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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入职后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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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lingqing
时间:
2010-11-11 17:33
标题:
员工入职后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最近碰上一个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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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入职一个员工,当天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过几天找他签的时候(在他入职前的一个月),该员工拒绝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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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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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娇1981
时间:
2010-11-11 17:47
我建议这种员工可以不录用,以免以后的工作中不如意,找公司麻烦,在试用期内以某理由让他走人。
作者:
怪咖
时间:
2010-11-11 17:55
有风险,一个月过后 按2倍的工资支付, 以后有了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也不具有优势
作者:
改头换面
时间:
2010-11-11 17:56
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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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作者:
85zhen
时间:
2010-11-11 18:05
先了解下不签定的原因,如是否对合同及公司方面存在着顾虑之处,然后再做相应解释说明(这过程当中一定要保持友善态度,让员工真实感受到我们是站在他的立场考虑问题,而不是他的对立方),如此员工的确蛮横无理,要小心其是否是有意诈取公司补偿金,如此立马解除劳动关系为妙(最好能留下物证或人证证实你的确有拿合同给他签,但此员工拒绝,以防以后纠纷。
作者:
stelltang
时间:
2010-11-11 18:05
直接给他开辞退单,注明辞退理由:员工在试用期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作者:
一路向南
时间:
2010-11-11 22:18
这个问题似乎很难办
作者:
gelingqing
时间:
2010-11-11 22:38
回复
4楼
改头换面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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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u, D! L- F* D# f
5 Y) i) B) m4 D9 W( ^+ d: Q; ~
劳动者不同意签合同,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走人吗?具体是哪条呢?请指教
作者:
带壳的花生
时间:
2010-11-11 23:15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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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作者:
tt天蓝
时间:
2010-11-12 00:04
LZ的意思是,这个人不愿意签定合同,却愿意留下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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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了解一下不签订的原因,如果是对公司的某方面不满意,看看是否可以沟通,当然前提是,此人有能力公司觉得要留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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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签订的人都是觉得公司不合适,大多就直接离职了。
作者:
改头换面
时间:
2010-11-12 08:44
回复
8楼
gelingqi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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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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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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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nlh
时间:
2010-11-12 14:39
先了解不签原因,说服签。如果再拒绝,按六楼说的办。
作者:
海水无盐
时间:
2010-11-12 15:51
这样的人就不要录用了。
作者:
潜水的鱼
时间:
2010-11-13 10:13
让他走人
作者:
等待之外
时间:
2010-11-13 17:05
看你公司在哪里了,目前有些城市对于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写说明,说明是员工的原因没有签合同,这样即使后期仲裁,公司可以依此避免支付双倍工资。有些城市则不同,即使是员工不愿意签责任最后也归咎于企业,这个时候企业唯一的做法就是要么努力说服员工签合同要么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不知道各位的劳动合同是在员工入职当日签还是。。。为避免出现员工不签的事情出现,我个人认为在录用这名员工出offer时就应注明合同的签订时间和合同期,入职后尽快签合同,不要非等到一个月将要结束的时候再签,这样也避免了公司在试用期付出培训和时间,如果员工不签合同,可以不录用或者在试用期就终止劳动关系。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0-11-13 17:17
同意地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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