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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员工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打印本页]

作者: 深圳湘湘    时间: 2010-6-3 23:39
标题: 该员工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我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有从事与编辑工作有关的同事,其工作岗位都是填网络编辑。但其实编辑岗位也细分了好多,比如首页编辑、专题编辑、频道编辑等等。近日编辑部有一位同事因不能胜任专题编辑工作而被换去做频道编辑了。我在担心该员工有可能做频道编辑也不能胜任。如果这样的话,公司是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工作岗位是网络编辑,而这个网络编辑是个笼称,没有精确到什么首页编辑、频道编辑之类的。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算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不胜任工作,经过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条款。


作者: 魔鬼管理者    时间: 2010-6-4 00:56
标题: 回复:该员工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试用期过了吗?合同怎么签的?岗位不明确,调来调去还是在同一岗位。虽然工作不同了.找出不胜任的证据,可以减除合同.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6-4 06:05
标题: 回复:该员工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如果算不算转岗有异义,建议楼主对他做培训(本人确认的详尽的记录与考核),根据不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 1 |$ y# d# b! ]( O( Z2 n6 h- T3 }实践中调岗常常受到条件的限制(比如没有合适的岗位,轻松的也不愿意让他去试,内心想法是让其自己走人),那么不要忘了“培训”这把武器。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0-6-4 14:38
标题: 回复:该员工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有不胜任的证据吗?转岗通知书?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6-4 16:57
标题: 回复:该员工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不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要给补偿金的! H8 J. A5 f; Z6 e U若在试用期内,公司又不想付补偿金的话,最好用不符合录用条件来合法解除!前提是录用条件要清楚,并且要有员工确认!
作者: 深圳湘湘    时间: 2010-6-6 22:53
标题: 回复: 该员工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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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试用期已过。工作确实不咋的,由于公司各岗位的专业性都比较强,除了往编辑系列岗位转根本不可能往其他岗位上转了,但劳动合同上全部写的是网络编辑。给他做培训也不是没有考虑过,不过费时费力,公司现在处于初创期,每年岗位的任务本来就已经超饱和了,根本没时间去这么折腾。另外,根据公司目前的状况,也不可能在劳动合同中详细注明是什么编辑。因为这些所谓的编辑招进来之后,用人部门领导经常会换动他们的岗位,而且有可能没安排两天又换到另一个新岗位上去了,然后再过一段时间又换另一个岗位了。纠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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