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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要申请仲裁? [打印本页]

作者: cornmantou    时间: 2010-8-26 21:49
标题: 是否要申请仲裁?
     转载案例求助:6 [" I9 w/ T3 R5 q0 ^9 h
     B女士在A公司从事人力资源主管一职,工作差十天满一年了。由于该公司规模一般所以部门上未设经理,今天公司老板找她谈话,说由于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将另请一名人力资源经理,但因为规模的缘故,公司就不设主管一职。公司辞退她并非她工作能力问题,而是目前达不到公司的需要,并给她十天时间准备找工作及交接,补偿其一个月工资2000元。7 H: q5 e, s4 K' R+ v# J
    说明:B女士月薪2000元,月休一天(公司规定的),目前未签劳动合同(基层员工有签,但管理层全部未签,据称B女士有要求公司管理层一起签,但老总未同意说不用签),B女士保有转正单一份,及日常领导签字凭证。- F/ B# ?- s' N* m2 W% O. E
    问题:3 f, R- Y" K$ P
1、B女士是否应该接受该补贴,双方相安无事?- W) `5 y3 e: ~3 L0 D0 m
2、如果仲裁应该争取哪些利益,以达到最大化,并请大家帮其计算?
% D& q' s9 B2 J* T" k* }3、如果仲裁,B担心在市区范围的圈子内名声有所影响,B毕竟从事这一行,怕被辞退传出去的名声不好听,并且如果找工作后,有时也会因工作需要而到仲裁所办事?1 }- }  P1 I5 ?5 R6 N5 X7 x% Z
4、如果你是B,有什么建议吗?) R) l) I: S- ^  u. I

作者: lidongbao    时间: 2010-8-26 22:03
个人观点:B女士作为HR主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知情的情况下还继续劳动关系,通常仲裁是不予支持的,所以建议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另谋高就吧!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8-27 02:34
哎,可以再要两个月的吧。商量商量。
作者: 逆风@飞扬    时间: 2010-8-27 08:16
这种事情不好说啊。。。
作者: 气旋牛    时间: 2010-8-27 08:56
有点知法犯法的感觉 ,个人感觉B女士如果要继续从事这行,还是直接走人吧,不过可以商量多要几个月的钱。B女士是我们的同行,但是她在这家公司明显也没有干出什么业绩,现在公司要你走人,如果一旦仲裁了,以后去其他公司面试时,人家如果问你:为什么离职?在原公司的成绩?等问题时她要怎么回答?如何知道有仲裁事件发生,人家也许面试机会也不会给你,没有公司喜欢一个曾经背叛过东家的人,哪怕你是正义的一方。个人拙见!
作者: jadecheng    时间: 2010-8-27 19:12
不知道公司规模多大,B都做了一年,公司领导突然说发展需要要换人,真人让纠结啊。& w) n4 |" h/ n: I( }( W7 ~4 ^
HR遇到这种事,很无语,看看专业人士的说法如何?
作者: 浩洁    时间: 2010-8-28 16:01
如仲裁可获得一个月未通知期工资、一个月补偿金、一个月赔偿金共三个月;也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如果考虑到日后就业问题那就看B女士自己的想法了。
作者: 沙和尚    时间: 2010-8-29 07:55
选择的问题。
% C' v( o, k* l* P0 A; p3 |$ W( ?) J" o( {辞退肯定是违法辞退。. l% F7 W/ a! I3 e7 o$ N
违法辞退的后果有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 v. a: ]- B8 X, g$ Y* j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优势:争议期间的工资单位要发放。6 Y' ^/ N  _- `# w+ a2 u
赔偿金的优势: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0-8-29 09:45
高举威权大旗,积极申请仲裁,先占上风,下面交易!
作者: 歪歪在这里    时间: 2010-8-29 22:56
会员c 612797hj对邹伙发律师说:谢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指出的解决途径,这种敬业精神让人钦佩。
作者: 浩洁    时间: 2010-8-30 08:11
回复 6楼 jadeche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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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L" b8 R! v6 D$ U4 h. Q    1.未签定劳动合同,工资需按双倍支付;
/ O2 o/ e( {, S* x5 a: V* d    2.未足额提供薪酬,每月休息一天,其其余7天的加班费未得到体现;# I2 m5 T9 t5 M1 F2 e* j, k
    3.未提前30天(法律规定是30天),就算提前29天都不行;在中国法律是一字千金;* W0 B* b9 ]2 @1 W1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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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8-30 09:36
回复 3楼 lixiaoxv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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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 E: z& n1 \0 j  M5 i8 l    是啊,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两个月的赔偿金。
作者: krinin    时间: 2010-8-30 09:51
个人观点:B女士作为HR主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知情的情况下还继续劳动关系,通常仲裁是不予支持的,所以 .... D1 |& Z6 g$ o, x
lidongbao 发表于 2010-8-26 22:03
7 b& m. e( n& ]# |& F4 G

) ?4 z& c9 ~5 Q9 h我想你搞错了把,知情,公司是最大的知情者,知法犯法。就像员工要求买社保公司不买一样。B女生完全以公司坚决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赔偿应该是100%没问题的
作者: krinin    时间: 2010-8-30 09:54
同意11楼的说法。不光双倍赔偿,加班费也未有体现。
作者: jadecheng    时间: 2010-8-31 21:08
回复 13楼 krinin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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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l, `( p- X, U( _    有道理,虽说这是不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但在国内尤其是民营企业来说,绝大多数是不为员工买社保的,甚至上班时间也未按法律规定,所以这个案例虽然他月休才一天,但我相信也是大范围存在此事的.即便B女士提出来要按照劳动法办事的时候,公司未给予采纳, 作为B女士,此时你要嘛服从公司的做法,要嘛另谋高就,作为老板怎么会不知道他没有按法律执行,但是他未按规定办的事多了去了,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等等不一而足,但B女士又不可能每次和老板说:老板你不听我的建议,请你在我的申请上批个不同意吧,免得日后出问题了,你追究 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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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北京    时间: 2010-8-31 22:45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9-1 07:57
没有签合同!也能待一年!此公司也好不到哪去!拿钱走人吧!
作者: 如风妖精    时间: 2010-9-1 08:11
有时候我们对于工作的选择不仅仅是着眼于待遇等等,对于公司的合法合规这些因素都要考虑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未来,我想任何一个出来就业的人都愿意选择持续性发展的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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