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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猜猜办案法子:为什么她拿不回提成工资(96楼公布) [打印本页]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0-11-18 01:31
标题: 猜猜办案法子:为什么她拿不回提成工资(96楼公布)
还有10天,就是我们的VIVI结婚大囍了。
目前,论坛发起的征集999个祝福的活动还剩下不到10天的时间了。
可我们收集到的祝福,只有300多个,离999个祝福的距离还很远。
为此,安爹在自己的帖子里发起倡议,希望一直支持安爹的各位筒子们,在这接下来的10日内(含今日),每天都去给VIVI送上多次祝福,祝贺VIVI新婚快乐,幸福美满。
其实,真情就在我们身边,不是吗?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这也是一个已经结束的案件。
案件的事实很简单:某超市促销员在09年3月入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提成工资,提成工资按照销售额乘以一个系数计算,但是,公司为了约束促销员,同时也是不希望促销员队伍变动太快,于是跟员工口头约定,提成工资每月发放一半,另一半公司暂不发放,待年底时一并发放。公司的工资表如下:(工资表有相应的人签字,员工领取时在领款人处签字。)
姓名 | 应发 | 扣回 | 实发 |
基本工资 | 提成工资 | | | | 合计 | 50%提成 | | | 2900 |
张三 | 2000 | 1800 | | | | 3800 | 900 | | |
备注 | |
主管: 会计: 总经理: 制表: 领款人:
2009年10月,员工申请离职,经单位批准后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后,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009年3-9月的克扣的50%的提成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
安爹分析:这个案件的克扣50%工资的事实,看起来是很清楚了。于是搅尽脑汁,如何处理这一案件呢,终于,想了一个法子。最终,这个案件驳回了员工的请求。
好了,这个就是我们今天要猜测的安爹的法子了,还是欢迎大家开拓思维起来。各位亲爱的筒子们,我发现,你们的想法很好很强大,请继续你们的强大吧,你们的强大,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提示,谢谢你们!
http://vip.sayosay.com/juanyu/%C3%CF%C6%C5%B5%C4%CD%EB.mp3
中国人都知道这么一个传说:人死后要经过奈何桥,奈何桥上有位慈祥的老奶奶叫“孟婆”,不停的在煮着一锅汤。凡是要投胎转世的人必须喝下孟婆煮的汤,喝了这碗汤,就会将前世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
《孟婆的碗》描写的就是一个女子不愿忘记今生最爱的人,坚决不喝孟婆汤,她怕喝了这碗汤,就会将今生最爱的人彻底忘记,所以,她打碎了孟婆的碗……一个孤单的灵魂“走”在黄泉路上,用尽全力想要呼唤那个刻骨铭心的名字,却发现,无论如何也发不出声音,无助,极度的无助弥散在字里行间,也萦绕于安爹的耳畔……
听着这首歌,你会觉得,就象听着一段魂牵梦绕的爱情故事,感动,会不自觉的涌上心中。
脚步轻飘的失去平衡
你在哪里 我喊着你的名
可声音来不及扩散便消失的没了踪影
踉跄着来到奈何桥前
我死也不接孟婆的那只碗
我不能忘记你我的甜蜜
我不能忘记你我的点点滴滴
我要带着今生的记忆
在轮回中找到你
永生相守抱着你不(再)分离
想起你让我让我心揪
揪碎了揪碎了哽住了喉
挥起手打翻孟婆的碗
落在地碎成两半
孟婆她会对我发慈悲
不让我魂魄随风飘飞
我的爱浓浓将你包围
来世相依偎
想起你让我让我心揪
揪碎了揪碎了哽住了喉
挥起手打翻孟婆的碗
落在地碎成两半
怎么能忘记与你缠绵
怎么能丢弃对你牵绊
只为能换回那根红线
再续一段情缘
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1-4-23 19:34 编辑
作者: 怪咖 时间: 2010-11-18 03:21
占着沙发 ,别让人抢了 听着音乐. 然后好好想想有深度的问题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0-11-18 07:44
员工领取工资时候已经签字确认,就说明这个工资条也是个协议。生效的。
工资条上也没有写,其余50%要在什么发,发不发。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11-18 08:28
加完分发现了安爸的邀请:o(╯□╰)o
扣回这一块可以理解为其它扣款,比如缺勤,比如绩效。
反正不是扣工资就拿不回提成了。
晕,就看到扣回二字了。我这脑袋。。。
容我再想想。
本帖最后由 yolanda_lu 于 2010-11-18 08:33 编辑
作者: 风雨竹 时间: 2010-11-18 08:34
提成工资按照销售额乘以一个系数计算,那么可以解释为销售员未完成规定销售额,只完成了规定销售额的50%,所以按50%发放(反过来就是扣掉50%)!
