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关于三木集团们的《山木基本法》等 [打印本页]

作者: 老马三人行    时间: 2010-6-2 17:09
标题: 关于三木集团们的《山木基本法》等
    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竟然也敢称为“法”,还《基本法》,都把它上升到“宪法”的地位了,这只能说明其无知、法盲,要么就是绝对的狂妄!难怪其个人崇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难怪该总裁可以在其自封的“王国”里为所欲为!什么叫“法”,法就是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山木集团们有立法权吗?宋山木们是不是把《山木基本法》当作法律了?我认为:把企业的规章制度当作法律,称之为“法”、“基本法”的行为就是违宪行为,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没看到过该《山木基本法》,据说,《山木基本法》禁止女员工在入职两年内恋爱,严禁男女同事的恋情,不知道是不是还规定了女职员必须向总裁献身?山木集团们是不是还制定有《山木刑法典》、《山木民法典》等等“法律”?据我所知,胆大妄为敢把自己企业的规章制度冠以《基本法》名称的还有极个别公司,不知道该公司是不是也和山木集团一样有着外人不知的黑幕......
    连自己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都做不好的所谓的教育集团,有什么资格去培训、教育别人?

作者: 老马三人行    时间: 2010-6-3 09:56
标题: 回复:关于三木集团们的《山木基本法》等
[url]http://www.people.com.cn/GB/32306/33232/11743635.html[/url] 人民网文章《是谁造就了“宋山木”?》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