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关于延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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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wn219
时间:
2010-7-9 14:17
标题:
关于延长试用期
公司一般给员工签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到期后是否可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做哪些准备来规避其中的风险呢?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7-9 14:41
不要用延长,与员工协商好,不要直接在原合同上修改,从新写一份合同签订(时间内容与原合同一样不变,只把试验期从三个月改成六个月),并把员工的原合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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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只能说是把风险降到最低。公司既然跟员工签3年以上的合同,为什么不直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而要约定3个月的呢?
作者:
可吟儿
时间:
2010-7-9 14:45
不可以延期试用期的,你可以仔细看看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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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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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中人网上版主们以前针对此问题有过详细的解答,其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即使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期限和试用期限)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也属于再次约定了试用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该做法违法。
作者:
liujh31
时间:
2010-7-10 11:01
我觉得还是双方协商,同一岗位延长试用期并不代表再次约定,这是连续的。比方说要调整岗位,就不能再次约定了。
作者:
山风888
时间:
2010-7-10 11:14
通常签合同,都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签。但在沟通中,会告知应聘者,约定的试用期是高限,如果在岗位上表现出色,连续两个月试用期考核 为A,可提前申请转正。
作者:
乐瑶HR
时间:
2010-7-10 15:42
续签就违法了吧
作者:
大尾巴的鱼
时间:
2010-7-10 16:48
建议直接在合同上约定试用期6个月,同时和其表示试用期间到3个月考核一次,表现优秀可以直接转正,这样主动权就掌握在公司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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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好的做法是公司加强对员工试用期的管理,这个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3个月就能考核做是否合格,而不是3个月还不了解,再延长3个月,如果6个月后还是不了解呢?怎么办?
作者:
maibizhou
时间:
2010-7-10 17:43
最好的规避方法就是不要把劳动合同交给员工本人!!!
作者:
AMUWANG
时间:
2010-7-10 21:12
回复
8#
maibizhou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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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T! n. i4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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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作者:
chnfine
时间:
2010-7-11 15: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MUWANG
时间:
2010-7-19 20:10
回复
8#
maibizhou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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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的总是要改过来的,我们单位原来就是纸上写着一式两份 实际就是公司里一份的。但是经过人事部的一致提说,已经开始在改了,新员工全部已经一式两份,老员工也将做同一的再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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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情况下是单位老板不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的可能还是为了节省那点办公成本。其实还是十分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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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不给,不代表劳动合同内容乙方不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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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业的HR还是应当尝试去沟通,去改变,去普及。这是我们领导一再跟我们强调的,虽然觉得道路还挺远的,但是有时候看到一点点改变,也蛮有成就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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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7-20 09:26
为什么签订合同时不写六个月!可以提前转正嘛!
作者:
sky377
时间:
2010-7-20 10:23
1.签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期间表现优秀可以提前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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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要延长试用期,加强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一个人三个月的表现基本能够确定是否符合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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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招聘工作,录用前对岗位相关的各项素质进行测评,对待人才要严进严出,避免加大后续工作的难度。
作者:
东篱先生
时间:
2010-7-20 11:12
既要用人,还不想付工钱。
作者:
wanggaibian
时间:
2010-7-20 11:28
LS试用不合格要有依据才行,劝退吧,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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