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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怎样处理利用旷工达到快速离职目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花脚印    时间: 2010-7-30 15:00
标题: 怎样处理利用旷工达到快速离职目的
公司规定辞职至少要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且规章制度中有一条管理规定是连续旷工三天公司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人为了随时离开公司,就选择旷工,等着被公司炒,这样既不用提前一个提交辞职申请,因违纪被公司炒掉虽没有补偿金,但还能拿到失业保险,一举两得。) C0 G2 V$ c  \: }- @,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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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这种现象呢?还望各位支个高招,谢了!" [1 r! N# Y* i7 G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7-30 15:31
员工为什么要随时离开公司呢?
作者: gelingqing    时间: 2010-7-30 15:36
我们是旷工三天,就是无偿解雇!
' r# D# h( y* L! |6 m9 M! _: Q6 _你们公司矿工三天时公司解除合同,从单方面来说,对公司很不利哦
3 k+ g8 q/ G8 N+ A- |$ ~毕竟员工触犯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合同的话,还得赔偿,员工还能领失业金
& n- L; P- z0 n: ]' `( [最好把这一条改一下
作者: hrfish    时间: 2010-7-30 16:24
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计算出员工在旷工的三天时间里面,给公司造成了多少损失,要员工赔偿损失。当然这个举证的过程需要非常谨慎!
作者: amy_hr    时间: 2010-7-30 16:43
公司的这种旷工三天,辞退的规定本来就是让自己给被动了
作者: willowliu柳柳    时间: 2010-7-30 16:49
回复 1# 花脚印 的帖子. f/ x! s- T" i; K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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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Z- Q7 e  d+ p$ n    这个只能从本质上去解决。
0 g' P6 R! L* ~2 d大家这么快的想离职,而且是大量的现象,我觉得更应该考虑,公司是不是有很多方面需要改善了?! ?5 ]- r  N' X7 l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7-30 16:56
1、 首先应反思下这种情况存在的本质——员工对公司不认同,没有归属感,更谈不上忠诚度。所以,更多的时候这是公司管理出现了某些问题,作为HR作为公司管理者,更应从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如何阻止员工利用这个武器达到快速离职,古代的大禹治水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疏”比“堵”来得有效得多;
3 {- j; o3 c9 h4 O+ n2、 其次,这样的员工似乎在招聘面可以多做些文章,严格把关的同时,可以告诉他,如果公司以“严重违纪解除”的话,在劳动局以及“离职证明”会如实写原因,下一家录用你时,你想会不会受到理想的对待,何况目前企业间作背景调查很全面,对你的个人诚信一定会有影响,当然这对于继续想在本地就业或较高端的职位有用,普通员工可能还是不理你,那么回到招聘甄选的环节上,当初选拔员工应该作更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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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脚印    时间: 2010-7-30 17:11
回复 6# willowliu柳柳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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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选择快速离职,是不想等一个月,一般找好了工作急着想走的工人都会这样了。这种情况应该不是某一家公司会遇到吧。   
作者: cjb_2001    时间: 2010-7-31 07:26
多找自身原因另外从经济赔偿着手
作者: 如梦@    时间: 2010-7-31 11:02
我们公司,连续旷工超过三天,安自离处理。不结工资。如果本人到公司来要的话。我们会给他结工资,不过会双倍扣除他旷工期间的工资。
作者: haopengyou    时间: 2010-7-31 11:56
建议完善你的制度,员工连续旷工三日以上企业可以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无条件解除合同,员工还要赔偿因旷工期间停工停产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完不成工作交接企业不为其办理社保转移或开具离职证明,等等,加大这种故意旷工的成本。( j1 b+ g& `- y/ S'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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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动权在单位,单位也可以不解除啊。单位是可以解除,不是应当解除,更不是必须解除。怎么会被动了呢?
7 ]! Q8 t, E- t+ L* N% @+ D# Y这个制度要给员工讲清楚,不要让他们误解了,以为只要自己一旷工三日,单位就得炒自己,这是多么荒唐的。估计,只要员工没有这个误解,再告诉员工这样做的成本和不良的后果,我估计这种情况就少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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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Z5 Q* i7 z! C( n! t6 Y. e5 s另外,员工离职还是好聚好散的好,大家毕竟同事一场,有很多问题都是可以谈的,协商的。没有必要想着钻公司的制度空子,何况公司也不会在离职上为难员工。* F4 {5 D( I7 ^" U- o  v
本帖最后由 haopengyou 于 2010-7-31 12:03 编辑 ; u$ I  p# Q9 V" a9 |7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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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忧郁的轩轩    时间: 2010-7-31 15:02
回复 3# gelingqing 的帖子- L; k6 b# Z" e& ~5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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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呀,楼主的公司也是由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关系,是不给员工补偿的哦!另外失业保险是劳动局发放的,是员工缴纳了保险应该享受的待遇啊,这个不能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随便更改吧?
