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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关于广告贴和恶意灌水的定义和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隔岸观火 时间: 2010-9-20 20:31
标题: (公告)关于广告贴和恶意灌水的定义和处理
一、广告贴的定义和处理
1、定义
(1)头像下方使用网址的;
(2)在帖子中有其他网站链接的(如果是上传资料因为附件大小受限而传至网盘者酌情考虑);
(3)转帖下方注明来源附上链接的(可以注明中文来源);
(4)签名使用除个人博客外的其他外站链接;
(5)ID使用公司名称,如“XX咨询”的;
(6)在帖子里说XX公司推出的XX产品或软件的;
(7)帖子涉及“(违规词汇)、(违规词汇)、妹妹、贩毒、作弊器械”的;
(8)头像带链接或者公司名称的;
(9)在帖子里鼓吹某某老师讲得好还把课程大纲列出来的;
2、处理
(1)发现发广告的第一次删帖并警告处理(涉及以上第7条的直接封ID);
(2)发现第二次发广告的直接封掉ID;
(3)个人签名、头像的广告如发现由版主站内通知,三天内不修改者由管理员自行修改,如再次发现则封掉ID处理。
二、恶意灌水的定义和处理
1、定义
(1)纯表情回复或者符号回复;
(2)在短时间(比如说5-10分钟内)在不同帖子回复相同内容者;
(3)复制他人回复者;
(4)回复与主题无关的话;
(5)在不同版块发布相同的帖子;
(6)刷屏
(7)重复回复者(如果确认为系统反应慢重复点击且次数不多者不在此列)。
2、处理
(1)轻微和非故意灌水者由版主扣分处理(一般2-20不等);
(2)恶意灌水者,诸如刷屏、回复与主题无关的话、符号回复等加倍处罚,必要时可删帖并封掉ID;
(3)其他的行为第一次可做扣分,第二次可警告,第三次如果还再犯则禁言一周以上,如果解除禁言后仍不改则直接封掉ID。
特别说明,以上定义并不完全包括全部行为,如果出现类似行为可由版主作出判断处理,本公告也会定时更新。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人管理团队!
作者: 风雨竹 时间: 2010-9-21 08:22
建议管理团队共同学习后,严格执行,绝不伤害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蛋!
作者: 江口荣芥 时间: 2010-9-21 09:15
9.21规定
作者: 乖巧猫猫 时间: 2010-9-21 18:44
(7)帖子涉及“(违规词汇)、(违规词汇)、妹妹、贩毒、作弊器械”的;
这一条中“妹妹”是什么?
不可以纯表情回复的,记住了,呵呵
作者: 龙渊 时间: 2010-9-22 15:02
支持,不能变成聊天论坛,呵呵
作者: 云龙三现 时间: 2010-9-23 10:54
观火辛苦~
作者: 醉蝶舞 时间: 2010-9-24 18:24
观火威武~
作者: loulan777 时间: 2010-9-24 20:29
国有国法,坛有坛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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