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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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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lingqing
时间:
2010-6-24 10:01
标题:
小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
我们公司大概200人左右,所有的工人都实行的是小时工作制,即按小时支付工资,每天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请假的话就扣除请假小时数的工资。如果有超过8小时的,算加班费。 这类按小时计算的工资和综合工时有什么区别吗?请各位赐教
作者:
落泪的棋子
时间:
2010-6-24 10:06
标题:
回复:小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按劳部发 [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由此可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如何理解综合工时的加班问题 (1)标准工时制度下的加班。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度下的加班待遇。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待遇。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休;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0-6-24 10:50
标题:
回复:小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
工时制只有三种: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两者需要到劳动部门申请,而且只针对特殊行业、特殊岗位。
作者:
cantong
时间:
2010-6-24 13:15
标题:
回复:小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
你先搞明白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和它的用途吧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6-24 13:55
标题:
回复:小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
那些受淡旺季影响的企业采用综合工时制,因为这样就避免支付在旺季时因需要长时间工作而产生大量加班费用,它可以利用淡季时间来休息,总工作小时数不超过国家规定就行了。
作者:
摩云1
时间:
2010-6-25 08:51
标题:
回复:小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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