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长期请病假的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融化的冰激凌
时间:
2010-9-6 17:09
标题:
长期请病假的管理
刚刚把新的制度颁布。想问一下,员工非因工伤的病假大家都是怎么管理的扣除薪资的
?长期的请假呢?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规?
作者:
brigend
时间:
2010-9-6 17:33
病休期间工资计算标准请见《工资支付条例》及各地工资支付法规。一般是按照60%计算。
% e, Z# c7 S& h% [: E4 }
病假会牵涉到医疗期和医生建议休假天数的问题,一般都是几个月。但是医疗期和医生建议休假天数不当然等于病假期。
+ o2 s `( m: p1 H$ c q- o- O
员工休病假,原则上不得超过医疗期。
' i' y$ ~* U5 d: W
医生建议休假天数是公司进行假期审批的参考,处于人性化考虑,一般会采纳医生的建议。
* H% N/ L: L/ Y. K$ F
但是,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比如多少天以上的假期须要更高层审批、多少天的假期须要复查等等。
+ |7 W3 J3 C0 K7 M) `; V" E* ^
另外,公司应建立相对较为完善的假期审批流程和规定。
6 D: j+ X2 |, \5 M% L
4 ~, O# E4 F; T/ Q. Z* d
以上,下班了,不说了……
作者:
用心看世界
时间:
2010-9-6 18:23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凭单位(含县以上)医院有处方权医生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单位医疗部门出具的休假建议书。医疗期限应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 M' z" b4 n u' m
薪资方面享受生活费待遇。其生活费标准,以本人岗位工资的50%为基数,按以下办法计发:
3 F2 a( D5 \3 q, M N6 H
1、6个月以内,发给本人基数的90%。
+ i6 e6 Z& c1 o
2、超过6个月以上,发给本人基数的70%。
6 ^8 f2 w, t7 r7 e6 _' W' d
3、生活费待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发给。
- D8 i8 v. d9 k2 ? J% Z2 U) V
作者:
brigend
时间:
2010-9-7 12:33
“病休期间工资计算标准请见《工资支付条例》及各地工资支付法规。一般是按照60%计算。”
: m. n3 A4 y6 Q: D8 x
各地病假工资的标准会有不同。
% S+ q9 {" [4 t9 t) v& z
深圳已废除了按照工作年限和用工性质区分病假工资标准的规定。目前依据为:
$ P6 c" L8 ^3 U' b
; D( e; t4 [+ u2 i+ `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 H' `% H& H& n
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作者:
winniehy
时间:
2010-9-7 13:42
不低于80%
9 O# ?/ {; m( v5 f! t, ~* e
最好限制一下,如果是真实的病假,自然享受医疗期的待遇,
& E p& e5 {5 I
也有这样的情况,在公司这边请病假,在外面兼职,
, T. a3 B2 x# w2 `+ e3 c S0 n
可以对长病假予以限制,比如制度中添加,公司有权核实员工长病假,员工应予以配合,可以要求去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复检,如存在虚假的,属于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8 @$ O7 P# O1 k; Z* M& m
" D+ g8 k" W$ g% y5 d; ^& \! ]
当然真的生病的,还是要予以医疗期的待遇的
9 B; W. G) B! H( j5 v
' ?5 }0 F8 I! U7 S3 E( `2 v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9-7 14:03
长期病假的不放心的就直接找医院了解情况。
作者:
融化的冰激凌
时间:
2010-9-10 11:27
谢谢了。首先要有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的界定,然后才有休假的天数区别。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