作者: 飞虾 时间: 2010-11-18 08:47
由于促销员在超市工作,有很多给公司打来巨大损失的可能,比如盗窃、不辞而别等等,因此这50%可以当做促销员的风险保证金,而他现在由于没有合同到期就辞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这些扣下来的就当做赔偿公司的损失了。
作者: kongtianying 时间: 2010-11-18 08:52
因为没有说什么原因扣回,是否违纪扣回,也没有说扣回的发不发。都只是口语协议,没有书面文字。![](static/image/smiley/tiger/29.gif)
作者: 创导红叶 时间: 2010-11-18 09:15
这类工资形式我具体没有接触,应该是既然扣提成已成事实,且双方也都承认口头协议,“提成工资每月发放一半,另一半公司暂不发放,待年底时一并发放。”应该以 员工没有工作到年底为由驳回申请。对吗安爸
作者: 臻真祯 时间: 2010-11-18 09:18
每月发放的50%是可以是正常的提成奖金,另外50%是作为年终奖发放,该员工2009年10月份就离职了,肯定是没有年终奖金的。而且员工每月工资签字时都没有提出过异议,就表示是知道同意的。
作者: 凯达 时间: 2010-11-18 09:27
这个扣回的悬念就大了
作者: 不吃韭菜 时间: 2010-11-18 09:28
安爹就是想把大家的脑细胞消灭掉~~~
作者: 知女 时间: 2010-11-18 09:32
我是这么理解的,先来理解提成,不是固定工资,是根据业绩说话的,它是可能活动的,书面显示“扣回”50%,意思表明你的业绩没有达到100%的要求,只能达到拿50%的要求,在有书面表明之后关键是员工签字了,也就是表示认可公司对他的业绩考核为只做到50%。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下,员工没有办法要求要回50%提成。
可能想得太简单了,还看安大哥的完满答案。
本帖最后由 知女 于 2010-11-18 09:38 编辑
作者: 幸福飞娃娃 时间: 2010-11-18 09:32
这样的扣回协议,让我肯定不会签的,到了年底不知道他会想出花样来拖的,哎。。。。
作者: 309295416 时间: 2010-11-18 09:34
想不出来,等安爸的答案了。。
作者: meshine 时间: 2010-11-18 09:35
愚钝,坐着等答案...
作者: pourl 时间: 2010-11-18 09:41
50%的提成奖金,应该是可以拿到的,因为领工资签字表中就相当于约定了支付形式,但是25%的经济补偿金是不能拿到的,因为是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申请辞职。
作者: shidi 时间: 2010-11-18 09:58
我认为双方只约定了提成工资的计算方式,没有约定员工如何才能获得全部的提成工资。而且提成工资本来就是一项可以变动的工资,只要安爹为员工设立一个月考核标准,如果没达到这个标准就无法得到全部的提成工资;员工在工资表上签字就说明同意。这样销售人员就无法得到被扣的那50%的提成了![](static/image/smiley/tiger/40.gif)
作者: 幸福回味 时间: 2010-11-18 10:07
因员工有签字确认,表示领取工资时已经清楚为何扣回50%。
如果当时是扣压,应该当时就提出,而不是等离职后再提出。
也就说明,口头协议是相互间已经成立并执行的,并无扣压工资的情况。
为什么拿不回,坐等答案。
本帖最后由 幸福回味 于 2010-11-18 10:10 编辑
作者: 深圳湘湘 时间: 2010-11-18 10:12
1. 双方口头约定提成工资有一半是公司年底时发放的,并未约定员工辞职时这一半的提成工资必须在辞职终了时发放。既然这样,公司可以以未到年底为由暂不发放;
2. 工资表上有员工签字确认,既然这样也表示员工赞同公司的做法;
3. 员工另外要求公司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好象劳动合同法上没有这样的规定吧?
