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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动离职不给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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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16 20:17
标题:
自动离职不给工资合法吗
公司规定: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自动离职的,不发放工资。请问大家这种行为合法吗?如果不合法,那要怎么样做才能既达到这种效果,又是合法化呢?
作者:
92leehom
时间:
2010-7-16 20:51
不办手续,也就是没有按照规定提前相应的天数,这样属于矿工,当然没有工资可发。
作者:
ahwuhong
时间:
2010-7-16 21:32
如果自离员工不来结算,我们就不结,按规定报旷工除名。
0 R$ o7 _! v' J/ D: p( K
但是后面他来公司要工资的话,可要求其办理好手续,实际上班的工资要结给他的。
作者:
浪漫樱花2008
时间:
2010-7-16 21:43
不合法,一定要把工资给员工,只不过要扣除员工的旷工的工资
作者:
如梦@
时间:
2010-7-17 11:12
看情况,如果才来上班不到一周就走人的就不用结,上班时间长的,肯定要结给他的。
作者:
nhlsren
时间:
2010-7-17 12:01
扣除旷工工资之后的还是要给他吧
作者:
妞在挪威
时间:
2010-7-17 23:30
他如果现在辞退你,等于违约,不但要支付你所有的工资,还要赔偿你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两年就能拿到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由于业务和提成无书面规定,你必须有工资条之类的证据,证明你的工资组成。现在老板很有可能无视你的存在,让你自己主动离职,这样你就没有任何补偿了!
作者:
淫满自意
时间:
2010-7-18 06:25
依照新的劳动合同法,来处理12333劳动部门投诉电话。
作者:
初九
时间:
2010-7-18 10:30
可以不给,自动离职通常应属单方违约。
作者:
drerry
时间:
2010-7-19 15:25
工资是员工工作报酬,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企业就应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不支付的话,员工可以说企业拖欠工资,到时就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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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员工不辞而别的自动离职,企业可按照规定自员工没有上班开始记为旷工,然后按照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发通知给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员工(按照员工提供的地址邮寄,快递形式)。
作者:
朋静
时间:
2010-7-19 15:37
看情况而定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7-19 17:00
办结手续就给工资啊!不然就可以不给!
作者:
sky377
时间:
2010-7-19 17:55
工资是要给的,但是可以通过在规章制度里规定,员工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规定旷工多少天后需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作者:
*kerry*
时间:
2010-7-20 16:35
手续办妥就结。。。。。。
作者:
Goyo87
时间:
2010-7-20 17:08
要给的,实际的劳动天数的工资,因为他有旷工,就扣除他旷工的工资,然后再作自动除名,到时叫财务通知他过来领工资...先让他办理辞职交接手续...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2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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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Goyo87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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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自动职,怎么可以找他来办离职交接手续呢?就是因为什么手续都不办就走人了,所以就规定不给予工资,但是为避免今后跑来索要工资,需要找到一个解决办法。
作者:
蓝色的夜空
时间:
2010-7-21 10:12
上班的工资要发,但是得将旷工天数的工资扣除,这是未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如果未上几天班,旷工的天数又多,估计扣了罚也没几分钱了。所以上班族千万不能采用这种方式离职,对自己对公司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作者:
幽然
时间:
2010-7-21 10:40
工资还是得给的吧,员工付出了劳动啊。旷工工资除去就是了。
作者:
静水流深001
时间:
2010-7-21 10:57
是不是在公司布告栏中把这件事情公布一下,一来警示其他员工,二来这也算个证据,将来如果有纠纷时可以作证。
作者:
donghongxia
时间:
2010-7-21 10:59
不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不办工作交接的,可以等到这些手续都办齐了再发放,不违法,如果是一些关键性岗位,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且能举证的,可以要求离职员工赔偿!
作者:
willowliu柳柳
时间:
2010-7-21 11:45
只有人家上班了,就应该给人家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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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也可以进行约定,如果多少天未到司进行工作交接,或者什么情形,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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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土豆一号
时间:
2010-7-21 13:57
按照规章制度走呗,没来的时间就按旷工,剩下的该给人家的还是要给的,换位思考问题就好解决了
作者:
秋叶1983
时间:
2010-7-21 16:25
首先,不发放工资一定不合法。要把工人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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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可根据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但是公司管理规定不能与法律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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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厂区要及时下达员工的处罚通知到其个人手里或者其合同上的联系地点,联系人手里。 这样下来基本就能够根据要求处理好这样自动离职的员工了,也同时能对员工和公司有个合理的利益维护。更为关键的是合法,合理。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2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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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秋叶1983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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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很好,可以避免劳资纠纷和冲突。谢谢了
作者:
Goyo87
时间:
2010-7-22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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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枫中微露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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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员工发一份合同解除通知单,里面要写明是解除合同的原因,这是为了有法可依,不是企业违法开除员工,通知单最好以快件形式,在发件之前打个电话给他或发条短信...证明公司通知员工合同解除的证据...然后到财务那做工资结算,至于员工要不要过来领,电话打个给他叫他过来领...不领就让财务做账吧...
