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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带薪培训是否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爱满天下    时间: 2010-9-3 15:48
标题: 不带薪培训是否合理
我们公司是这样的,新员工不带薪培训两周,每天只有10元的午餐补助,并事先已告知新员工,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合法?
作者: 陈子成    时间: 2010-9-3 15:53
是不合理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应该计算薪资的,但企业可以和员工约定培训服务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9-3 16:20
    公司如此操作自然有自己的考虑,无非是想省些工资,但实为不智之举。这一行为给员工的印象不好。9 }" P4 d( d, w6 b/ ~+ g
    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企业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一般培训是对其他单位也适用的培训,特殊培训是只对本单位适用的培训。从这个意义出发,一般培训的成本是由员工承担的,特殊培训的成本是由企业承担的。但实际上,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很难区分,一般培训的部分成本甚至全部成本也是由企业承担的。
$ U% m7 o. P3 k    对于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新员工,其计薪日期就是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这时,用人单位应当对新员工支付工资,不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作者: 彩虹超人    时间: 2010-9-3 16:51
楼主说得对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9-3 17:09
前提一:已办入职手续或已视为正式入职的。* H- a" `( L* r$ z6 k: b+ X$ l8 ~
不合理,更不合法。
% P: [! P+ w: Q+ M: p+ B( s/ \0 y. n前提二:未办理入职或不视为已入职,仅为员工入职前培训,且不强制要求,不计算考勤(可以签到),不安排做任何工作或劳动的。+ _6 t( f' |" [( ~6 P
不违法。
作者: 积极    时间: 2010-9-5 14:23
市面上充斥着各种面试辅导导致应聘者增强了伪装度,并且在面试时的表现趋于一致,使用人单位很难分辨出应聘者的真实特质。
/ b3 A2 z0 A0 |8 d* Y! g培训期可以作为企业的补充面试期,在培训期中的全日制真实接触中再次考察候选人的待人接物、学习能力、团队精神等等冰山下的特质,最终确定要录用的人选。
/ R+ [! D) {" G- a, x! v1 y这样的方式可以降低在试用期辞退的管理成本
作者: 倔强的地瓜    时间: 2010-9-5 20:29
不合法的,新员工培训应该算是公司的义务,本来在试用期,很多公司就因为员工不熟悉业务,给与试用期工资打折。但是这些培训都是为了将来更好的工作,而且你们这个培训一来就是两周,要考虑别人怎么生活的呀。8 k, s) k% x% o9 S
你们公司能想出这样的损招,我想你们的两周肯定不可能是全脱产的培训,员工也会做一些工作,连试用期工资都不给,说不过去。说得难听点,很多好点的人就不会选择进你们这样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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