那么我猜是否可以以公司未到约定另一半提成工资的支付期限以及要求公司支付25%的经济补偿不合理为由驳回员工的请求呢?哈哈,瞎猜而已。
期待安爹解答~~~
作者: 影子44 时间: 2010-11-18 10:20
驳回提成要求有可能的原因:
1.提成除了月度指标,还有年度指标,采取多退少补的办法,每月按时发放,如果到年底,年底指标没有达成,余下的提成自然可以不予发放;
2.是否协议中有规定,提成要按年度算,员工要工作满一年,才能计算,提前离职,余下的提成不发,(但这合法吗?)
3.在工作中,促销员有违规操作,以此为理由扣下未发提成?
浅见。不知是否合理。
作者: 改头换面 时间: 2010-11-18 10:42
安爹真是太强大了,有点华陀在世的感觉!连这种奄奄一息的病人都能起死回生!
搅尽脑汁之后,实在想不出会有什么办法。会不会是从工资的概念来考虑,但目前对于工资的概念很混乱,各地好像都有差异。
如果在该案件所在地业绩提成不属于工资的范畴,那企业所扣的就不是工资,也就不存要补发提成、支付拖欠工资的赔偿了。
作者: kenny1977 时间: 2010-11-18 11:18
可爱又可恨的安爹,就爱卖关子~先听下音乐![](static/image/smiley/tiger/20.gif)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0-11-18 12:11
我觉得,玄机是在“扣回”的这个回字上~~
对于公司和员工关于扣50%的提成,待年末一次性发放的约定是口头的约定,并没有书面证据,也就是说这个问题空口无凭。可以无赖掉......
回到“扣”这个问题上。《工资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克扣” -- 就是非法扣减应该发给别人的财物,或者扣减应该发给别人的财物而据为己有。
那么,扣发50%的提成,那肯定就是不行的了。但是,“扣回”,意义上不等同于“扣发”、“克扣”等名词,也没有明确的定义。那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针对这个“扣回”给予定义,如果是一个合法的定义或者理由,那这个“扣”,是否可行?我觉得可以......而且,很多家人都提到了“指标”、“系数”这个案例中提到的东西,那么,从这个方面入手,合理解释“扣回”的定义,是没问题的。
我是这么想的.......有点坏.......![](static/image/smiley/tiger/32.gif)
作者: 时间飞船 时间: 2010-11-18 14:05
年底发放是针对仍在职员工吧
作者: 银松 时间: 2010-11-18 14:54
回复 1楼 安安的爸爸 的帖子
这首歌太感人了!!!
关于安爸给的作业,个人认为在合同约定的工资上首先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其次能按时发放,即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经得到保证;对于提成首先是予员工计发了销售提成奖金,但因双方未书面约定具体提成点数及发放办法故主动权在企业一方。请点拔!
