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看了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其中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积极
时间:
2010-7-4 15:37
标题:
看了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其中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看了电影《当幸福来敲门》,证券公司招聘社会人员(男主角)做实习(培训)生,为期三个月,不支付工资,前几天是培训,后来就和正式员工一样要打电话约见客户、拜访客户、推销理财产品,三个月到期完成业绩任务且考试成绩优秀者,方录用为正式员工。
; D: t4 d" d- Y: C
我觉得这家公司很聪明,这三个月就像一个长期的面试,能够有实际的业绩来考察其是否胜任,而且应聘者会尽全力为公司工作三个月,并且公司还不用支付薪酬!!
: c' Y$ r* X5 \4 a2 v
问题是,这样在我国合法吗?
% u( z" e" I1 W4 e8 G5 x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7-4 20:25
不合法。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7-4 22:00
国外和国内不好比的
作者:
积极
时间:
2010-7-4 22:19
我知道国内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也有采用这种方法的,
' {7 D% Z* P% _1 E/ r) A7 K
相同之处在于三个月到半年期间不签订合同,到期根据业绩来判断是否录用,录用的才签订合同。
1 E0 X: |4 q5 K+ P" Q# k
不同之处在于国内的会支付一定的底薪和抽成。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7-4 22:23
保险经纪人是不签劳动合同的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7-5 08:29
保险公司这个比较特殊,有份规定是专门对这个做出解释的,具体名称记不起来了。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