作者:
chuichui527
时间:
2010-7-22 16:27
看样子你们是私企,那么想当然地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
,看来是没有被罚过~
作者:
shunlinux
时间:
2010-7-22 17:41
员工自动离职和发工资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你必须要发,至于他跟公司有经济纠纷或者有赔偿责任,公司可以提起诉讼。
作者:
小小Grace
时间:
2010-7-24 14:29
旷工期间的处罚是公司自己定吗
作者:
公元2008
时间:
2010-7-25 12:06
我们这边的做法是 未完善手续 公司发为现金,要员工本人到财务部领取,财务部要向人力资源部出具手续后 才发放
作者:
kenny1977
时间:
2010-7-25 12:46
1、根据《职工工资支付条例》只要员工有付出劳动企业就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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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离的话相关补偿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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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如果订立了关于旷工相关扣款制度,且已公示或员工有签名表示知悉的话,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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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由此条可要求自离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没有办理者可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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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实中某些人处于比较特殊的岗位,如出纳、会计、或研发部门人员等,他们的离职将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及后续工作的开展,建议在员工手册中注明,特殊性岗位自动离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声誉等)事故时,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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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Q; Y/ @) e* L0 v/ \" t& z# ^% o
不成熟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cxd6669
时间:
2010-7-25 13:47
哦,没有经验。看看,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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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dylzj
时间:
2010-7-25 14:55
工资不能扣发,只能通知本人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如不来办理,只能按照将解除劳动关系书面通知送达本人.所以说,楼主公司的内部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7-25 20:01
没办理手续!如何给工资!?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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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小差火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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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V! E% ]( x( a
! w% B$ x& @7 _3 o1 t: C0 i
我公司的工资是每月按时打到员工存折上,关键是我公司规定不给自动离职员工工资,但是最烦的是员工隔了很久之后再跑来要工资,当月工资都已经下发了,系统也录了,这就比较难办了。其他楼的建议是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觉得可以采用。
作者:
花生跑跑跑
时间:
2010-8-2 09:40
应该要给吧 ·················
作者:
lianmin05
时间:
2010-8-2 11:39
顶楼上的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8-2 12:44
你说的是旷工辞退!我建议此类员工来公司时再来结算!~
作者:
lillyu
时间:
2010-8-2 15:01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要提前一月提出离职,不提前一个月自动离职的,只要公司不违法,可以不发一个月工资。
作者:
bj-hr
时间:
2010-8-2 15:39
可以规定为暂不发薪,等手续办完后补发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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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kenny1977
的帖子
( H' t7 d! M& x
+ B0 _, f& I) k! c3 V- @; J! i
能具体解释一下第二条的意思吗?
k6 q1 S: Q3 J$ K5 h* g; g
作者:
智慧宝树
时间:
2010-8-9 23:33
要看,没有办离职手续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这可以通过离职清单来确认,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少于工资的话,扣除后,发放工资,反之,则不能发工资。
作者:
kenny1977
时间:
2010-8-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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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枫中微露
的帖子
9 ^/ c' F1 A( A. S
, a; T2 m, D1 F6 ^2 C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七种情况,自离不属于补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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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z$ ^5 L+ l- }3 k: X$ G9 W'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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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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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v/ X( J$ I0 c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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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 O3 t+ Z9 T3 R$ s9 X! K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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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 v2 J @3 j& |! z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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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j9 E3 O0 B! B {% s
$ l( U% J! y+ S1 A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D. z0 C2 G4 Z+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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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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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S5 O S# s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8-10 10:06
来几天给几天。
作者:
cpx1027
时间:
2010-8-10 10:09
3 ^! c7 \, Q5 @; |' b
呵呵,按照公司制度处理就可以了
作者:
寒风四月
时间:
2010-8-10 10:30
但也要看员工离开的时间长短,还有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多少,旷工多少天会给除名。自动离职是无薪的。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1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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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寒风四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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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S9 q* |: }* Y! F
9 L+ ?) Q, [2 X! _( u+ I2 `# y* u2 [
公司规定自动离职无薪就可以了吗,这规定不与法律相互背离吗?
作者:
寒风四月
时间:
2010-8-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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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枫中微露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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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g( r/ l+ M, k
自动离职无薪,这是一个概括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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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考勤规定,而且还要结合实际情况。
5 X6 ]3 H$ _3 X& n! {& U
比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 无故旷工的扣发当天各项工资及补贴的200%,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给予除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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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kaiyun
时间:
2010-8-21 07:45
只要员工提供劳动,就应该有工资。自动离职,可以先按旷工处理,连续离岗15天,按除名处理。
$ L( }' U$ ]% L/ D+ v
结算需办理完手续后才给予发放
作者:
半糖
时间:
2010-8-21 15:48
要支付的,但是得把旷工阶段的工资给扣除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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