作者: 芒果吃饭 时间: 2010-11-18 15:24
我咋觉得安爹这么坏呢,老帮公司不帮员工的
作者: yexiaozi007 时间: 2010-11-18 15:28
两个思路:
1、在自认确实扣回了这部分提成的情况下,以发放时间未到抗辩,可以让仲裁部门以时间未到驳回劳动者请求;
2、就是如何合理解释扣回50%提成的问题。
(1)可以解释为公司的薪资结构就是将员工可能得到的最大工资额先算出,然后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算出应该得多少提成,该员工的提成算出数就是最大提成额扣回50%,且这种说法该员工也已签字确认。
(2)如果公司制度有这样的规定:公司的提成制度如果是年底发放,且发放时该员工应该在职,该员工现已离职则不符合发放的规定。
不过这些设想都是在员工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假设的,如果员工证据充足,一切都是徒劳。
作者: 杨晓蕾 时间: 2010-11-18 15:34
个人觉得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提成工资,提成工资按照销售额乘以一个系数计算。系数是未定的,可以50%、60%,并且,员工每月都有签字,表示员工本人对扣50%是同意的。“提成工资每月发放一半,另一半公司暂不发放,待年底时一并发放。”并没有在相关文件或协议里出现。
作者: 慧果子 时间: 2010-11-18 15:36
扣回啊 肯定 是有原因的啊 扣回故名思义啊 那是你该公司的啦
作者: 慧果子 时间: 2010-11-18 15:41
还有就是啊 这个提成如果规定了发放的时间,即如果当年的提成次年的二月份才发放,发放前离职的,一律不发放的话,他这个提成想拿走也有点问题的
作者: tianlaishenche 时间: 2010-11-18 15:53
边上班边在想,安爸上面都明说了克扣了50%是事实,所以也不在企业是不是该扣有没有违反劳动法上纠结,现在是怎么想个法子让这50%合理起来,基于销售员绩效工资的特殊性,上面不是说绩效工资是销售额乘以一个系数么,我又突然想到这50%绩效工资是年底发,那是不是可以在这个系数和时间上做下文章,因为员工每到年底就离职了,肯定没有完成整年的预计销售额,或者达不到绩效系数,所以扣回50%绩效工资,呵呵,以上是我个人想法哈,安爸,你还是赶紧给解答吧~~
作者: wadyw 时间: 2010-11-18 16:03
“扣回”是否可以表现为员工违纪、业务未达标的处理呢。还得要有书面证据吧。安爸太强大了,![](static/image/smiley/tiger/37.gif)
作者: chaixiaoxu 时间: 2010-11-18 16:12
看表格备注一栏是空着的,员工签字在先,是不是仲裁的时候需要公司提交证据,在该员工工资单的“备注”一栏再补上:“扣回50%提成为年终奖部分金额,若员工于本年度年终前辞职,则自动放弃该50%金额及其他相应奖金。”
作者: 鬼脸嘟嘟123 时间: 2010-11-18 16:41
每月发放的50%是可以是正常的提成奖金,另外50%是作为年终奖发放,该员工2009年10月份就离职了,肯定是没有年终奖金的。而且员工每月工资签字时都没有提出过异议,就表示是知道同意的。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快乐交友 时间: 2010-11-18 16:52
感觉有点玩文字游戏,企业能遇到安爸可是万幸,但对员工来说会不会残忍了点,这样做使得“诚信”二字就贬值了。但还是想看看安爸的强大答案。
作者: 好天了 时间: 2010-11-18 16:57
扣回的提成得按照协议给发,不过得等到年底,没到年底没法发。补偿金就没道理了。不支持。要是我就缀上一条,如年底底离职,要求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付清所欠提成。 本帖最后由 好天了 于 2010-11-18 16:59 编辑
作者: laken 时间: 2010-11-18 17:08
在工資條和備注一欄增加一句類似這樣的話: "本人對以上所發工資確認無誤,包括扣回工資".![](static/image/smiley/tiger/07.gif)
作者: 85zhen 时间: 2010-11-18 17:20
提成工资应该是属员工与公司的约定
作者: favy 时间: 2010-11-18 17:40
坐等答案中............
