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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职当月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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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olaling
时间:
2010-9-16 15:42
标题:
离职当月社保问题
请问各位,有没有社保缴纳方面的政策规定啊,我们这里是当月缴纳社保的,如果是做到月底离职的话就好办,下个月就直接将离职的人从社保中减去,但是很多时候员工离职是在月初,那这种情况该不该帮员工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呢?交吧,好像公司吃亏,不交吧,员工吃亏,夹在中间好难做啊!不过也有听人说过,一般15号之前离职的当月就不交,15号以后离职的就交,这个时间有具体规定吗?出自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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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佟琳
时间:
2010-9-16 15:56
每月社保扣款是在18--22日,應該是不成文的規定,但是有些公司仁慈點的就是隻要員工工資夠扣,也沒有所謂啊。
作者:
风雨竹
时间:
2010-9-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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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kaolali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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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或是烟台的社保机构是每月1-10号缴纳费用,我们的原则是当月10号以前离职的,当月缴费前就减掉,10号以后离职的下月缴费时减掉,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全是企业自身操作。
作者:
江口荣芥
时间:
2010-9-16 17:00
学习了
作者:
小鱼沙沙
时间:
2010-9-16 17:20
只要员工缴费月数与他本人实际工作月数能对应起来,不少,就应该没大问题吧
作者:
willowliu柳柳
时间:
2010-9-16 17:24
这个根据每个地方的具体操作来确定,公司根据规定相应制定自己的规则就可以了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0-9-17 06:16
北京市每个月5-25日才能办理增减员业务,但是我一般都会在员工离职次月才做减员。
作者:
jspolaris
时间:
2010-9-17 09:33
咨询过上海的12333。给的答复是,理论上在离职当月,如果工作超过半月,就缴纳社保,反之可不缴纳。在柜台也咨询过,给的是同样答复。但未见书面材料。但一般这个离职月是否交社保都是单位自己把控的。
作者:
fzthyq
时间:
2010-9-17 14:17
很简单的解决,不明白有什么复杂的,根据当地的法律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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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深圳扣社保日为每月20号(公司提交资料为19号),那你就可制定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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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每月15号(或18号)前离职的,当月不交社保,否则都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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