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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央视春晚引出的劳权话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斌(阿斌)    时间: 2010-7-23 18:41
标题: 央视春晚引出的劳权话题


央视春晚引出的劳权话题

周斌


农民工、农民工,你是我的姐妹弟兄!农民工、农民工,试验区的开路先锋!在温家宝总理亲自关心下,农民工们唱响的《农民工之歌》进入了中央电视台2008年春节联欢晚会,令人耳目一新。歌颂奋战在各条战线的劳动者,成为整台晚会的亮点之一。而小品《梦幻家园》、《军嫂上岛》、《公交协奏曲》等节目,都可从中引伸出劳权方面的话题。

话题之一:张总应认真回答蔡小姐的
为什么

小品《梦幻家园》以去年大热的楼市为背景,劣质楼盘售楼小姐蔡明大战倒霉业主郭达,差点把郭达逼成了老年痴呆。她顶着类似蔡依林
特务J的造型,戴着一副大框眼镜,用细又嗲的童音说为什么呢?极有可能成为2008流行语。其实蔡小姐也确有其苦衷,以下是节目开始时的一段台词:

蔡:你好!这里是梦幻家园售楼处,我是蔡小姐。

张总:我是张总,我严重警告你!

蔡:为什么呢?

张总:试用期两月了你有业绩吗?你卖出过一套房子吗?

蔡:为什么呢?

张总:问你自己。

蔡:为…为什么呢?

张总:今天下班之前你要再买不出一套房子去,你就给我卷铺盖走人。

蔡:为什么呢?

其实蔡小姐问得有理。根据张总的话语分析,他解雇蔡小姐的理由可能有两种,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蔡小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蔡小姐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小品讲述的事实推断,公司销售业绩差并非必然由蔡小姐的能力差所致,正如郭达所言,房屋漏水以至
我妈还在大衣柜上坐着呢!这样的劣质物业,相信销售员很难卖得出去,如此认定蔡小姐不能胜任工作显然太过霸道。
  退一步来说,就算确属蔡小姐不能胜任工作,张总也不能这样让她卷铺盖走人,而必须对蔡小姐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如果之后经考核蔡小姐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单位也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解约补偿。

张总的说法其实很典型,和他一样,现实生活中,很多经营管理者认为只要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单位就可以随便让其走人,而这种
认为也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总如果要依照此规定解雇蔡小姐,首先,在招用蔡小姐时应该设定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其次,还必须能证明蔡小姐不符合这个录用条件。如果房产公司无法证明设有录用条件,且证明蔡小姐不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就有可能造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指出的是,这个录用条件不同于招工条件,招工条件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劳动者基本的资格要求,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如房产公司规定销售员在多少时间内售出多少套房子等。在劳动争议中存在招工条件而没有明文录用条件时,司法机关常将招工条件视为录用条件。如果房产公司无法证明自己的录用条件是什么,最后争议处理机关很可能以招工条件作为依据,裁定蔡小姐胜诉。

剧中蔡小姐话音未落,张总就粗暴地挂断了电话。其实蔡小姐面对张总的
严重警告,确实应当多问几个为什么呢,当然这不应只是口头禅,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张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蔡小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房产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蔡小姐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房产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蔡小姐支付赔偿金。所以在此提醒张总一句,无论是经营还是用工,都应知法守法,诚信为先。

话题之二:社会各界关心军嫂就业

小品《军嫂上岛》使很多观众流下了动情的泪水。营长嫂子、连长嫂子和军医的未婚妻三位军嫂,趁着一年一次的探亲时间去海岛探望丈夫,却因为台风来临,不得不在快接近海岛时决定返航,失去和丈夫见面的机会。三位军嫂每人只有2分钟的时间,和对面岛上的丈夫喊出心里话。喊话的过程中,将军嫂对军人工作的支持以及对感情的眷恋表现得淋漓尽致,也让在场观众为之动容。

