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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开具离职证明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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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玖兰昕
时间:
2010-9-23 19:23
标题:
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开具离职证明不体现
节前,有位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岗位取消,双方协商一致,并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
当我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时,该员工拒签,因为上面写着:离职原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元经济补偿金。
员工理由:你这么开我怎么再找工作啊!!争辩ing。。。。。。
想请问大家的离职模板上是否注明离职原因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公司的角度,这完全是合法的。
离职证明可否只写明:员工工作时间、部门、岗位、劳动合同期、双方协商一致,于何时解除劳动合同呢???
菜鸟一枚,请指点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9-23 19:33
个人认为陈述事实,为考虑员工二次就业,还是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即为员工带来便利也不会陷入纠纷.
作者:
果果1234
时间:
2010-9-25 10:06
照楼主这样写的确不太好,还是协商一致的好些
作者:
不能等待
时间:
2010-9-25 11:01
为他人留后路,也是为自己的将来留条路
作者:
如梦@
时间:
2010-9-25 11:07
这样写确实对他找工作有影响的!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9-25 14:04
写个理由吧。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10-9-25 15:37
离职证明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所以离职证明写简单点即可。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0-9-25 16:02
离职证明的最主要作用就是证明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结了,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作者:
星河航空
时间:
2010-9-25 17:39
离职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向XX支付******元劳动所得。
作者:
somen
时间:
2010-9-25 22:07
嗯。。还是认可打了三个问号的那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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