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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辞职,工资中的社保应缴纳部分如何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atitina    时间: 2010-10-15 10:28
标题: 员工辞职,工资中的社保应缴纳部分如何扣除?
我们公司的社保是月初扣除,每月的1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
某员工5月份入职,那么6月15日发5月份工资时,要扣除5、6月份两个月的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7月15日发放6月份工资时,扣除的是7月份的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以此类推,如果该员工9月底辞职,10月15日发放9月份工资时,扣除的社保是10月份的应缴纳的部分,因为他9月份已经离职,请问9月份的工资中,是否要扣除公司和个人缴纳的部分,还是只扣除个人缴纳的部分?其他的公司是怎么做的呢?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10-15 10:48
有点乱绕得我都晕了。
为什么不能尝试月结月清呢?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10-15 11:01
万变不离其宗,把握原则,该月社保缴纳的,就扣除;该月已减员终止,当月的费用不扣除。
作者: rowingman    时间: 2010-10-15 11:09
头好晕,看不懂
作者: imyonly    时间: 2010-10-15 11:36
这个就看你公司的政策了。像我们单位就是如果员工9月底离职,但是10月份社保公司还是要徼的话,因为10月份员工没有工作,所以10月份其个人缴纳部门和公司部分都该员工承担,从9月份工资里扣除。因为如果当地是这样的政策,那员工就应该提前申请离职,这样人力才可能提前停保。由员工的原因导致社保未停的,当然由其个人承担责任。再说了,员工的社保还是照样徼了嘛,只不过在单位徼的话比灵活人员多一部分钱而已。
作者: 麦儿2010    时间: 2010-10-15 11:59
其实员工9月就离职了,所以10月的社保就可以不缴了,这样省去很多事,也不违法吧。
作者: 大雁飞过    时间: 2010-10-15 12:20
很乱,我们是这样办的:15号发工资,然后扣除上个月的社保扣除费用。社保局扣除我司款项时每个月的19号,如果当月19号之前离职就会马上停止,就不用扣除当月社保,如果是19号至月底离职的就扣除当月社保。很简单啊!
作者: wing_t    时间: 2010-10-15 14:26
很明显,10月已经没在公司工作了,是不应该再为其缴纳社保的了,楼主说的是不是指在公司划扣社保时虽然知道员工已经离职但在社保中心却来不及停保的状况呢?如果是这种状况,在我们企业,会要求离职员工自己来承担相应的费用的(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
作者: bwwr    时间: 2010-10-15 15:25
我们为什么要自己把自己高晕呢?
作者: atitina    时间: 2010-10-19 09:47
这个就看你公司的政策了。像我们单位就是如果员工9月底离职,但是10月份社保公司还是要徼的话,因为10月份 ...
imyonly 发表于 2010-10-15 11:36



基本就是这个情况呢,这位朋友说的很好,因为现在员工提出辞职都不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的,提出辞职后,恨不得明天就不来上班了,所以公司根本不可能在当月就去社保局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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