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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跟员工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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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乖巧猫猫
时间:
2010-8-22 18:48
标题:
跟员工谈年薪
今天我们酒店是总经理接待日,主要指针对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一方面解决员工们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收集一些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也是让员工们发泄发泄情绪,今天我们hrd提出来一个新思路,就是说跟一些优秀员工签订年薪协议,让员工享受年薪,我们办公室唇枪舌战的讨论了一下午,所以我想发表在这里,听听各位前辈的意见或建议
提出几个问题,跟大家分享一下:
1、每个月固定给员工发放多少钱,剩余的钱到年底一次性结清,额外补发2000元;
2、如果期间员工离职,那剩余的钱一律不发;
3、如果期间员工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比如生病等等,合同需顺延,根据员工请假天数决定合同顺延期限;
4、关于社保员工自己先行负责,到年底单位补齐单位所缴纳的这部分费用;
5、期间每月提成额外算;
6、如果单位出现破产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予兑现员工剩余的工资额;
目前主要就是这几点,呵呵
个人意见,目前不同意这种做法
本帖最后由 醉蝶舞 于 2010-8-22 19:57 编辑
作者:
moonduke
时间:
2010-8-22 19:10
内容恩?在那里
作者:
乖巧猫猫
时间:
2010-8-22 19:48
提出几个问题,跟大家分享一下:
1、每个月固定给员工发放多少钱,剩余的钱到年底一次性结清,额外补发2000元;
2、如果期间员工离职,那剩余的钱一律不发;
3、如果期间员工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比如生病等等,合同需顺延,根据员工请假天数决定合同顺延期限;
4、关于社保员工自己先行负责,到年底单位补齐单位所缴纳的这部分费用;
5、期间每月提成额外算;
6、如果单位出现破产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予兑现员工剩余的工资额;
目前主要就是这几点,呵呵
个人意见,目前不同意这种做法
作者:
乖巧猫猫
时间:
2010-8-22 20:11
回复
1楼
乖巧猫猫
的帖子
谢谢版主的支持,感谢!
作者:
柳絮轻舞
时间:
2010-8-22 22:14
1、每个月固定给员工发放多少钱,剩余的钱到年底一次性结清,额外补发2000元;
2、如果期间员工离职,那剩余的钱一律不发;
2个一起回答,如果说公司的薪资制度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且每个员工履行了告知义务,这两条可以成立.但是你得考虑薪资的市场竞争力哦.
3、如果期间员工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比如生病等等,合同需顺延,根据员工请假天数决定合同顺延期限;
生病依法享受医疗期,至于医疗期结束,合同到期的即可终止.
4、关于社保员工自己先行负责,到年底单位补齐单位所缴纳的这部分费用;
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先行负责,年底补齐是违法的.
5、期间每月提成额外算;
啥意思,是指除工资外还有提成?纳入薪资制度.
6、如果单位出现破产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予兑现员工剩余的工资额;
你看法律允不允许,应该是优先发放员工工资才对.如果是指年底那块,同第一个回答.
本帖最后由 柳絮轻舞 于 2010-8-22 22:18 编辑
作者:
littlepiggie
时间:
2010-8-23 00:57
学习了!
作者:
气旋牛
时间:
2010-8-23 09:00
你们的薪酬制度够苛刻的啊,没一点为员工考虑的啊,能否通过民主这关还是问题,但是现在很多公司也确实都那么操作。除非你们工资同比市场是很有竞争力的,否则人才流失的隐患太大,就第一点而言,扣发工资除非是企业经营困难,否则员工应该很难认可,人家不就是指着这点工资过日子么。没准差这点工资日子还真是过不下去了。关于社保和企业破产的问题,风险太大,如果一旦员工关系处不好,人家就这点告你,一告一个准,企业破产肯定是要先清算工资的。公司内部制定的规则肯定是不能和国家法律所抵触的,也许你会觉得我们经过民主表决了啊,但是纠纷产生时,那些和员工的约定是否还算数呢?
作者:
aionovo
时间:
2010-8-23 09:45
不要老站在老板那边,要多为员工着想,你觉得这样的条件同样对待你们(人事部),你们愿意不嘛?况且一旦就像你说的那样,公司出现破产你还不是一样啥都没有。。。。。
作者:
虚心学习成材
时间:
2010-8-24 10:19
看了楼主的详细描述和句子的语气,不知道您是不是这个HRD,楼主好像对这样的年薪制很兴奋。
仔细研究一下,这里面说了那么多项,好像只有一项(多发2000元)是有益于员工的,再看看其他项目,是多么的苛刻呀,简直就是用来榨干员工的压榨机啊。
我正如上面所说的,里面很多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说真的,劳动者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出这个注意的人就更是雪上加霜。
其实现在很多老板是有恃无恐,他们不怕员工去仲裁,据说他们收买政府能力很强。。。。。。。。。。。。。。。。。。
作者:
乖巧猫猫
时间:
2010-8-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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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aionovo
的帖子
这位哥哥,你没看见我最后一句吗,我本人不同意这样做法的!
