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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0天外算假期,还是离职。 [打印本页]

作者: 樱花李焕    时间: 2010-7-17 13:33
标题: 90天外算假期,还是离职。
各位专家:7 {: {9 D: r2 V" o: `/ `
我单位职工休产假,按法律规定90天。可因本人原因要求请300天假。请教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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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UWANG    时间: 2010-7-17 14:23
请300天  这个她有说什么原因吗?8 g% I# H5 n0 k3 i! v*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
  `% W( M( v0 X! J  n1 S% c  u难道她揪着三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请300天假?
" |- d4 p& J8 o6 ?: X+ K' _3 L“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1 d8 \  c+ Z% C  P: _, N
这样即使她合同满了。咱也不能终止合同。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7-17 15:27
请假有审批制度吗?$ d( ~! Y. H) V
为什么原因需要请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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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2leehom    时间: 2010-7-17 17:19
90天以外的算事假,但是要看各个公司规定,像本公司,产假后只可以请一个月事假。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7-19 13:40 编辑 # [+ M" K, p0 m
( u  w3 O8 ~; z1 x

作者: willowliu柳柳    时间: 2010-7-17 18:08
呵呵 你可以按照法定的产假让她先休完,多余的不批就可以了* |% S8 z' r* ^! T- c. t6 |
如果事假未经批准,私自不来上班,你就可以按照考勤等相关制度进行辞退。国家保护女职工在三期的利益,但是没有说不能按照公司规则制度进行管理
作者: jasic    时间: 2010-7-17 20:02
按有薪假和事假单独计算的,只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
作者: jasic    时间: 2010-7-17 20:03
按有薪假和事假单独计算的,只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有些公司人性化可以这样做的,有些就不一定的
作者: huiying    时间: 2010-7-18 16:59
哺乳期内如果是病假有病假条(公司可以自己规定去什么样的医院检查,例如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好的医院是不敢开假证明的)如果没有公司可以不给假。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7-19 00:05
参照产假和医疗期及公司假期制度解决。
作者: AMUWANG    时间: 2010-7-19 13:35
唉,费了半天劲找到帖子。。8 w. _  S4 X% C
恩 补充回答如下:( L8 m6 N1 `" C. Y
关于女性员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应当注意- f/ \. H( l7 S5 i5 M
(一)、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 女员工在三期内; ?9 L' q: Z. O
(二)单位不得以女职工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三期女员工劳动合同
* e" `. R+ F/ X4 P2 Q! Y(三)女性员工若在三期内,一下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 C0 Z9 N9 I- p* S1 I% T2 W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5 Y  _6 z( T9 b, Y& S3 a" t; W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5 m+ `9 ~2 P  @8 k( U+ @. J) R$ Y
3、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5、60 a! B; Q7 y. [, G

- m& V+ q# P9 z: s2 ]$ j既然这个样子,产假是可以给的,90天。。就说给产假只能给90天。要是她又要请哺乳假你也给他。。上海可以给6个半月的哺乳假。。哺乳假应该可以商定的吧。
2 ?* o9 Q% k$ q反正请假总要师出有名的。人事 有准不准假的权利的。$ t2 _7 E  b7 Q% H
不准假擅自不到岗的 肯定算是旷工了。旷工情况下,要是单位考勤制度上有明确的关于旷工的相关规定,按照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c3 \# f$ i/ r* V&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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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个属于过失性辞退,也不用给予经济补偿的。。4 ~. e$ W! I5 O% }. t+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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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作者: yzxcb    时间: 2010-7-19 14:24
贵公司的假期审批呢?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0-7-19 14:51
产假按90天算,超过90天的则由各家公司自己决定,事假或病假
作者: yezi999    时间: 2010-7-21 15:45
唉,费了半天劲找到帖子。。
, ^( \" v, w6 @' P" {( I$ F$ D# ?1 A4 k恩 补充回答如下:' _( d* G# Z- t4 F
关于女性员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应当注意( ^7 S: U% F! w, G- p
(一)、用 ...
: v* L' m+ K- pAMUWANG 发表于 2010-7-19 13:35
0 g# ~8 i$ l* V% t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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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N; }$ |9 }  f! U赞同的
作者: 秋叶1983    时间: 2010-7-21 16:38
从劳动合同法上讲,女员工在三期内是不能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相关情况,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从劳动合同法的倾向性来讲。想在女员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是很大的。那么另一种方法是这样的,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事假是没有当天工资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这样的员工只要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工资即可,当然这样公司也是有所损失的。总之,如果不想采用第一种解除合同的方法,只有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其相对应的工资,之后在其哺乳期后进行处理。如果其在请假期间从事其他盈利性工作,公司也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这种解除都是属于过失性辞退,不用给予经济补偿金。
作者: haopengyou    时间: 2010-7-23 16:17
3-6个月的哺乳假是可以给,可以不给。如果是在机关或事业单位跟领导搞好关系,或许就可以了;但是在企业基本不可能。
作者: 忧郁的轩轩    时间: 2010-7-23 17:55
同意楼上的说法,不是说三期内的员工就干什么都可以了,还是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啊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7-25 21:23
按法定给产假!其他不批准!若到期不来上班!
$ S# a& V% T0 w, o- h' J/ p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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