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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如果员工丢人应该由谁来联系和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MM2010    时间: 2010-7-15 13:19
标题: 请问如果员工丢人应该由谁来联系和处理?
      员工小李7/1日向主管电话请假,说有急事要回湖南老家,14号回,但今天15号仍不见人影.期间主管不断的打过电话给员工,手机关机.于是现在部门提交到HR和安全部说希望帮助找人.
7 e7 |3 k. B0 I     我们查过他的档案,里面有紧急联系电话,我们提供给了部门,但部门说,这个紧急电话要HR打,丢了人是HR的事.8 t9 A; T* t- Q. e: b3 Z5 ^
    我和他们是这样解释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处理流程是这样:$ Y. b4 ~  L* o! a- d

1 u# y6 M8 W$ ?5 ^1 }, G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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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找人,如果原来电话打不通,可以找HR要紧急联系电话
0 u8 e6 t$ ?9 s5 w第二步,如果还是找不到,可以把问题反映到HR,HR再看看是否有相关联系人,可以找到; s  P! N1 ?: G# l: q- Y4 Z+ s
第三步,确实找不到,超过三天再按人员的离职或旷工或通知家人或邮件至身份证地址通知他本人来办理离职手续) t* C# ]# z4 @0 X2 ]* j-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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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争议是,部门不肯打这个紧急联系电话,认为是HR的事,我觉得不对.如果部门只要一联系不到员工,就要HR打电话的话,如果是在人多的大公司,那可能就需要专门成立找人的岗位了.2 a# g* Z+ [/ C4 d! H: V7 p3 _  j+ \, k

! c6 r8 W8 K2 w9 \" Z不知大家的看法是怎么样的,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请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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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晞児    时间: 2010-7-15 13:26
(拙见)前两点没有什么异议,第三点后面应该续,我觉得如果再联系不上人就可以报警了。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7-15 13:37
都出现这情况了,还在这分责任呢?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7-15 13:46
HR打个电话又怎么样呢?) i! R! Y7 I' f) K0 z, N
HR的基础工作就是服务。。。你有这时间发贴电话早打好了。
作者: jerico    时间: 2010-7-15 13:54
你们这个公司很官僚,处理得这么复杂说明这是不常见的,既然不常见,hr打电话也没关系,现在确认那个员工的下落及状态最要紧。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7-15 14:33
如果这个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出了什么事,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损害的话,老板肯定会把帐首先算在HR头上的。那你说这个电话该谁来打?
作者: 懒人王    时间: 2010-7-15 15:13
个人觉得,人资打一个电话也没关系,毕竟打个电话只要几分钟的时间.但人是部门在用,部门主管在承担直接的管理责任,包括员工的考勤管理.如果此人联系三天不来,人资按规章制度给予旷工辞退处理就可以了.但对用人部门的影响较大:1.部门将有一段时间没人可用;2.人员自离,可以追究部门的管理责任,部门主管要做管理方法上的检讨,如果这种情况过多,还要思考部门主管是否有担当此岗位的能力和资格.
+ K9 H. R4 J$ D1 j个人建议:此事件由用人部门主导,人资协助.由员工关系打个电话给联系人,并将电话的结果告之用人部门(无论是否联系上),三天后跟催用人部门处理结果.
作者: 土豆一号    时间: 2010-7-15 15:14
不光是HR的事吧,你说他请假谁批的,这个人是谁用,谁管呢?但目前不是分谁是谁非的时候,而是先解决问题.解决完了之后,再去分析谁是哪个负责,以勉再出现类似问题.
作者: 山风888    时间: 2010-7-15 15:39
员工不见了当然是HR联系:
0 _! T$ `: |0 ]: q一、员工的紧急联系电话,应该是在入职登记表中,人力部门是保管者,试问:有必要再转给业务部门吗?从流程最短的角度出发,HR责无旁贷。
8 S$ h) y4 H4 |2 H二、业务部门在多次联系员工未果的情况下,向HR及安全部求助,做得很及时,很好!业务部后面该做什么?要赶紧处理因该员工未及时回归而可能导致的对业务的影响及相应的人员安排。0 S, b4 R9 H) O
三、楼主提到:如果经常性发生类似情况,人力部门不成了找人部门了?如果真是这样,HR部门的屁股还坐得稳吗?员工关系已经恶劣到经常会有员工出现不辞而别的情况,是不是更应该去反思。
6 Y3 \7 j, _* r+ b/ e, P; v6 L四、从楼主的帖子看,该员工的情况属于意外情况,可能要跟踪处理。这样的话,更应该由HR部门来负责。上纲上线的话,楼主的做法属于没有服务意识,HR部门就是一个服务部门,帮助业务部门排忧解难。
5 o9 h! ~6 X9 [$ r8 z+ ?: b. w五、流程的作用是什么?更好地服务于业务,更快更好地去解决问题,如果违背了这个原则,这个流程就是不合理的,应该修改。HR部门是很多流程的制定者,更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2 Q0 A7 J( _9 ~2 |
    欢迎拍砖!! Y/ s- B# _* R8 H& E; G, I

作者: lisajinfengwang    时间: 2010-7-15 16:58
如果员工丢了,未办理辞职,出了事情责任如何划分呢
作者: 山风888    时间: 2010-7-15 17:06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30943&from=home5 r( D. E/ j' d3 z- E
员工失踪可参考这个帖子,不少朋友提出了不少方法。
作者: lisajinfengwang    时间: 2010-7-16 08:29
回复 10# lisajinfengw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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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 o( P/ P4 X    不要误会
% J0 X. G0 F) r4 k    我们公司总是有这种情况发生  而制造部下面的管理者总是不重视 管的多了 还要得罪人 请公司人资部 她们也是不管的(她们只管发工资,其他懒得管,是走关系进来的,不管公司也不会怎样)  都交我了 我的力量是相当有限的  所以我一直想做一个针对基层管理者的培训 告诉他们发生问题应该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这样他们会好点2 h9 A8 W4 s3 s, Q

作者: drerry    时间: 2010-7-16 10:47
感觉公司是在推脱责任踢皮球,员工不辞而别就变的正常了。
作者: mengmeng1126    时间: 2010-7-16 11:39
回复 3# 我爱书 的帖子' W4 m! P* u1 _;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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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z5 i* H# V3 G* p1 u2 g    我也觉得是,首先要把此次的问题处理完毕,再做流程的更正或变更,以结果为导向。
作者: 阿诚    时间: 2010-7-19 15:49
打个电话,几分钟的事,是人力资源部做还是业务部门做,有必要分得那么清吗?HR 要成为公司的业务伙伴,要赢得员工的信任和尊重,不就是要从点滴小事中着手?
作者: smileyang    时间: 2010-7-19 17:10
其实HR打个电话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而且这种情况也可以认为是员工缺勤,考勤不该是HR的职责范围吗?
作者: sizika5271480    时间: 2010-11-15 22:03
个人觉得,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由哪个部门负责打这个电话,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联系上该员工,明确员工的具体情况,所以两个部门应该共同协作,而不是互相推诿。
作者: 五自斋主人    时间: 2010-11-16 08:27
事情过去三个多月了,最后处理的状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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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活跃在东方    时间: 2010-11-16 13:55
部門聯系該本人﹐緊急聯系人在人資部﹐那人資打就好了﹐難道人資把電話號碼告訴部門主管再打﹐這不是多一個步驟﹔) n  O( c) K# s' x2 ~* j9 X: l

' }) m( J8 ?  `; Z0 b3 |" `8 t緊急人電話號碼在手里誰就負責撥打
作者: 博观约取    时间: 2010-11-17 10:42
我也认为HR应该打这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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