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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职当月社保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kaolaling    时间: 2010-9-16 15:42
标题: 离职当月社保问题
请问各位,有没有社保缴纳方面的政策规定啊,我们这里是当月缴纳社保的,如果是做到月底离职的话就好办,下个月就直接将离职的人从社保中减去,但是很多时候员工离职是在月初,那这种情况该不该帮员工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呢?交吧,好像公司吃亏,不交吧,员工吃亏,夹在中间好难做啊!不过也有听人说过,一般15号之前离职的当月就不交,15号以后离职的就交,这个时间有具体规定吗?出自何处呢? & A1 c* q. E* v5 j- k- t8 m

作者: 佟琳    时间: 2010-9-16 15:56
每月社保扣款是在18--22日,應該是不成文的規定,但是有些公司仁慈點的就是隻要員工工資夠扣,也沒有所謂啊。
作者: 风雨竹    时间: 2010-9-16 16:00
回复 1楼 kaolaling 的帖子( m/ o2 `" K- f+ j7 g8 Z,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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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k# k+ q  ]! P- S    山东或是烟台的社保机构是每月1-10号缴纳费用,我们的原则是当月10号以前离职的,当月缴费前就减掉,10号以后离职的下月缴费时减掉,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全是企业自身操作。
作者: 江口荣芥    时间: 2010-9-16 17:00
学习了
作者: 小鱼沙沙    时间: 2010-9-16 17:20
只要员工缴费月数与他本人实际工作月数能对应起来,不少,就应该没大问题吧
作者: willowliu柳柳    时间: 2010-9-16 17:24
这个根据每个地方的具体操作来确定,公司根据规定相应制定自己的规则就可以了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9-17 06:16
北京市每个月5-25日才能办理增减员业务,但是我一般都会在员工离职次月才做减员。
作者: jspolaris    时间: 2010-9-17 09:33
咨询过上海的12333。给的答复是,理论上在离职当月,如果工作超过半月,就缴纳社保,反之可不缴纳。在柜台也咨询过,给的是同样答复。但未见书面材料。但一般这个离职月是否交社保都是单位自己把控的。
作者: fzthyq    时间: 2010-9-17 14:17
很简单的解决,不明白有什么复杂的,根据当地的法律法处理:( n3 R* n8 H* D9 v8 M$ A
比如:深圳扣社保日为每月20号(公司提交资料为19号),那你就可制定一个办法:
: b% g2 N& ^+ d- j$ l7 |; l比如每月15号(或18号)前离职的,当月不交社保,否则都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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