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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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底,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基本结束。自7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职工将按新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暂维持2009年度标准,上限为9042元/月,下限为1455元/月)。参保单位可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登陆网站www.njlss.gov.cn拷取职工2010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7月起,每月按职工上一月缴费基数的10%滚动上浮,直至单位前来申报,请单位抓紧时间办理补申报手续。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 G, f. [( l8 r2 f- 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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