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现代人力资源岗位能力考试由宁波市人事局于2004年起在全市组织实施,这一考核体系侧重于理论素养和实际操作的高度统一,目的在于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理念、现代管理知识和较高实际操作技能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人才。
一、参加对象
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人才的培养面向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中从事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者和在校大中专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员。
二、报考条件
凡在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上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含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管理员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主管考试:
(一)获得管理员岗位能力认证证书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工作满四年;
(二)具有大专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工作满六年;
(三)具有本科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工作满四年;
(四)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工作满二年;
(五)获得博士学位的。
三、考试形式
暂分管理员、主管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人事人才政策与管理实务》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理论与实务》,考试为闭卷形式,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四、证书效用
考试合格人员发给宁波市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宁波市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能力证书》。凡取得管理员或主管岗位能力证书的人员,可视同取得经济系列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岗位能力证书后,可作为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其培训时间和成绩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公务员参加培训和考试的结果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五、考试报名
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一楼考试服务厅,电话:87160390、87116422)或县(市)区人事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主管人员的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及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上出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80元/人,在校大中专生凭学生证缴纳考务费11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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