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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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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smssd
时间:
2010-9-25 16:18
标题:
案例分析!
第一个,公司赶上国家法定假日,需要休息7天,但是公司内部的放假规定是临放假的最后一天才可以放假,举例:10.1-7为国庆放假,也就是说工作必须做到9.30日,不能提前请假,不批准提前请假;但是有的员工家远,回家坐火车的路途就得2天,坐汽车不安全,坐飞机吧成本太高;有一名员工在和主管打招呼但假期未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提前回家,等放假后回公司,公司以旷工超过3天为由,辞退他;但他不服提出仲裁; 公司的证据:员工手册上有注明关于请假未批和旷工的事宜,并有员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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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某一家公司的副总(副总不是老板,也不是股东,就是因为和老板的私人关系非常好)介绍他的侄子到这家公司工作,过段时间副总身体疾病住院并提出离职。 谁想他的侄子学会偷盗物品的事情并被公司安防系统录下;公司老板看在人情的面子上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提出来,不管以后什么原因咱们接触劳动关系,你都不能要求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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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两个案例,我分析的结果如下,请大家看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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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案例呢,我认为员工打劳动仲裁的胜算的可能性非常的小,公司方的证据对于员工非常不利;那么员工在入职期间应该大力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同时作为公司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灵活掌握休假规定;毕竟人情味应该大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但是不能大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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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案例呢,我要是员工我就自己辞职;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9-25 17:24
第一个案例·~·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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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案例·~· 我要是我就亲手拨打110 ;
作者:
看花不语
时间:
2010-9-25 17:31
第一个案例中的员工被辞退,请假也就是一个借口而已,应该这个员工早就是公司要处理的对象了。
作者:
中队长
时间:
2010-9-25 17:48
第二种情况私下处理,员工自动离职比较好。
作者:
闲梦江南梅熟日
时间:
2010-9-25 18:15
两个案例都比较奇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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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如果这个员工工作表现好,我觉得可以宽容下。公司的制度也有点苛刻,呵呵,10/1放假是放假,员工请假也可以请的嘛。是否完善制度,那就看楼主的了。如果就楼主所说是问题员工,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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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谁想他的侄子学会偷盗物品的事情并被公司安防系统录下”;这个比较奇怪。呵呵。学会偷盗物品这个表述有歧义。“公司老板看在人情的面子上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提出来,不管以后什么原因咱们解除劳动关系,你都不能要求补偿金;” 这给HR出了个难题。应该给老板说清楚,现在是他违纪公司可以解除,不用支付补偿金。将来再以其他原因解除,给不给补偿金,可就不好说了,中间有风险。而且,这样的职工具有偷窃行为,如果不处理影响不好。“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啊。防微杜渐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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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而无形
时间:
2010-9-28 13:18
支持楼上的观点
作者:
jeannette_sz
时间:
2010-9-28 17:06
第一个案例,他请假没有正常的请假手续,那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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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案例,为何还要留他?不怕他以后惹来的麻烦不只是赔偿金能够弥补的?
作者:
sundayruan
时间:
2010-9-29 10:14
第一个案例:员工没有递交请假单,和上级说一声就走(估计他以为上级奈他不何,或以为和上级关系很不错),这根本就很轻率的事情。回来后,上级不保,公司为了杀鸡警猴,自然就被辞掉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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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案例:副总侄子偷东西,还继续让其在位工作,这个很让人费解。以后可能发生的赔偿金数额并不大,并非这次公司让步的重点。估计是副总求情,公司好歹得找点借口出来,才能把那个侄子留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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