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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了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其中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积极    时间: 2010-7-4 15:37
标题: 看了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其中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看了电影《当幸福来敲门》,证券公司招聘社会人员(男主角)做实习(培训)生,为期三个月,不支付工资,前几天是培训,后来就和正式员工一样要打电话约见客户、拜访客户、推销理财产品,三个月到期完成业绩任务且考试成绩优秀者,方录用为正式员工。 ; D: t4 d" d- Y: C我觉得这家公司很聪明,这三个月就像一个长期的面试,能够有实际的业绩来考察其是否胜任,而且应聘者会尽全力为公司工作三个月,并且公司还不用支付薪酬!!: c' Y$ r* X5 \4 a2 v 问题是,这样在我国合法吗? % u( z" e" I1 W4 e8 G5 x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7-4 20:25
不合法。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7-4 22:00
国外和国内不好比的
作者: 积极    时间: 2010-7-4 22:19
我知道国内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也有采用这种方法的, ' {7 D% Z* P% _1 E/ r) A7 K相同之处在于三个月到半年期间不签订合同,到期根据业绩来判断是否录用,录用的才签订合同。 1 E0 X: |4 q5 K+ P" Q# k不同之处在于国内的会支付一定的底薪和抽成。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7-4 22:23
保险经纪人是不签劳动合同的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7-5 08:29
保险公司这个比较特殊,有份规定是专门对这个做出解释的,具体名称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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