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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无权“棒打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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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斌(阿斌)
时间:
2010-6-29 21:13
标题:
企业无权“棒打鸳鸯”
企业无权“棒打鸳鸯”
2010-5-22 0:00:00 劳动报
随着电影《杜拉拉升职记》热映,“办公室恋情”成为时下热门话题。近日,一家媒体对100家企业、500名职场人士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的500人中,34%的人承认有过办公室恋情;近6成恋人选择“潜伏”;有5%的企业明文规定,如果发现员工有办公室恋情,当事人之一必须离开公司。
近年来,“同事加爱人”的恋爱模式已变得越来越普遍,可是这让一些企业管理者大感头疼:“谁都知道恋爱会让人神魂颠倒,发生在员工之间的恋爱也肯定会因此影响工作,其直接后果就是影响了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在公司“棒打鸳鸯”政策的影响之下,许多职场男女就像电影中在同一家外资企业就职的杜拉拉和王伟一样,想爱而不敢爱,爱后还不敢公开。
其实不管你对办公室恋情持何种态度,恋爱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合法的前提下,与谁结婚完全是个人的自由,应由个人自由选择与自主决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结婚自由。企业规定同事之间禁止恋爱婚姻,或者恋爱结婚后须有一人离开公司,这种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企业无权“棒打鸳鸯”。
当然,有些办公室恋爱婚姻也有可能对工作带来一些不便,特别是具有上下级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恋爱婚姻关系,可能不便于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有时也难免招来其他同事的非议。
所以企业尽管不能“棒打鸳鸯”,但是可以依法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如要求男女员工之间建立恋爱婚姻关系后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等,公司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变动其中一人的工作岗位,这些做法还是合理的。
公司和其他同事对于员工之间的恋爱婚姻尽管无权干涉,但也有其基本的“知情权”,否则对于他们来说也不公平。从这个意义上讲,办公室恋爱婚姻“潜伏”不如“公开”。你越是“棒打”,“潜伏”的可能越多,还不如鼓励“公开”。因为用人性化的管理取代简单粗暴的“棒打”,无论是对于公司、恋爱婚姻双方,还是其他同事来说都是上策。
当然职场毕竟不是情场,电影《杜拉拉升职记》中的故事告诉我们,员工对于办公室恋情谨慎一些还是对的。
周斌
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0-6-30 14:24
职场并不是那么温情脉脉的,更多时候是企业利益之下的冷酷无情
作者:
anjingdeying
时间:
2010-6-30 15:38
个人感觉谈办公室恋情,总归是不太好的,对工作有所影响
也容易将个人的情绪带入到工作中去,影响到工作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6-30 15:39
其实公司的制度是可以理解的!
但公司想以制度来控制这种事情,我觉得没有人情味!
作者:
云龙三现
时间:
2010-6-30 18:54
办公室恋情就是烫嘴的美食。明知不合适去吃,但禁不住诱惑
作者:
josie1010
时间:
2010-6-30 19:45
办公室恋情没有什么不好的呀,两个人在一起工作可以给公司带来更大的利益,如果任何一方要离开,另一人也无什么心思继续工作。
作者:
sugar416
时间:
2010-7-5 17:16
我觉得还是可以有侧重点地去规定,比如同部门的不能有恋情,或者上下级之类的~~
作者:
zhangmeimei
时间:
2010-7-13 20:58
基本上,外资企业都棒打鸳鸯啊。呵呵。
作者:
夏日时光
时间:
2010-8-1 12:40
个人不是很赞成办公室恋情,这样在工作的过程中有些事情很难操作,要考虑很多因素!
作者:
willowliu柳柳
时间:
2010-8-2 10:05
我个人也不赞成
工作跟生活在一起,貌似美好;一旦有变故,对自己前途很不好
作者:
飞虾
时间:
2010-8-2 11:00
办公室的氛围培养不出娇艳的玫瑰,重要的有业务关联的部门的确需要回避,要是情侣两个一个在采购一个在财务的确比较容易出问题。而且如果两人在一家公司,那么和异性同事之间的沟通多多少少会有一些障碍。
作者:
千雨千寻
时间:
2010-8-2 11:46
学习了,其实办公室恋情的利弊都是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也可从这种情况的处理可见一斑。个人认为,如果企业能正确引导、疏导办公室恋情,而不是消极压制,更能赢得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的提高。那些消极压制、拆散办公室情侣的企业很难留住人心。
作者:
row
时间:
2010-8-13 17:23
我个人觉得可以允许,但是不鼓励,一旦出现办公司恋情,就是可以通过相关程序给于其中一方进行同级调动,尽量不要在工作上牵扯太多利益,这样不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太多的影响,而且还人性化,毕竟人是有感情的!
作者:
七龙女
时间:
2010-9-25 12:02
看企业和个人,有些公司鼓励同一个公司的人恋爱。。。
作者:
猫小判
时间:
2010-9-25 13:38
从不喜欢发生办公室恋情
作者:
s-wing
时间:
2010-10-23 20:56
也让为办公室恋情多少会影响到工作,我们公司经批准可在不同部门~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1-1-9 21:41
我觉得办公室恋情挺好的啊。就发生在我身上,呵呵
作者:
海娜
时间:
2011-2-14 09:36
如果两个人处理得当,办公室恋情无可非议,得当是指不影响自身工作和其他同事的工作,赞成后一种说法,企业应导,而不是堵,毕竟在这忙碌而又越来比较自我封闭的职场社会中,适龄男女相识本身就很缺少机会,办公室认识对有些人来说也不失为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因此赞成企业鼓励公开,人情化管理。
作者:
灭倭奴
时间:
2011-2-14 09:52
我们公司不反对这样哦 ,似乎还鼓励呢,呵呵
比如我们部门就有两个同事跟营销中心的同事是夫妻哦~~
作者:
那米走车草
时间:
2011-2-15 11:21
谢谢分享,学习了!!
作者:
活跃在东方
时间:
2011-2-15 22:40
堅決不同意上級與下級產生此種關係,不然各部門上下級都不尋常。
作者:
mengsui_2
时间:
2011-2-16 10:27
感觉办公室恋情不自在。容易带来工作上麻烦的问题。
作者:
文文小
时间:
2011-3-22 17:19
我们公司不反对甚至还鼓励,只要没有利益关系就成,如果有利益关系可能有一人要调整岗位.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3-22 17:30
我觉得工作归工作,生活归生活,在工作中互补干涉、互不影响的话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作者:
sunny2011
时间:
2011-6-1 21:26
还好,我公司有几对且公开,我是非常支持的。
作者:
dmj895
时间:
2011-11-21 13:21
转播下张明辉老师的话,你做HR,一、不能动公司的钱;二、不能动公司的女人!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1-11-23 21:43
oh no 我犯戒了
作者:
镇方
时间:
2011-11-24 20:31
就像大学时候,同学之间的恋爱,学校不应该鼓励也不无权抑制,顺其自然就好。
作者:
上海浦东律师
时间:
2013-10-24 16:35
上海姚建国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专业的劳动仲裁、诉讼法律服务,提供专业解决方案。为全国朋友提供劳动争议和损害赔偿服务。免费咨询:021-50686365 或 姚律师13120856899 或 滑律师13524301688 或 周律师1512105007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向城路29号 爵士大厦B21C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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