作者: 残夜听雨 时间: 2010-11-18 18:54
同意10楼的 不过感觉 认为拿不到提成的楼友们 大家的思路都在一个方向上努力 大多数都是关于这50%的提成奖金的解释问题 我觉得不需要刻意去说明 年中离职就拿不到提成 只需要说明这一部分是年终奖就差不多了 至于25%的补偿 只要这部分提成不是应当每月发放的就没有意义吧 至于法条方面
还是等安爸来解释
作者: 活跃在东方 时间: 2010-11-18 20:15
都怪口头协议
作者: yamiyami 时间: 2010-11-18 22:29
我想是不是因为是口头约定,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那扣回的50%其实是他的另外一半的提成,从字面上很容易让人认为那是其他方面问题而扣的50%,而本人也有签字确认,说明其本人已默认工资条是真实的。根本就是找不到证据证明那50%是其本人的提成。![](static/image/smiley/tiger/29.gif)
作者: 亲宝宝 时间: 2010-11-18 22:56
从工资条上看基本上公司的薪酬还算合理:1、员工工资结构确实=基本工资+提成;2、员工拿到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有员工签字确认。
解决的思路我认为是:员工需要举证公司克扣了他的提成!案例中公司与员工只是口头达成,而工资条上并无季度奖金或年终奖等此类项目,所以凭“扣回”项目来认定公司是克扣,证据不足,因为工资中出现扣款是正常现像,可以理解为考核。所以仲裁根本无法受理此种案件,也没有理由受理。
作者: A1234567890 时间: 2010-11-18 23:25
赚积分。
作者: A1234567890 时间: 2010-11-18 23:25
努力赚积分。
作者: 柠檬fairy 时间: 2010-11-19 00:38
这个案例好费脑筋啊,还没想出解决办法。
想到多少先说多少吧,工资表里的那个“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是不是可以只理解为是工资标准呢?
继续深入思考。。。。
作者: 一达洋洋 时间: 2010-11-19 08:15
基本工资是保证的,提成如果是个人绩效的一部分,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关键是要有文件并工会通过,而且个人也知晓并同意。
作者: 天泽寒 时间: 2010-11-19 08:23
安爹大大的坏啊~~~~~只帮公司~~~~~~
怪不得我们HR整体被员工骂![](static/image/smiley/tiger/08.gif)
作者: haoed 时间: 2010-11-19 09:40
刚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好难,安爹老是搞这么复杂的问题出来。
认真仔细地看了几遍,根据提供的信息,我是觉得:
1、因为单位是跟员工口头约定,提成工资每月发放一半,另一半公司暂不发放,待年底时一并发放。因此现在单位可以说这个就是年度奖金。而年度奖金必须做满一年才享有。
2、既然提成工资按照销售额乘以一个系数计算,单位就可以说扣押的那部分提成工资是年底一并发放的,提成工资年度总额不同,相乘的系数也不同。这时单位可以设定该员工3-9月的提成工资总额对应的提成系数为0,所以该员工当然拿不到。
3、还没想到。。。。。嘿嘿
作者: 七龙女 时间: 2010-11-19 09:51
我个人觉得问题出在工资条的设计上。
“扣回”那一栏有歧义,也可理解成公司是正当扣款,比如很多公司会在工资条上加一栏“其他扣款”,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对于扣款的事实,员工本人也已在工资条上签字确认。既然公司是口头约定另一半提成待年底再发,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当初是这样承诺的,那么,工资条上的“扣回50%”也可以主张成正当扣款,而非无故克扣工资。
个人意见,望指点![](static/image/smiley/tiger/28.gif)
作者: lipansong 时间: 2010-11-19 09:58
这个案例在实际情况中也遇到过,一般都是协商解决的,相关部门只支持固定工资的发放合法性问问题,至于提成将按公司具体约定执行。这就是劳动法和现实的差距所在。当然不同地方具体执行细则也不一样吧。
作者: lipansong 时间: 2010-11-19 10:01
回复 12楼 不吃韭菜 的帖子
支持这个理解。
作者: 小雨滴滴202 时间: 2010-11-19 11:49
应该注重扣回这两个字
作者: hunsons 时间: 2010-11-19 11:55
我觉得这个工资条设计的很有悬念,扣回可以包括缺勤、没有完成任务、损坏赔偿等等,并没有说明是提成工资,所以公司有很大的操作余地喽
主要是来学习的,哈哈 期待安爹的答案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11-19 13:00
没有做到年底,凭什么发放?!
