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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种情况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打印本页]

作者: daizy    时间: 2010-5-25 16:16
标题: 这种情况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一家销售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李某于3月初提出辞职申请,并通过了公司各级主管的签字同意。在工作交接的过程中,李某提出去年有一部分剩余销售提成希望在离职工资中一并结算,但被公司拒绝。公司提出的理由是:由于去年销售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现正在审计中,待审计完成后才可以结算。于是李某提出暂不做工作交接,待审计结束后可以结算提成时再离开。公司方对此未做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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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底,由于销售工作进入淡季,公司决定对销售人员进行削减。由于李某之前的辞职申请已经公司同意,所以公司人力部只结算了李某的剩余销售提成,未发放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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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找到人力部,提出:他的辞职申请虽然通过公司许可,但事实上由于公司原因他并未完成工作交接,也就是说,并未正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公司应当给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双言各执一辞发生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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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李某的提法正确吗?公司应当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李某?


作者: hsnjfhr    时间: 2010-5-25 16:32
标题: 回复:这种情况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 K9 w! {$ W) G( h _6 |/ Q- U李某虽提出辞职申请,并经公司同意,但没有交接且李某未离岗,李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削减销售人员,属于裁员,支持李某经济补偿金,必须的。
作者: katherine.chen    时间: 2010-5-25 16:55
标题: 回复:这种情况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噢,又学了一招。
作者: 同辉    时间: 2010-5-25 18:23
标题: 回复:这种情况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下应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吧。毕竟先前是他自己提出来的辞职。只是工作交接没有完成。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0-5-25 20:04
标题: 回复:这种情况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这家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事先就把支付补偿金的条件给写好,是可以不给的。说白了,用人单位没有充分利用立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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