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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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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21 19:50
标题:
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某员工与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转正后工资1500元。但是员工工作两个月后,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要求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员工也在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上签字了。但是事后员工认为公司这种行为不合法要求补偿第三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差额400元,并视为通过试用期。员工能像他所想的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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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月。公司同意员工转正,但是工资并不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1500元,而是1200元。这合法吗?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做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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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此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还是学生,即签订的其实是劳务合同,所以只能与公司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适合吗,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本帖最后由 枫中微露 于 2010-8-28 16: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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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UWANG
时间:
2010-7-21 22:34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的严惩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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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有个疑惑,既然已经被证明是不符合转正条件了,一般都是看在其人份上看看能不能多给点时间再给点成绩,但是,一两个月的时间,还不能看出门道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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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和转正的那点工资真的需要扣得那么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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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是给双方再一次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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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是给自己找个借口下台的感觉。。
作者:
可吟儿
时间:
2010-7-21 22:36
不可以延长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跟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作者:
可吟儿
时间:
2010-7-21 22:39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6261&from=r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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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这个,安爸爸已经把各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解释的很详细了
作者:
清水心蓝
时间:
2010-7-22 10:56
不能延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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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后的工资应该按照合同上的1500来支付,只支付1200的话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全工资。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7-26 12:55
回复
5#
清水心蓝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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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w+ |9 I* f0 V' h
我看了安爸爸的试用期篇,但是我所述说的情况并不在其中。
作者:
drerry
时间:
2010-7-26 14:04
不可以延长,试用期延长视为第二次约定试用期,即第一次约定为2个月,第二次约定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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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约定也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试用期满后的80%,该员工试用期满后为1500元,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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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约定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1500元,而员工试用期满的却调为1200元,也违法泛绿规定,除非员工同意调整(除非员工是傻子才同意降薪),否则违反合同的约定,员工可以要求补全工资。
作者:
神经病有所好转
时间:
2010-7-26 14:15
明显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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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两年不能是三个月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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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的签订也是不合理的.
作者:
cara1
时间:
2010-7-26 14:39
不可以延长试用期。合同中应该注明试用期的时间。
作者:
飞虾
时间:
2010-7-26 15:17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要么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解除合同,要么转正
作者:
夏牛飞
时间:
2010-7-27 16:56
不可以延长试用期,只能约定一下试用期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8-16 13:42
那么如果变更劳动合同延长试用期相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呢?这样可行吗?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16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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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lixiaoxv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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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或者劳动合同重签。劳动合同的变更内容是有限制的,期限是不在变更范围之内,所以不可以通过变更合同期限,改变试用期。
本帖最后由 枫中微露 于 2010-8-17 20: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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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凉。
时间:
2010-8-17 00:28
试用期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随便你合同签几次,只要年限不变试用期是不能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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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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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微凉。 于 2010-8-17 00: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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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8-1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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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枫中微露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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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应延长后,要签一个劳动合同变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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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一个地方见过,签中止协议书,因为在法规上并未对“中止”做出任何限制,所以想问问,此举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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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17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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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lixiaoxv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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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可行,你是想终止后再重签一次还是续签。无论哪种情况,你都是和同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之前试用期已经约定了,就不可以再次约定。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8-1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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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枫中微露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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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J" O. r% q. B' A$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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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终止”是“中止”。因为试用期的长短是固定的就是两个月,当我“中止”后,试用期暂停,那么实际上我的试用期总长度是没有改变的。
作者:
释________怀
时间:
2010-8-18 10:58
如果试用期不合格按照合同法上面应辞退员工、转正之后必须按照合同薪资为准。
作者:
猎头大王
时间:
2010-8-1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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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AMUW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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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费解!
作者:
寒风四月
时间:
2010-8-19 10:42
不合法。 不能延长试用期。与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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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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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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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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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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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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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28 16:14
不可行,合同期限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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