作者: zhaoyf 时间: 2010-11-19 13:24
工资单上是“扣回”,且员工已签字认可,如果再提供一份合理的绩效工资扣回的管理办法,一切就OK了(现在看起来,只能“打哪指哪” )
作者: 福气老高 时间: 2010-11-19 14:07
工资表表明1800元的提成工资已经发放。"扣回“50%的原因企业要举证并要有制度支持。
作者: 江南采莲 时间: 2010-11-19 14:08
既然是本人自愿提出辞职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金一说法,要求25%的经济补偿金是不合理的,另“要求单位支付2009年3-9月的克扣的50%”也是不合理,既然每月工资签字确认就说明对公司支付的工资无疑义,跟员工口头约定,提成工资每月发放一半,另一半公司暂不发放,待年底时一并发放。虽然这个没有书面资料,但员工每月都有签字说明还是已接收公司做法,无理由要求企业支付别一半提成。
作者: 吉米123 时间: 2010-11-19 14:18
在“扣回”上做文章吧,期待答案。
作者: bwwr 时间: 2010-11-19 16:46
赢了官司、输了人心,即便是企业省了这几千块钱,又能如何?
虽然反对但是还是应答一下题目:应该是扣回上出的问题,既然扣回企业可以推诿员工未完成年度或月度绩效,50%提成必须是完成年度绩效的额外奖励。
作者: 沉沦 时间: 2010-11-19 17:01
工资条上的“扣回”并没有注明其扣回的理由,由此会产生很多其他的意义,比如可以说是社会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金额或一些日常行政处罚等的总和。也许扣回的金额可能与正常一般企业的奖惩不大相符,但也可以让人理解成为此扣回金额是公司一个“象征性”的惩罚数额,没准实际要扣除的金额要比这50%高(或者低),但是惩罚的标准就是扣回提成工资的50%(如需举证,我想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随时制定出一些对自己有力的制度来证明)。虽然该员工说是公司承诺年底统一发放,但也只是口头约定,无书面证据。如果员工无法提供其他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工资条上的该项“扣回”部分公司承诺年底发放,而公司又不承认曾有该口头承诺,那么就可以以“证据不足”来驳回员工拿回提成的请求吧?
作者: 絮儿angle 时间: 2010-11-19 17:02
把另一半到年底才能拿到解释为只有干到年底才能拿到,而她没有干到年底,所以就拿不到。
作者: 未之区域 时间: 2010-11-19 18:31
不是安安他爸发帖子越来越专业,我们这业余爱好者,向我这业余爱好者都称不上,回答不出来。
作者: 龙头供应链 时间: 2010-11-20 09:14
哈哈。。。。不知道啊!
作者: 鸣天 时间: 2010-11-20 09:17
可以提供的证据:张三签字的工资条,而工资条上的显示是“扣回”。扣回者,原属于公司的,现拿回而已。
作者: 明大宝宝 时间: 2010-11-20 10:30
安爸,怎么过了一天了,还没把结果发出来啊!
焦急的等待中~~~
作者: enqueen 时间: 2010-11-20 11:34
等着安爸的解答~~![](static/image/smiley/tiger/26.gif)
作者: anjingdeying 时间: 2010-11-22 13:29
难度有点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附件中有约定的话,应该是合理性质的吧。。。。。
如果单独从工资表上是不合理的
作者: favy 时间: 2010-11-22 15:50
坐等答案..............
