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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思和探询-辩护与探询 [打印本页]

作者: 鹤见尚    时间: 2010-10-28 13:05
标题: 反思和探询-辩护与探询
  大多数管理者都被训练成善于提出与辩护自己的主张。我们看来,所谓有才干的管理者就是要能解决问题,想出需要采取什么行动,并获得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支援。在企业组织中,往往重视辩才,影响力或者其他才能,探询的技巧却被忽略。当管理者晋升到高阶职位,他们遭遇的问题比个人经验所能涵盖的更复杂更多样化,更需要深入了解别人的想法以及学习。辩护技巧有时反而会把我们封闭起来,无法真正的互相学习。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变化与探询,来增进合作性学习。
( u6 X! R  X5 N  两个善于主张辩护的人,即使在一起开放,坦率地交换看法,也不一定能会有什么学习的效果。或许他们开始时候是对对方的看法感兴趣,但是仍保持全然的辩护心态。最初每一方都理性而心平气和地为自己的观点辩护,但只要辩护较为强烈一点,局面就会变僵。缺乏编次探询的辩护过程只会产生更强烈的辩护。就会产生一个对立情势逐渐升高的增强环路。甲方的辩护越激烈,对乙方的威胁越大,那么乙方的辩护也会相对变得更加激烈,甲方的反辩也会更激烈,越来越对立。有些人发现对立情势只会越来越僵,耗人心力,以至于此后他们避免公然表达任何不同意见。一些无关重要的问题不值得争论不休,但是遇到重要的问题,依然抱着这种态度,讨论就会中断,丧失共同学习的机会。; n0 ]7 n/ @# k8 l" y
  学会探询问题可以停止辩护的增强环路。“是什么使你产生这个主张?”,“你可以说明你的观点吗?”或“你可以提供一些支持它的原始资料或经验”。这些简单问题,就可以把探询融入讨论之中。
' E# X4 R" z# w/ X/ t$ ]# t7 G% A  纯粹的探询产生的效果也有限。虽然探询对于打破辩护的增强环路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是除非团体或个人学会合并运用探询与辩护,所能学习的都是有限的。纯粹的探询,只会把自己的看法隐匿在不停的问题之后,也有可能是一种学习阻碍。管理者如果将辩护与探询的技巧合并运用,通常能够产生最佳的学习效果,称之为“相互探询”。所谓互相探询是指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思考明白说出来,接受公开检验。没有人会隐匿自己看法背后的证据或推论。当探询与辩护兼顾的时候,不应只是探询别人看法背后的推论,而是先陈述自己的看法并说明我的假设与推论,以这种方式邀请别人深入探询。
0 M0 Y$ m' H3 }& {' G" Y. z  在纯粹辩护的情形下,目的是赢得争辩。探询与辩护合并运用目的是找到最佳的论断。这显示在我们如何选择原始资料和如何推论之中。我们进行纯粹辩护时候,我们会选择性的使用原始资料,只提出印证自己论点的原始资料,或采取较有利的推论来使我们的说法成立。而相互探询的程度很高时,我们会开放的面对全部原始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确实的还是未证实的。因为我们的目的是找出看法的瑕疵。- N' M) c7 N7 a0 f+ V2 G: Z, u  [6 [
  兼顾探询与辩护是很有挑战性的。如果你在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组织中工作,没有开放的环境,或者碰到极度自以为是,完全拒绝学习的,你就需要耐心和毅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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