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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 [打印本页]

作者: cjun    时间: 2010-7-31 22:13
标题: 求助: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
我目前刚刚加入一个韩资工厂,公司刚刚推出一项工资改革方案,激起大部分员工的不满
! j# T5 M4 H) {( s# V# z# ~5 l2 E准备罢工呢,请大侠们指点指点..  ^5 x7 g4 I, t) d  [! n" s$ ?
1:由原来的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新的每小时定额是原来的1.2倍5 n8 R5 z% s$ L/ j6 Q' Y
2;取消原来的所有补助,没有加班,没有周末加班费,每月工作时间不低于260小时
7 ]3 q- M' K) F: @2 t. c$ c
0 z( `7 f( o0 C/ r9 l9 [" e工人们正准备去劳动监察去讨说法呢,一切都是韩方管理者说了算,我被夹在这个位置( j; J8 k- Y. _
我该怎么办???
- S+ J- H$ D: Z9 [; |0 L: D
! h/ z8 w) B) Z8 C4 n, h4 D- X谁帮我出出主意啊
' E( z, [6 h. ~) j' f; C/ X/ c" S" y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8-1 07:51
1、如果你就此事的不合法、不合理性告知或者提醒韩方管理者,那么工人们要去,就让他们去吧。0 `0 Y& p+ c& t2 h. N
2、这些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变更前,有无与工会协商?) ]$ d' `+ b2 N' Y- k
3、计件不等于无加班费,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生产量分别*150%、200%、300%计薪。
作者: 草一田二    时间: 2010-8-1 10:14
"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生产量分别*150%、200%、300%计薪"说的很正确呢!!
+ Y/ t7 ^# f+ p1:由原来的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新的每小时定额是原来的1.2倍% o- F& }4 S/ k4 Y5 l( j
实行计时工资,只要不违反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o+ U2 ^$ N/ [% T: T$ Q6 T
2:取消原来的所有补助,没有加班,没有周末加班费,每月工作时间不低于260小时& d  P5 D3 \; D3 ^
但是这一条的话,韩方的决策明显违反了我们的劳动法,工会进行协调处理吧……
作者: staryang    时间: 2010-8-1 13:24
1,如果将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就等于更改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履行原合同中的条款,任何单方面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擅自修改、变更、添加、删除都是无效的。所以,公司没有与劳动者协商同意就擅自把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公司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6 w. `$ G+ d! `2,补助属于员工福利,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决。但是加班费问题,是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如果超时的话必要支付加班费。我们单位的做法:如果岗位十分重要给予加班费,如果一般的话给予调休。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0-8-1 14:21
我们公司计件的从来就没有加班费哟,还好没有人去告,要不惨了,以后可得注意了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8-1 20:46
这个改革方案是谁推出的?8 s1 e0 [) H( P$ t5 J- Q
这样会造成罢工的哦!
作者: cjun    时间: 2010-8-1 22:24
在此非常感谢楼上的几位兄弟姐妹,我心里也有点数了" V% `: L8 m$ e
我也调查了,下面员工的之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所写的工资计算是以标准工时,每天八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没周六,周日休息}
1 A! Z5 g+ o$ v% i7 K$ }6 L韩国人精打细算是出了名的,意见不接受,他们向下面保证不会低于现在的工资,
1 Z0 I8 x9 O% X" J: ]* m现在员工都在等着八月份的工资看看到底能拿多少,听说如果低了,9月16日,要集体辞职
! U, X- `" j3 V* K7 B我也没办法,到那时再说吧6 J9 B! F+ F7 O$ t+ R

作者: cjun    时间: 2010-8-1 22:33
在此也非常感谢    TOHEY       帮我设置高亮 2 ]" y6 y% }7 d. S1 [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0-8-14 14:45
韩国人可真会压榨人
作者: zzlrhr    时间: 2011-8-9 10:06
呵呵  我们公司的情况我也怕啊  可能也要罢工呢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8-9 10:29
谁说是生产量的150%、200%、300%,是计件单价的150%、200%、300%。
作者: 旅行de意义    时间: 2012-2-24 15:57
额...学习了!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2-24 16:04
作为你来讲,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我想你应该把公司新的工资改革方案存在的众多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劳动纠纷风险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公司决策和管理层,这样你的职责就已经尽到了。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2-24 16:06
不管你采用哪种工时制,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202.64小时(20.83天×8小时+36小时),当然你们单位的员工如果自己愿意加班,每月工作260小时,那是没问题的。
作者: danen5525    时间: 2012-2-25 11:52
我是来学习的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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