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Z的辞职有效吗? [打印本页]
作者: ceylon 时间: 2010-11-26 11:20
标题: Z的辞职有效吗?
某员工Z于年8月26日提出辞职,分支机构人力C为Z办理了离职手续(8月减保险),并将离职手续扫描件上报总部人力,Z于当天离开工作岗位。8月28日,Z的母亲坚决不同意Z办理辞职手续,并找到分支机构人力C就Z离职问题协商,要求一定要按劳动法规给予补偿后办理离职手续,并大肆吵闹,将Z已经办理的离职手续原件取走。(分支机构偏远,人力C经验少、而且迫于压力)
10月17日下午,Z在其朋友家里打扫卫生时,突发脑出血并由120送到医院就诊。据了解,Z突发脑出血是由于身体过于肥胖、高血压、生活起居没有规律导致的。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意识清醒,有半个身体有麻木的症状。
总部人力多次催促也始终没有收到Z的离职手续的原件,10月20日分支机构人力如实告知上述情况,10月25日通过EMS将解除通知书按照劳动合同载明地址邮寄本人(注明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拒收后随即登报声明解除。
请问:
1、Z辞职是否有效?
4 x! Z) b1 Y3 \8 v7 g2 a/ N$ A2、公司邮寄解除通知及登报声明解除是否有效?
) [2 z( C2 g" m# L7 Q3、公司对于Z是否负有义务?
本帖最后由 ceylon 于 2010-11-26 11:23 编辑 / q. D4 U8 N; g k: K
: [6 M5 V2 j: q5 ?1 E, N1 m( ^
本帖最后由 ceylon 于 2010-11-26 11:34 编辑
S! n" [: M3 b
. q5 o2 L* ^; q2 i8 Y7 h
作者: qdxayly 时间: 2010-11-26 12:43
1、如果Z得离职申请被其家人销毁或者他们拒不承认,那么他的辞职无效。
0 |* Q( s. Y$ H3 Z2、你们企业如果制度健全,可以依据他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开除或解除合同,如果制度他本人入职签收了,并且制度制定过程合法,你们企业的登报时间早于他的出事时间(最好),有效。0 b; B9 {2 X/ `, h) m) h" v
3、没有任何义务。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11-26 12:46
您的三个问题,最关键最根本的就是一个问题,员工Z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7 u- h. L* ~ g; T1 k. M
我的看法:7 b0 x, m7 R% p: A0 @! Z2 j
员工Z提出辞职是否有书面的辞职报告?人力C办理代理员工Z办理离职是否有员工Z的授权委托书?若有,员工Z的辞职有效!7 J0 C% F0 |/ O0 L0 R
其他的一律无效!
1 K: {& o& M F. B/ C# {# d& [( y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0-11-26 12:47
还有一点要提醒,人力C不大适合做人力资源工作!
作者: 改头换面 时间: 2010-11-27 17:24
第一,由于Z的辞职手续原件已被Z取走,而且被取走之后分支机构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进行弥补,这就导致公司无法证明是因为Z提出辞职而导致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9 g9 h& t5 @9 U& o& i- h' Z
第二,Z将辞职手续原件取走之后,Z是否继续在分支机构上班?以及公司通过EMS邮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登报解除申明中载明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将决定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如果Z取走辞职手续原件后,继续在公司上班,那么用人单位所做的这些基本都是无效的。如果Z取走辞职手续原件后,既未申请劳动仲裁,也未继续上班。那么,公司可以其连续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通过EMS邮寄,登报申请解除的操作方式准确。
% v, `% X8 J3 V! c第三、公司对Z是否有义务,取决于第二条。如果双方劳动关系因Z严重违纪解除成立,公司对Z就不存在义务,最多仅需支付其受伤至劳动合同解除期间的病假工资。理由:1、其受伤发生在朋友家里;2、双方劳动关系因其严重违纪解除,而非其他原因。
作者: TOHEY 时间: 2010-11-27 18:51
1、 一般而言,社保的减员申请是由本人签字确认的,并且有离职原因,这是一份有利于公司的证据;
- _$ n) W* {+ G9 _4 ]. Y" U2、 既然提出辞职,总有辞职申请或通知吧,这也是证据;
9 x) N; G1 U: K. D6 B8 a( C" o6 O3、 离职手续扫描件给总部HR,鉴于证据的效力,该份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 y& i7 K' e. `$ K4、 通知解除?理由?有弄巧成拙的忧虑。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0-11-27 20:54
扫描件可做证据。起码里面有劳动者的笔记吧。呵呵~~~~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