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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怎么合理选择用工形式,节约企业成本? [打印本页]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0-8-9 20:03
标题: 怎么合理选择用工形式,节约企业成本?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看到版块里面有求助或讨论了一些用工形式方面的内容,如:南极人版主发起的帖子:《讨论] 此类劳务关系该如何处理?》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226&extra=page%3D2  。遍观大家的解答,安同学发现,其实,不少会员对于用工中的各种形式似乎并不完全清楚,或者说,大家其实并没有深究这里面的内容,如:什么情况下应适用什么用工形式,这些用工形式有什么优点,有什么缺点,有什么法律风险,这些用工形式怎么支付劳动报酬、什么工时制度更合适,要不要购买社会保险,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用工形式才能更满足自己的需求等等……
为此,安同学特开此讨论帖,希望大家一起畅所欲言,通过讨论来提高自己在这一方面的知识。
安同学更希望的是:讨论后,众多会员能提起笔来,开动脑筋,各自写一篇原创帖子来谈谈这些用工形式的利弊等等。
先举一个例子吧:某公司的卫生需要清洁,为此,该公司有下列这些处理途径:
跟一专业保洁公司签定合同,由专业保洁公司派保洁员处理;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找来一名员工,由该员工处理;
找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业余时间处理;
通过招聘一名非全日制的员工来处理;
找一名下岗职工来处理;
找一名退休职工来处理;
找一名农民工来处理;
专门招聘一名清洁员来处理;
由部分员工兼职处理(如各部门的普通文员各自处理本部门的卫生)……
当然,不同的例子可能有不同的形式。
大家可以看看,这些不一样的形式会有不同的成本,会有不同的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希望挑选成本小的风险低的。
声明:安同学只开帖,不作解答,这就是大家的舞台大家做主,哈哈。但安同学及各位版主会对参与解答的会员给予加分及加威望鼓励,也会在必要时候对解答帖子发表自己的观点。
讨论可以用这样的形式或者大家喜欢的形式:

某公司的卫生需要清洁,一专业保洁公司签定合同,由专业保洁公司派保洁员处理。这样的合同其实是外包合同,公司与保洁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用签定劳动合同,他们之间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公司不对保洁员进行劳动管理,也不用给保洁员支付工资、加班费等,也不用给保洁员购买社会保险。公司与保洁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适用合同法来调整等等,这样的好处是……,这样的弊端是…….,以后,遇到什么样类型的用工可以采用这样的模式等等。


PS:开本帖子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该帖子回答不会火暴,因为它是要经过思考之后才能回答的,而且你的回答还不尽完善。但还是开帖子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能沉淀下来,静静思考一下,只有你思考并解答了,你才会有所得,如果只是楼主直接把所有问题都解答了,你们光自己看的话,体会和感受是不深的。


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0-8-10 10:51 编辑


作者: hsnjfhr    时间: 2010-8-10 08:05
高层考虑的问题,咱一般的专员或主管,考虑这个问题又好早,还是要高层领导引起重视。
但这个是不错的建议,鼓励,支持。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8-10 08:21
板凳,马上来编:
1)某公司的卫生需要清洁,直接与外包公司签订合同,前面安爸已经说明了公司与劳动者无劳动关系,这样做的好处是不存在劳动用工风险,基本的劳动风险都由外包公司承担。弊端是公司在管理上不能直线良好沟通,劳动者普遍意识是更多倾向于听从外包公司的,而且企业无法直接评估劳动者的表现,外包公司管理良莠不齐,如果遇到因其它原因临时解约或者纠纷时,可能出现无清洁工打扫卫生的情形。
2)某公司的卫生需要清洁,招聘一名退休或非全日制员工(天工作时数小于4小时),公司与劳动者应该是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应签订劳务合同,这样做的好处是公司直接管理员工,能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考虑到意外,最好为员工投保意外或雇主责任险,弊端是如果未投保意外险,如出现意外易引起纠纷,员工的工作由公司直接管理和指导,行政部的人力投入相对也大一些。
3)某公司的卫生需要清洁,招聘一名农民工和专门招聘一名清洁员来处理,我不知道为什么安爸把这两个单独列出,我觉得是一样的。公司与劳动者应该是属于劳动关系,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应遒守劳动合同法及当地相应法律法规,公司为员工缴纳保险。弊端是人工投入成本较大。