作者: 忧郁的轩轩    时间: 2010-7-31 15:06
呵呵,现在在淘宝里买卖东西都评信用度,我们用人单位和求职者能不能也通过什么平台做一下信用评价呢?那样用人单位是不是就能够更加注意自己的管理和想象,而善待员工了;而员工呢,也不会因为为了快速离职而不负责任的不办手续或交接就随时离开了呢?呵呵,有点理想化了吧?
作者: brainbow123    时间: 2010-7-31 15:12
呵呵,学习了。由于员工违反制度而解除合同,公司不用赔偿,而失业保险是劳动局发放的。失业保险才几块钱了。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0-7-31 15:47
说明你们劳动合同的设计有问题,让人在这里给钻了空子,你们要把相应的条款给改过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0-8-2 16:07
支持七楼的观点。同时,建议修定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重旷工处罚规定的同时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的离职公司将不承担离职经济补偿责任等。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8-2 17:34
回复 8# 花脚印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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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u. [5 f% w7 v2 B' _4 ]- d6 s    既然如此,你们应该考虑的,是否应该是:为什么员工在公司任职的时候,或者说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就在外面别的公司找到其他工作或者在此期间在外寻找别的工作呢?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别的一些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导致员工在公司内任职期间,已迫不及待的要离开公司呢?
作者: 好天了    时间: 2010-8-3 16:51
那员工旷工的信息能不能放到档案里?员工一点不顾忌吗?
作者: 幸福回味    时间: 2010-8-3 17:04
天要下雨,管不了。
2 x2 z% e- m4 c员工非要走,留也留不住。
, }8 @, W/ v9 J# H+ D企业的吸引力才是关键。
作者: drerry    时间: 2010-8-3 17:20
公司还是人性管理员工吧,既然员工都不愿意干了,还要强制留着一个月,如果员工不利用旷工离职,而是在提交通知后在公司干活不认真,给你来定什么小动作,到时公司的损失则更大。干脆让其走人,除非该员工在公司某个重要职位,或则正在负责重要项目,员工马上离职没有人能够接替那就另说。
作者: bj-hr    时间: 2010-8-3 23:03
以违纪为由与员工解合,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 r2 B7 E/ {$ O# t) w2 O- s1、要有员工违纪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
" y. m- f5 f5 I2、公司制度中必须有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明确、详尽、可行;* s; O  [5 C1 P9 D0 t! B* U) N' `) v
3、公司的制度规定必须要合法,并且要保证员工知晓。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0-8-4 07:30
悲哀,只能说是公司的悲哀!
6 |2 |; B, m, H如何处理?6 k; X( Z4 f0 w$ ?, ~1 S) ^
那是管理上的问题,好好反思公司的管理!
作者: 雨爱风    时间: 2010-8-4 17:06
以违纪为由与员工解合,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0 }! _% k6 H) o2 w7 \1、要有员工违纪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
* ~" u2 x1 i, O( p; r: ]& a2、公司制度中 ...
. W1 O9 x4 G. O3 D2 R0 ]bj-hr 发表于 2010-8-3 23:03

1 H1 t3 ]; {  N$ u# O0 Z' m2 n. a6 w' t( ?1 e" @4 H1 a5 o

# ?, e, Z& e" ?同意,虽然是员工违纪,到时候员工说不知道这是违纪或者没跟他说清楚,又找不到证据,还得赔偿。
作者: bj-hr    时间: 2010-8-4 17:15
回复 23# 雨爱风 的帖子: F8 b( w; B4 R&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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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就难在取证上,所以一定要做好事前工作,比如考勤吧,说员工一个月内迟到三次就可以劝退,那迟到就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或者个人签名确认的迟到记录等。
作者: 董儿    时间: 2010-8-4 17:16
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在员工想离职的时候一直压着不放,即使员工在公司待一个月,那么这个月他也很有可能不好好工作,或因为情绪导致工作上的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跟他协商,先交接工作,公司这边赶紧招人,只要把工作延续上了就完全可以让他提前走,达到公司和员工双赢!
作者: gf13690    时间: 2010-8-4 21:21
为什么会这样啦   有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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