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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期限未满员工离职单位能否索取违约金 [打印本页]

作者: 西鉴    时间: 2010-7-6 18:18
标题: 合同期限未满员工离职单位能否索取违约金
请问,如果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员工仅服务了三年,要求离职,单位有没有权利不允许离职或者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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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dxayly    时间: 2010-7-6 19:24
肯定不行,好好学习劳动法规
作者: 凌霖    时间: 2010-7-6 21:13
签五年合同,到现在履行了三年,以此推算,该员工与贵公司签合同的时间是2007年,那时《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出台,根据法不溯及以往的一般办案原则,如果当初签的合同有违约金的约定、之后没有重签合同的话,若员工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按当初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
) {* e2 R9 X' [2 S! ^% f但这个问题有也曾跟一些在异地HR朋友沟通过,有些城市在这情况下员工竟然也不用支付违约金。所以建议LZ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我在大连,大连市的规定是需要支付的。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6 21:18
不能,除非你对员工进行了大量培训,花费了金钱。签订了协议~3 X+ P% d9 l) ]" ^
建议你去看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8 {7 @+ z1 W, T6 Q, w8 M
最好还是像2镂说的去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因为有些地方还有地方法规约束。
作者: 猪猪会飞了    时间: 2010-7-6 21:37
回复 3# 凌霖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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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3 L. O& R! Y3 N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O3 M; V5 O5 n1 U: x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4 w9 T' K1 w7 g. @% P/ b7 K
看其条款的意思,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也应该是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而非楼上所说按照以前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哦。可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楼上说的似乎也有道理,迷惑中,期待解决。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7-7 08:50
不用支付,北京是这样的。不过为慎重起见,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作者: jerico    时间: 2010-7-7 09:59
除了现有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外,你原来虽然签了五年的合同,但是是否约定过提前解除需要付多少违约金?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7-7 20:24
劳动合同法以前有这么概念,劳动合同法以后,只有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
0 G7 q$ l9 i3 d7 C" I0 _你要与时俱进。
作者: 红星生活    时间: 2010-7-9 14:50
国家有法律 地方有法规。。好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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