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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婚了我们先同居(娱乐大众)续4 [打印本页]

作者: outfall    时间: 2003-8-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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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nlan    时间: 2003-8-20 16:50
标题: 很受感动
其实感情是需要双方的努力经营的,不是吗?
作者: liam    时间: 2003-8-20 17:49
标题: 她是个好女人
愿天下所有男人和女人都好好珍惜手中的幸福生活。
作者: 游泳的小鱼    时间: 2003-8-20 19:43
标题: 珍惜现在
真的应验了那句话吗?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爱的珍贵......又有几个人能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呢?
作者: 小林555    时间: 2003-8-20 20:23
标题: 有多少愛可以重來﹖
有多少愛可以重來﹖
作者: 小懒猫儿    时间: 2003-8-21 10:52
标题: 可惜
也许更多的人跨不出那最后一步,机会是不是就在那一刹那......感慨......
作者: 砚与评    时间: 2003-8-21 13:19
标题: 厌倦的时候
想想白玫瑰与红玫瑰。。。 其实,人往往会漠视已得到的一切。。。 小心呵护,大胆经营。。。
作者: rc    时间: 2003-8-22 19:32
标题: 奇怪!
好女人为什么偏偏多拿走了人家的一样东西——而且是人家的传家的东东?!真是奇怪!
作者: BenZ    时间: 2003-8-23 14:21
标题: 写得真好
不会是现实故事吧?
作者: θ紫晶θ    时间: 2003-8-26 21:51
标题: 只是一个故事
是故事就注定带有一定的个人感情色彩,是一种个人的愿望,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得不怀疑这位女人是不是有点怪?怪得让人不可理解
作者: 雪~    时间: 2003-8-27 11:18
标题: 珍惜生活
得到的就应该珍惜
作者: 异国情    时间: 2003-8-28 16:44
标题: 真的只是一个故事
只是一个让我不能相信的故事。
作者: 绿草地    时间: 2003-8-28 17:07
标题: 还是很感动的!
居然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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