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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押金 [打印本页]

作者: 二愣    时间: 2010-7-8 17:55
标题: 关于押金
:) 各位家人,我想问下,公司想对员工收取工衣的押金,以什么名称收比较合适呢?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7-8 17:58
什么名称都不合适,违法!
作者: 大尾巴的鱼    时间: 2010-7-8 17:59
为什么要收取?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7-8 18:50
穿工作服体现了公司的意志,是为了提升公司的形象,也是为了给公司尽可能创造效益。( p: Q# b+ A+ `( l3 t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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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收取押金,如果员工故意损坏或者离职时拒不归还,可以扣取成本费。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8 21:53
不要收取,是违法行为。但是可以签一个确认书,认领书之内的文件。在离职时需要归还,否则要收取损坏费。对于丢失补发或者损坏重发时可以收取成本费用。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8 21:55
回复 3# 大尾巴的鱼 的帖子$ P0 k& G. s7 K,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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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B4 A& D, ]+ q' u( C* s" M   板凳大叔, 质问的语气可不好哦!HR应该是很随和的:) 本帖最后由 枫中微露 于 2010-7-8 21:56 编辑 ; q& _6 U, l1 R8 U) A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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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臻真祯    时间: 2010-7-8 22:05
按照法律法规的话,不应该收取,但是很多公司都是收押金的。
0 F: A% N( g1 u我们公司就收我们的工牌押金,工衣押金,后来集体换工装的时候还是让我们自掏腰包,300多元,其实自己去买也花不到100元。
( X$ _6 C2 o. m而且我们的员工工作不满一年,押金也不给退,真是可恶。
0 r  C6 A  F" x8 C我们做人力的,不但要自己接受,还要让其他员工接受这些,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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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二愣    时间: 2010-7-9 08:11
:)嘿嘿,不好意思,来晚了,上网不方便.我也知道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都是不合理的.我公司规模较大,有四五千人,而且员工流动性也大,很多员工自离的.比如像一些员工一入职就发了两件工衣,可是做不到两天就自动离职了,这样我们感觉很不好管理.所以想收取押金来控制这种现象.就算做了两天要走,只要返还工衣,我们还是会退回押金的.做满半年就全部退回了.不会押太久.
作者: 二愣    时间: 2010-7-9 08:14
之前也在一家公司一千多人吧,工衣管理也是这样离职时退回,可是就会有很多旧的工衣,新入职的员工都不想领取旧的工衣,这样就强制性的每人发一件新的一件旧的,很多人有意见.关于比较大型的企业,工衣工鞋这些是怎么管理的,请各位家人指导哈.
作者: 二愣    时间: 2010-7-9 08:23
回复 6# 枫中微露 的帖子( ^! L) H- k5 b!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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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如梦@    时间: 2010-7-9 08:42
我们公司工衣是固定每月15号和30号领取,难免会有一两个这样的人领了工衣就走了,但是这毕竟是少数。不能为了这么几个人而收取押金,合理但是不合法。8 m' u! a; s) r/ z. A

作者: 凌风    时间: 2010-7-9 11:33
首先确定收取费用是不合法的,但是企业确要求你去作这种事情,所以这个时候做为HR的你要解决这个冲突和矛盾。
; O/ q& u, S4 q- g我们的操是,先定规则(为什么要收,收多少,多长时间退还,自离的怎么处理),比如车间员工,超过三年的公司提供更换新的工服,等等之类的规则,然后是对招进来的新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签字认可。
作者: 腐生六记    时间: 2010-7-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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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收取押金,现在很多普工应聘时就很反感收取押金,如若收取,影响招聘效果。7 ]! p9 B9 O) _& L. D
2、可以选择7个工作日之内不发放工作服!!!只发上岗证和工作帽。   经过7天工作后,工人的工资应该够两套工作服的费用了。如果你们工作服价格很高,那一周之后先发一套。4 l: d! N4 g) q, n0 z; i0 K/ Q# r

$ g1 |  B$ c7 w4 l# A) g5 c  j* Y3 E0 _3、如果你们一进厂就发放工作服,工人上几个小时就消失了。。。你到哪去找衣服?即使找回衣服也没有用了。如果你们工厂申请工作服程序比较麻烦,那就更惨了。( l; H3 t6 S+ q; X# P$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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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腐生六记 于 2010-7-9 16: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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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7-9 16:30
1.完善离职手续办理制度!
+ G1 A8 S1 K8 y' A% R$ Y' |( K* q2.可以在1个月后发放!
作者: 土豆一号    时间: 2010-7-9 16:41
可以事先约定么.入职时直接告诉他假如试用期内离职,工资要扣磨损费的
作者: 大尾巴的鱼    时间: 2010-7-10 08:43
回复 6# 枫中微露 的帖子( ?* D" T5 j( O; b/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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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 I# u; T+ b: m; @$ w    您说的对,我一定改正!嘿嘿!
作者: 浪漫樱花2008    时间: 2010-7-10 09:37
违法的,不可以收取,
作者: 浪漫樱花2008    时间: 2010-7-10 09:39
为什么呀收取呢,是不是怕员工那着衣服给给或者损害衣服,你可以让员工写个保证之类的收据,如果工衣丢失或者故意损害,可以从工资里面扣除,其目的一样可以达到,但是如果收取押金是不能取信于人的。:)
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0-7-10 10:20
这个确实是违法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还是会收取押金,特别是流动性很大的企业。毕竟员工刚入职还是要找一份工作,他不会因为这点儿钱和公司纠结。公司这样做可以节省很多成本。等他走的时候,把钱退给他,他也不会说什么。
+ M& A: W. L, d# n反正收押金不合法,没有好的名目。
作者: 乐瑶HR    时间: 2010-7-10 14:12
可不可以先把工衣的钱收取来,然后按月返还呢 % q% F- s$ ~2 F6 H, x; b

作者: 咖啡厅    时间: 2010-7-10 15:10
这是个头疼的问题,收吧,一线员工本来收入就低,有些员式入职会因这项费用(虽然是押金)就望而却步了。不收吧,不利于管理。本人建议还是不要收,管理是公司的问题,没有必要加于员工,新员工入职时可以发一件新的和一件旧的。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0-7-10 16:44
呵呵~~~这个老问题,早就有解决的办法了。
作者: AMUWANG    时间: 2010-7-10 21:03
读完学习了。
作者: chnfine    时间: 2010-7-1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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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二愣    时间: 2010-7-12 17:08
关于收取押金,我本人肯定也是反对的,只是公司要这样操作,我的建议无效,只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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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烟雨紫竹    时间: 2010-7-13 13:55
现在公司都这样做。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13 19:11
回复 13# 腐生六记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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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建议工资次月发放。这样就可以避免减少因员工自动离职而造成的损失。但是在入职时就要和员工说清楚,自动离职的后果。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13 19:15
回复 24# chnfine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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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收费时因为国家有政策,但是因不收押金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作为HR肯定要想办法来避免。不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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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13 19:19
回复 24# chnfine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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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8 ?+ Q# B- w9 I. D- O& E    不收押金是响应国家政策和有助于招聘,但是作为HR我们有必要想办法减少因不收押金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作者: chnfine    时间: 2010-7-1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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