既然那份工资单上员工已经签字了,就证明员工已经认可了那50%的扣回,不管是扣什么的,反正员工已经同意了,这是工资双方协商的............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0-11-23 12:48
本案件比较清晰的事实是:单位在制作的工资条中明确了员工的提成工资数额为1800元。因此,在大家的解答中,如果说提成工资的数额还不能确定,还要根据销售额×系数,而系数还未确定,要根据年底的指标来最后确定的说法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毕竟,白纸黑字写明了工资是1800元,这个是已经确定的事实了。
本案件中,另一个清晰的事实是:单位在工资条中明确了:扣回50%提成,因此,单位的确是扣了50%的提成工资未发放,这个属于克扣。如果大家在解答中说到双方的口头约定到年底前发放,一来,单位无证据证明其主张,如果员工不确认的话。二来这样的约定,也有构成克扣工资的嫌疑,也可能是违法的。当然,大家还提到了其他的一些约定,但关键是:如果员工不确认这样的约定,而单位又无相关证据证明这些其他的约定,司法实践中,应该也不会采信这样的辩解。
因此,本案件要处理,要着手解决这2个问题:1、要明确为什么工资条中提成是1800元,而只发放一半。2、这样的说法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并且,这样的说法还不能违法(如:年底发放的说法,可能违法)。否则,一切都是空。
作者: reaper_329 时间: 2010-11-25 15:05
这个案子我没想出来,关键是证据问题,因为员工已经签字这就是事实承认了,但是没有证据说明这50%为什么扣了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另外隐约记得劳动法中好像有规定对于这种模糊不清而又无证据证明的案子,劳动法是偏袒劳动者的。期待安爸的答案~
作者: 改头换面 时间: 2010-11-26 16:38
安爹不会要等到盖到100楼,才公布答案吧?
我等到花儿都谢了!!!!
![](static/image/smiley/tiger/34.gif)
作者: 不见游走 时间: 2010-11-27 14:32
等答案![](static/image/smiley/tiger/23.gif)
![](static/image/smiley/tiger/23.gif)
![](static/image/smiley/tiger/23.gif)
作者: 残夜听雨 时间: 2010-11-29 23:41
安爸安爸 答案在哪里![](static/image/smiley/tiger/06.gif)
作者: gwcai1 时间: 2010-11-30 15:17
有点黑 感觉
作者: snxxzzz 时间: 2010-12-1 11:17
是否是约定其中的50%作为年终奖发放,如果提前离职的不发放年终奖
作者: Henry.W 时间: 2010-12-1 13:20
答案答案!!!
作者: newgan 时间: 2010-12-2 14:05
我的观点是把那50%做为年终奖了。。。公司制度规定了的
求答案。。。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0-12-4 21:31
同意楼上的说法
作者: reaper_329 时间: 2010-12-5 16:24
还没答案啊,我等得花儿都要谢了~
作者: yanliuhappy 时间: 2010-12-6 14:44
请教下,不明白
作者: 皈依碧落 时间: 2010-12-6 17:02
提成工资1800是On Target,而每月计算完毕的Achievement就只有900块,搞定!
