个理智的人,只有在其有把握能够再
就业
时,才会自愿辞职,另谋高就。如果
员工
的辞职不是自愿的,而是被迫的,这种情况是由于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事由导致
劳动关系
的终止,如果再确认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很可能危及
员工
的择业权和生存权,有违公序良俗。
4.解雇。解雇分为经济解雇和惩罚解雇。经济解雇指由于用人单位经营发生困难,不得不解雇部分
员工
。这种情况下,将竞业禁止协议视为失效比较合理,因为经济解雇是不可归责于
员工
的事由,而且一旦被解雇,也可能危及
员工
的生计。惩罚解雇是指由于
员工
违反有关
法律
、
法规
,违反单位的
规章
制度
,是可归责于
员工
的事由导致被解雇,因此,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
作者:
冲大梁的
时间:
2010-5-5 12:56
标题:
回复:离职原因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有什么影响
补充下:如果反着来,对单位就有影响了。
作者:
hohailoewe
时间:
2013-5-18 15:48
在学习中,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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