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 [打印本页]

作者: 怪咖    时间: 2010-11-1 02:18
标题: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

6 V' S- i2 k* l5 l    某员工.在2009.3.5.来到A企业.试用期2个月.工资1600.  但在期间,由于工作不合格.2009.4月份的时候 老板和他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但只是口头说明)  并支付给他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  可是该员工以 试用期间随意接触为由把企业告上了劳动仲裁.  可是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试用期间员工不合格. 于是,老板找了和这位该员工相同岗位的B员工 作证.    这样企业能平安无事吗?
+ j) M5 W5 M" _( d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0-11-1 07:50
应该不可以,试用期解除合同,也需要正当理由。
! N# V4 l' c& R" C) `
& U. M8 L1 U& ]9 X- I2 Y' CB员工 不能为公司作证吧。一般来说,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员工的证词,不太适用。而且,解除合同的证明怎么能靠人来作证呢?1 B7 }$ L  y7 t, ^) p7 B6 l- ?* J

作者: bwwr    时间: 2010-11-1 08:51
应该不行。其实企业只要根据自身合法的管理制度执行就能避免这些毛病,你们老板把口头的改成依据制度告知并留存相关记录不就行了,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至少占据地位就不一样了。同意楼上,B岗位可以作证但是证词难以被采信
作者: 雀罗    时间: 2010-11-1 21:19
就是做什么都要留底,不要口头,容易出问题
5 ^$ t- e+ M' L" G# y! N+ V8 F1 E, I3 M
PS:谁知道碰到有些人喜欢玩仲裁
作者: Kathylgm    时间: 2010-11-2 14:13
公司应健全试用期考核表及试用期解聘通知书等
作者: feeling331    时间: 2010-11-2 19:12
书面理由并请员工签字确认。
作者: 保羽    时间: 2010-11-27 10:28
..........
作者: linzi922696    时间: 2010-11-28 12:49
试用期员工只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 `9 u' [9 ^: Z6 ~2 E楼主也提到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他工作不合格,法律上讲究的是证据。
作者: chnfine    时间: 2010-11-28 13: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