其中连长嫂子在向丈夫展现夏装后,喊了这样一段话:
老公,政府对我们军嫂可照顾了!”“我的工作解决了!”“我在证券公司下属的幼儿园教育当老师!这段台词无疑令许多观众感到欣慰。的确,做好军嫂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不仅涉及军嫂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军队和国防建设,所以党和各级政府对此历来高度重视。

就拿上海来说,市有关部门规定两类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属于重点安置对象,一类是驻沪部队的飞行员、潜艇干部、从事舰艇工作满10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因战因公牺牲、致残(六级以上)的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给予指令性安置;第二类是在科研、教学等领域或在部队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军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由市双拥办、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上海警备区政治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审定后,予以有计划地安置。

对既不是重点安置对象,自己在市场上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军嫂,也规定了两种解决办法,一个是对就业愿望迫切、就业能力差、经多次介绍仍未能就业的军嫂,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安排其从事社区公益性劳动,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二是鼓励有条件的部队单位通过成立公益性劳动组织,开发营区内保绿、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将未实现就业的军嫂组织起来安排就业。劳动保障部门将按部队实际安置人数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另外,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落户本市后未就业的,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本市规定执行。对来沪后已落实工作的军嫂,所在单位将按规定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为其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执行,军嫂再次失业后,其在本市的养老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转入军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闸北区还成立了本市首家
军嫂就业服务社,实施军嫂就业专项补贴新机制,规定本市用人单位吸纳进沪后首次实现就业的军嫂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就业补贴600元;吸纳进沪后非首次实现就业的军嫂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就业补贴400元;给予就业军嫂每人每月交通费和误餐费补贴200元。光明食品集团、上海绿地集团去年各拿出100个工作岗位,安置该总队200名随军家属就业,其中就有许多营长嫂子、连长嫂子或军医的未婚妻这样可爱的军嫂。

小品中连长嫂子那段喊话,正是对于现实生活中社会各界拥军优属的真实写照。


话题之三:落实农民工的医疗费也有
龟腚

农民工出身的王宝强被主持人朱军称为
最红的春晚明星点名隆重出场。除了央视主持人,惟独他一人演两个节目,而且在现场接受了白岩松的采访,代表农民工群体发言。在小品《公交协奏曲》里,他身穿一身蓝色民工服、头带安全帽、脚踩雨靴,一身建筑工人打扮,本色表演极具舞台效果。

在戏中当冯巩问他为什么不舍得从兜中取出一元钱买公交车票,他回答:
大哥,俺捂的不是钱,是命!这是兄弟们捐的救命钱啊!”“俺有个工友,他老婆生孩子,难产大出血,这钱交了押金,还欠1000多呢!冯巩尽管有些心疼,但最后还是倾囊相助。

救死扶伤的精神固然值得发扬,但如果这位工友之妻也有工作的话,医疗费用到底应当如何落实?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保险,一旦农民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甚至因工负伤,就发动全体工友捐助,这种行为应当引起人们的警惕。

在上海,像王宝强这样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享受工伤、住院医疗、老年补贴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施工企业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他们按月缴纳综合保险费,而外来从业人员本人不缴费。当然,这倒不是王宝强说的
农民工进钱可容易,出钱可难,而是如冯巩所说:这是甲鱼的臀部———龟腚(规定)

根据
龟腚,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住院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从发生住院之日起的1年内只需支付1次。另外,还有一个小甲鱼的臀部———新龟腚(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项目纳入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住院医疗起付标准调整为1500元。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王宝强们在用人单位未按月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期间,因住院医疗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综合保险规定的标准承担。此外,对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可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未缴纳金额1
2倍的罚款。对逾期拒不缴纳综合保险费、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我们为冯巩们的高尚行为喝彩的同时,也要提醒王宝强们首先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和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12333,查询单位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的信息,毕竟大家进点钱都不容易啊!




作者: 白芷烟    时间: 2010-7-23 20:14
不得不佩服下楼主,这个对生活的观察,知识的全面性、思考的深度,真是得好好向您学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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