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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不定时工时制 [打印本页]
作者: dovechem 时间: 2010-9-6 14:32
标题: 关于不定时工时制
咨询以下问题:
我公司在劳动局备案,为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了不定时工时制。并有制度明确规定每年比一般人员多几天的特别假,作为弹性休息方式。
但是目前上海工厂有一员工由于每天要送孩子,所以要求上班时间由公司规定的8:30-17:30,改为9:00-18:00。但是公司高层管理出于中国区人事管理的统一性,担心如果一旦更改了此人的工作时间,势必会带来其他的麻烦?
请问,公司管理者该如何操作?
作者: 破宝美美的 时间: 2010-9-6 15:32
如果是规章制度,不能因为一个人而改变大家的时间啊
作者: lidongbao 时间: 2010-9-6 15:44
很不错你们单位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往往有利弊,只要利用好目标管理会起到不错的效果,至于你说的员工应该是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范围内吧,如果出于人性话管理,而且单位实际情况又允许员工的所申请时间段上下班的就可以考虑。
作者: fanny-80 时间: 2010-9-6 15:54
这个应该属于个案吧( M3 r) L6 d" Q; Q+ G
公司规定应该遵守,确实出于员工关怀,或者企业想留住这个员工的话,可以考虑。但需要领导审批(说明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
作者: fanny-80 时间: 2010-9-6 15:55
即使可以,也建议让员工本人写个申请,同时,部门出具意见,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作者: 小鱼美眉 时间: 2010-9-6 16:11
作者: 用心看世界 时间: 2010-9-6 16:32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因为“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建议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作者: 用心看世界 时间: 2010-9-6 16:43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因为“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建议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作者: bolewjg 时间: 2010-12-1 18:14
可以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下,分别制定不同的规章制度,这样员工的心会留住的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0-12-17 07:43
可以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下,分别制定不同的规章制度,这样员工的心会留住的 ...
6 B6 W( H* }- }9 j9 p Lbolewjg 发表于 2010-12-1 18:14
好是好,不太适合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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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0-12-17 08:40
肯定不能就因为她一个人就改了呀,他家不可能就她一个人吧,让别人去接!你这个员工是不是管理层, 在不定时的范围内的!不是的话,让她自己请假!
作者: 依无所愿 时间: 2010-12-17 10:13
我觉得这是个案,不能因为这样而改变怎么公司的情况,最好是采用申请的方式,但是个人建议不要改变,毕竟有一就有二啊,谁没有点事呢!
作者: 积木jim 时间: 2010-12-17 11:05
规章是公司的规章
作者: 不嫁 时间: 2010-12-17 13:48
从管理的角度上看,不能开个例。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难道她除调整工作时间外,没其它办法了吗?
作者: 活跃在东方 时间: 2010-12-19 00:49
有一個疑問:該員工要送小孩子上學,那是誰負責接這小孩回家?/ o: B7 S! y* F+ d! ]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0-12-19 15:37
同意11楼的说法,一旦开了先例,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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