作者:
乖巧猫猫
时间:
2010-8-24 10:26
回复
9楼
虚心学习成材
的帖子
呵呵,我上面也说了,我不同意公司这种做法的,就是觉得忽视员工的利益;
那是我们那天总经理接待日结束后,我们HRD提议的,我当场表态否决;
我呢,是位年轻的HRM,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所以我来这里,希望自己能提升的更快一些,在这里我也谢谢你提出的意见,谢谢!
作者:
qzsuyuan
时间:
2010-8-24 16:39
你们这HRD也挺高明的,估计这方案老板看着很喜欢。
不过员工正常的都不会赞同。
纯粹的资方方案。
从员工正常的月薪中扣除一部分年底一起结清,但同时规定员工如果中途离职那部分就没有了,这是变相的克扣工资,违反劳动法是必然的。
因为企业所处的经营周期原因,人力资源及其它管理不规范是正常现象,但不可能长久的。
能称之为HRD的人不至于业余到想出这种经典主义。相比是个50左右的办公室主任搞出来的调调吧。
作者:
qxj189810
时间:
2010-8-25 08:55
确实很多不符合法律!
另外说明一点儿:很多人坐到HRD的位置上,很可能不是依靠在HR领域的能力晋升上去的。
作者:
brainbow123
时间:
2010-8-25 09:13
这位HRD真的很会帮老板省钱了。
作者:
如梦@
时间:
2010-8-25 10:01
虽然我懂的不多,也能看出这个方法不合法。而且员工肯定也不会同意的。很怀疑你们这位HRD的专业程度!!!
作者:
redstard
时间:
2010-8-25 10:59
按你们这样处理,到时劳动仲裁是必输的,只要劳动者能证明你们是由他原本工资拿出一部分计入年薪,不管他什么时候离职,这部分钱是必须足额返还给劳动者的。
作者:
monmon109
时间:
2010-8-25 12:12
条件是苛刻很多。
这样并不有利于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河蟹关系的。。。
所以建议还是在适当的时候站在员工的腊肠上来考虑。
作者:
gxin227
时间:
2010-8-25 15:16
太苛刻了吧,是我的话绝对不接受。
作者:
jadecheng
时间:
2010-8-25 15:25
很有意思,员工如果不想做了,直接去仲裁要求因公司没有准时发工资而支付补偿金并解除合同,一般会赢的。
作者:
LED英才网
时间:
2010-8-2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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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腐生六记
时间:
2010-8-25 17:00
貌似酒店业流动率挺大,也就是招聘量多,你们这样做公司的风险低了,但员工的风险大了。员工能等能磨洋工,公司能行吗?
有些大的制造业企业的确这样做,但评的的名气,和年终那
高额
的奖金。。。你们那2000块。。。晕。。。慎重
如果没有基础不要乱出新点子来实施。
本帖最后由 腐生六记 于 2010-8-25 17:02 编辑
作者:
tianyake54+
时间:
2010-8-26 14:33
好黑心的HR
黑心的老板,哈哈
作者:
gufeng_1028
时间:
2010-8-27 08:30
1、每个月固定给员工发放多少钱,剩余的钱到年底一次性结清,额外补发2000元;
薪资结构是否已经发生变动,如果是在原员个人工资里面扣除一部分作为年底一次性发放,个人觉得不妥,而且员工劳动所得,公司也没有权利扣除这个部分。
2、如果期间员工离职,那剩余的钱一律不发;
还是第一个同样的问题,如果是原工资里面的一部分,那么公司没有权利扣除这个部分。
3、如果期间员工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比如生病等等,合同需顺延,根据员工请假天数决定合同顺延期限;
合同无须延续,继续按照原来的期限履行就可以了。
4、关于社保员工自己先行负责,到年底单位补齐单位所缴纳的这部分费用;
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5、期间每月提成额外算;
这个应该是销售额的提成吧,没意见
6、如果单位出现破产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予兑现员工剩余的工资额;
这类因素是要申报破产的,员工工资支付的方式也不是公司能说的算的
作者:
裙舞飞扬
时间:
2010-9-8 11:46
很多不合理和不合法的地方,我认为。
作者:
可吟儿
时间:
2010-9-8 15:39
太苛刻了
作者:
南宫无伤
时间:
2010-9-16 20:31
个人不同意员工年薪制,感觉各方面条件都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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