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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因隐瞒疾病入职,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在路上的苦行僧    时间: 2010-11-16 10:47
标题: 员工因隐瞒疾病入职,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某员工患有红斑狼疮,入职体检时未检查出来。在入职登记表上有这么一栏:入职前,你的身体健康有无问题,有无患何疾病。员工添写是:身体健康,不患任何疾病。同时,劳动合同及入职登记表中备注说明:员工因隐瞒任何真实信息(含教育、资历、健康等)入职,导致被录用的,被公司发现后视为欺诈,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 `+ |  \; \2 ]: M. {现在,公司发现了该员工在入职时已患有红斑狼疮,问,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8 ?1 m# l) d& O
小僧受群内筒子委托,特发此帖,大家可以讨论下,盖起楼层,安爸将会亲自解答!
# K$ o( z; D0 }. i 本帖最后由 在路上的苦行僧 于 2010-11-16 10:55 编辑 5 p! ^" T% C7 b8 c3 Q' l$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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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yi907    时间: 2010-11-16 11:02
谢谢家人帮忙
8 A* o/ W9 \$ x, J; }
! q* A) k. Y; M% ?" @: V: Q' t: t' H  u依依感激涕零
作者: 紫色睡莲    时间: 2010-11-16 11:09
如果员工手册或公司其它相关条例上有明确规定,“员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申报个人信息的”属于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条例或者试用期不合格条例,那么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作者: 歪脖儿树    时间: 2010-11-16 11:14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 P5 [$ `" a% j: h4 u8 p3 }《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作者: laputa1028    时间: 2010-11-16 11:22
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劳动合同确实是无效的
: z- q5 p# L, Q$ t! q但是对工作没有影响的,且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的有没有告知义务呢...
6 p4 _+ I( T! A0 w1 k但是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有办法的吧 本帖最后由 laputa1028 于 2010-11-16 11:23 编辑 3 S; @* z9 s6 Y" y# N5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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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ny1977    时间: 2010-11-16 12:00
对些类情况常见企业用两种理由以解除合同:
3 d6 x1 ?7 e9 g! B& R- a( Y1.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前提条件是录用条件必须合法。有些被隐瞒的病情并不影响正常工作,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就业歧视行为;/ T8 f+ e  [, L" X$ ^. m" q
2.以员工所隐瞒的病情,而是以员工缺乏诚信,因而不适合在诚信要求较高的某些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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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则本案例中不能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该条款解除合同.2 ^6 L5 E. e  D; H3 b. R1 T* ~9 n

. S. D. f% b  `. [( ^6 M- I红斑狼疮有多种表现,不仅仅是皮肤上,对内脏功能亦有损伤.建议企业从各方面评估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会对工作造成影响,同时结合岗位诚信度要求来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11-16 13:44
《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Z) [# a, c. J8 C% \) R
但在实际操作中,针对欺诈这一点,仲裁普遍统一默认的观点是:学历证、职业技能资格证等相关硬件证书的虚假,会被认定为欺诈行为;但对于是否已婚、是否已育、是否曾经患有那些疾病的这类的隐瞒,则不视为欺诈行为。
6 {' q8 {% j9 c! Q5 a* t. @所以如果公司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我觉得会有风险~~
作者: 怪咖    时间: 2010-11-16 14:19
回复 7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j) w+ e3 W/ k' k3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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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 S+ y! H+ x  I+ R$ M4 n# d    如果规章制度里明确表示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隐瞒疾病,  劳动合同无效.    如果有这一点,  风险会降低吧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11-16 15:12
回复 8楼 怪咖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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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 z0 ^5 H) i' H- m8 W! r5 y: S* A4 @& q1 |; Y
    可以少一点,但我觉得结果也还是一样。正如5楼所说的,没有这个义务。同时,违法的约定,会无效,不合理的约定,也同样会认定无效。除此之外,是入职前已患病,还是入职前曾患病,入职时已康复,还是入职时无患病,如之后再患病呢? --- 入职后患的,是欺诈、隐瞒吗? --- 入职前曾患,入职时无的,说实话,有欺诈吗?问的是身体健康有无问题,有无患何疾病,员工的确健康,不患任何疾病。曾经感冒,现在好了,总不会还说自己感冒吧。 --- 入职时患的,那为什么体检都没查出呢? --- 一大堆问题会产生纠纷,公司用这个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风险躲不了。
作者: hjde    时间: 2010-11-16 16:29
个人意见,理论上,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当前工作表现情况,是否影响工作开展,是否影响后续发展等等,来做出判断,毕竟,重新招人也需要成本。
作者: 等待之外    时间: 2010-11-16 16:31
天,我觉的这个事情太极端了。最主要是这个病影响不影响他的工作,如果说是欺骗,员工也完全可以说入职前已经治愈了,入职后复发了,因为很多病都有复发的可能,小心本来没事反而为此闹起一件事
作者: qdxayly    时间: 2010-11-16 18:22
《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 ...
& n# V  i0 @/ r2 W1 p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1-16 13:44

& J) t* V- _# V, G: l/ p这个说的有道理,以前也看到过相似案例。3 s6 s% s/ A* T; x2 k- [% |) i, N#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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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gan    时间: 2010-11-16 19:24
应该能接触吧
作者: 博观约取    时间: 2010-11-17 10:40
既然合同上和入职登记表上有明确规定与注明,员工也签字确认了的,原则上应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病好像是不好治的,同情员工,但作为企业来讲有时不能不做出似乎不近人情的决定。
作者: 鸣天    时间: 2010-11-17 11:38
看是否对工作有影响吧。若有影响,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有解除。若无影响则算了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0-12-23 12:07
虽然解除和职工的劳动关系理由不充分,但考虑到他的病有传染性,会影响到其他同事,所以建议先劝退,不行的话,再解职。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可能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是和保证其他人的身体健康与工作安定,还是值得的
作者: mystruggle    时间: 2011-4-8 10:57
没有看到安爸的解答啊
作者: ponycomb    时间: 2011-4-8 11:20
看能否胜任工作吧。再说,现在入职体检的话,要求不同。只要能胜任工作、不具传染性应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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