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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OCB單一構面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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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kliang
时间:
2010-11-8 17:33
标题:
OCB單一構面量表
Kenny與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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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研究中只想對OCB這個構念與其它變項進行討論,在分析時是否可以只對OCB做一階CFA(儘管使用二階的量表)呢?還是選擇直接測量OCB的量表較為適當?不過我找到大多是二階的量表,想請問大家,有直接測量OCB的量表嗎?在IACMR上有陳暁萍老師所建立的群體公民行為量表,是否建議將內容直接改成個人層次呢?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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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enhsin
时间:
2010-11-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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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jkli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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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針對OCB的定義做overall measurement,因為你只想量到OCB的程度,對個別OCB的行為沒有興趣,因此應該可以不量他的多維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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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neth
时间:
2010-11-8 21:53
jkliang,既然两个测量的方法(直接测量 与 间接用二阶因子)都可以,而第二种是这么方便,为何舍易取难,要改 GOCB 的量表到 individual OCB 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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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还有第三个方法。Organ 自己也承认,在不断的改变 OCB 的定义后,OCB 已经越来越像 contextual performance 了。我记得他甚至说 OCB 就是 contextual performance。你也可以采用 contextual performance 的量表。
作者:
jkliang
时间:
2010-11-8 22:43
感謝Kenny與chienh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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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延伸一個問題,當探討不同對象的OCB時,可以將OCB的原本量表修改成適用於某個對象的特定OCB量表嗎?例如,教育領域的研究者,會修改成為「教師組織公民行為」,將原量表修改為教師在組織中的情境;有運輸領域的學者,會引用原本在組織行為或心理學領域內的量表,然後以因為研究是在探討運輸領域,所以要修改原本的量表,加入運輸領域的特有情境,例如將隱私變成「搭乘長途客運時的隱私」。以上做法是否會影響原本量表的信、校度?我覺得這樣是把「不同職業」或「不同產業」這些類別變數放入了原本量表內,而不是單純衡量OCB了!這樣想不知道對不對呢?這樣的做法常見於台灣的研究中。
作者:
WIN7
时间:
2010-11-9 05:44
从本质上是不影响的,而且更加符合特定情境,信度和效度都应该不错。
作者:
chienhsin
时间:
2010-11-9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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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jkli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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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看法還是要看特定OCB的定義,我以前也認為是套上xxOCB,更改量表即可,直到我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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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tomer OCB。Customer OCB與織內的OCB的外顯行為完全不同,衡量也不同。
$ H' f! p- {" Q4 k. v
作者:
Kenneth
时间:
2010-11-9 11:58
我同意。严格来讲你要提供新的信度效度数据。因为 “你认为” 是更适合的OCB项目不一定是对的。不然的话,就没有用数据来验证信度效度的需要了。一般的做法是做两次分析。一次是原来量表,第二次是多加了几个“context dependent”的项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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