本帖最后由 yolanda_lu 于 2010-8-10 08:38 编辑


作者: sophie1108    时间: 2010-8-10 10:13
学习了,我发现我就是经常不思考,哎,头脑简单呢~~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0-8-10 13:29
是啊,这样的情况,小时工就很好了。只需要交纳意外保险,也不必纳入员工管理。节省成本,不过不太方便。
如果资金不是问题,那么外包比较好。只需要交纳外包的费用,万事不操心了。
这样的职位,适合以上两种用工方式。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11 22:04
公司要选择什么样的用工形式还是要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考虑,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用工形式,带来的成本 和风险又有区别。
作者: 枫中微露    时间: 2010-8-11 22:27
某公司的卫生需要清洁,为此,该公司有下列这些处理途径:

跟一专业保洁公司签定合同,由专业保洁公司派保洁员处理;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找来一名员工,由该员工处理;
前两种我觉得是一样的性质

如果此公司的福利待遇很好,制度管理繁琐,可以用这种用工形式,因为这样可以减少公司内部花很多时间成本管理,和福利待遇。方便便宜。
找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业余时间处理;

好处就是费用低,但是这样容易造成需要清理的时候没有人,不建议采用
通过招聘一名不用非全日制的员工来处理
费用低,不用买保险。适用于清洁工作量少且有专门的行政部门的公司。
找一名下岗职工来处理;找一名退休职工来处理;找一名农民工来处理;
这三种情况差不多,区别不是很大。统一为专门招聘一名清洁员来处理;

造成大量管理费用和工资福利费用,成本相对来说较高,适用于清洁工作量大,公司内部员工的工资水平较低,福利待遇一般的公司。
由部分员工兼职处理(如各部门的普通文员各自处理本部门的卫生)……
此种方法适用于小公司,且无什么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量小。基础员工较多,工资待遇中等偏下,且工作量不是很忙的情况。这样可以省去招清洁工一笔费用,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但一定要注意员工情绪,第一分工要公平,第二,要员工觉得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8-13 13:08
序号
用工方式(合同方式)
特征
优点
缺点
一般适用岗位或职业

1
正式合同工(含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

2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3
非全日制用工

4
退休返聘用工

5
实习生

6
劳务派遣

7
劳务外包
。。。。。。(待补充)

大家不要局限于安爸的情景模拟,楼主的用意是鼓励大家思考不同用工方式的特点与优劣,不同的工作选择不同用工方式的好处。提供一个表格作为引子。希望大家能踊跃参与分析。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8-18 11:47
大家都很矜持,我先来抛砖
序号
用工方式
(合同方式)
特征
  
   
一般适用岗位或职业

1
合同工
(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
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三月以下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1、人员相对稳定,利于技术养成与传承;
2、人员归属感强;
3、利于建立完善的职业生涯规划;
1、招聘、维系、解除劳动合同费用高;
2、产生纠纷、争议処理成本高。
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营业务人员尤其技术养成较慢、较难的岗位。

2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点存在但未必是很明确的时间点,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工相对较灵活。
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休工间歇期短的用工成本将加大。
完成特殊的、临时性的任务,如建筑工程

3
非全日制用工
建立劳动关系;每天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
1、用工灵活;
2、终止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2、劳动者已和其他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需注意不得影响其履行。
1 保洁;
2 绿化养护;
3 用时较少的任务等。

4
聘用他单位的下岗职工
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不得影响劳动者前一份劳动合同的履行。
社会保险费一般由劳动者下岗的原单位缴纳;
发生工伤事故因没有工伤保险,存在风险。
非技术类工作

5
劳务派遣
不建立劳动关系,构成实际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劳动者三方关系
1、省却招聘、管理诸多基础性事务,可使公司专注于主营管理业务;
2、劳动争议风险责任分散;
1、需支付管理费用;
2、派遣单位经济实力、作业规范性需注意。
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

6
未毕业的实习生
不建立劳动关系
不缴纳社会保险
工伤事故的对应(商业保险);
可作为过渡期员工,实习期满,优秀的订立劳动合同。

7
退休返聘人员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有的地方称为“特殊劳动关系”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纳社保;
2、此部分人员大多经验丰富。
1、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指缴费年限不足的),一些地方需续缴纳社保;
2 年龄大、活动欠灵活,事故发生的隐患大。
技术性岗位

8
劳务外包
非劳动关系,民事关系
1、对其参与工作的员工没有一切关系
2、省却很多管理琐事。
无直接管理权,意见反馈较慢。
如较复杂的安装、维修工程,工厂保安、食堂宿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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