作者: 猪猪会飞了 时间: 2010-12-10 17:34
诚恳请教中![](static/image/smiley/naizuihai/20090328120752860.gif)
作者: 半边猎人 时间: 2010-12-11 10:54
想知道答案
作者: dearan 时间: 2011-1-12 16:32
有点晕
作者: lili88 时间: 2011-1-12 17:06
![](static/image/smiley/naizuihai/20081119102647139.jpg)
![](static/image/smiley/naizuihai/20081119102647139.jpg)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1-1-13 14:15
答案呢!!!!!!!!![](static/image/smiley/naizuihai/20090226104218664.gif)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1-1-13 16:14
安爸赚钱的手段果然多呀。。。。。都这么我层了,我一层一层的看下来,都没有找到答案,呜 !合法扣了一半的提成!怎样说合法呢!我得好好想想!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1-1-14 00:08
今天第一贴,给安爸爸顶上去,嘻嘻
作者: 叶落秋临 时间: 2011-1-14 08:21
又没有书面协议说扣回50%的工资,年底一次性放假,光凭工资条上写的扣回50%,我觉得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我们也是口头约定每月工资扣20%当年终奖金发放。
作者: 智慧树1984 时间: 2011-1-28 11:44
公司之所以这么定工资发放方式,就是为了避免人员的流动,只要员工签字就表示同意公司的这种工资支付方式,如果中途辞职,就表明自动放弃另外一半的奖金。我是这么认为的。
作者: 好天了 时间: 2011-1-28 14:41
还没公布答案吗![](static/image/smiley/naizuihai/20081119102652272.jpg)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1-4-23 19:24
哈哈,晕4,这个坑还一直没公布答案。
偶的思路是这样子滴:偶在备注栏加上一段话。如下
| 应发 | 扣回 | 实发 |
基本工资 | 提成工资 | | | | 合计 | 50%提成 | | | 2900 |
张三 | 2000 | 1800 | | | | 3800 | 900 | | |
备注 | 按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计发,领款则视为确认提成办法和提成数额。 |
主管: 会计: 总经理: 制表: 领款人:
然后,偶制作了一份《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其中某条这么规定“公司每月对超市促销员下达销售指标,如促销员超额完成规定的销售指标超过50%以上,则提成按照100%制作提成表,但按120%标准发放。……如促销员完成规定的销售指标达不到50%,则提成按照100%制作提成表,但仅发放50%的份额,剩余的50%由公司扣回,不予发放。”
偶这么操作的想法是:解决了为什么提成工资写明了1800元,而只发放50%,扣回50%的这个让人纠结的问题。
开庭时,对方的代理律师(系法律援助律师)鉴于工资表上有员工在领款人处的签字,认可了该工资表。但其否认见过《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对此,偶回应,在工资条中已经写得很明白了:按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计发,领款则视为确认提成办法和提成数额。因此,应认定员工已经知悉了《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
最终,劳动仲裁认为:本案中,被申请人向本委提交了申请人2009年3月至同年9月的工资单,申请人对该工资单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工资单显示,被申请人每月支付申请人50%提成,申请人亦于每月领取工资时予以签名确认。本委经审理发现,工资单的备注栏均有注明“按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计发,领款则视为确认提成办法和提成数额“,申请人已经签名领取了当月的提成数额,本委认为申请人知悉《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超市促销员提成办法》第8条约定“公司每月对超市促销员下达销售指标,如促销员超额完成规定的销售指标超过50%以上,则提成按照100%制作提成表,但按120%标准发放。……如促销员完成规定的销售指标达不到50%,则提成按照100%制作提成表,但仅发放50%的份额,剩余的50%由公司扣回,不予发放”。据此,本委员认为,申请人的该项仲裁请求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1-4-23 19:33 编辑
作者: shan7806 时间: 2011-4-25 09:45
高人啊,高人啊
作者: 雪中鹰 时间: 2011-4-29 08:49
工资表已经签字了,备注栏你老人家是怎么加上去的,手写也有效吗?
作者: zhenxiaocc 时间: 2011-5-31 17:14
工资表已经签字了,备注栏你老人家是怎么加上去的,手写也有效吗?
雪中鹰 发表于 2011-4-29 08:49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同疑惑中~~~为什么内?
作者: xixiyq 时间: 2011-5-31 17:22
黑啊
我也想知道备注栏的字怎么加上去的。
作者: menghaiyan 时间: 2011-6-3 14:38
高手啊,员工伤不起啊,要学法啊,
作者: 风之一格 时间: 2011-6-8 14:38
同100楼,备注中的字是如何添加的?
作者: brigend 时间: 2011-8-12 11:56
在已签收的工资单上添加备注,太邪恶了~
不错的主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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