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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下班路上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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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高梁919
时间:
2010-12-13 11:33
标题:
上下班路上如何确定?
新的工伤条例加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上下班路上到底是指什么?我们目前的很多职工,是自己带孩子的,固定的路线是家到学校到公司,下班就是公司到学校到家,这整个的过程都算是上班路上吗?还是仅仅学校到公司之间的一段算呢?如果真的有意外,应该如何确定?请大家提供意见,谢谢!
本帖最后由 红高梁919 于 2010-12-13 11: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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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0-12-13 11:45
这是市民生活中一个典型情形,相关问题包括:什么地点属于上、下班;上班途中,送小孩上学后再去单位,送小孩这一段是否属于上班途中;从学校到单位是否属于上班途中;下班去接小孩,是否属于下班途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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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 论证过程中,法官、学者、劳动保障部门专家对这个问题形成了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所谓上下班途中,是以其住房为代表的生活区域为一个点,以工作区域为另一个点,两点之间的合理路径。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路径中,才能被称为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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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意见认为,上下班途中实际是以工作区域为核心的。为了工作,前往工作区域所经过的路径属于上班途中。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区域的路径为下班途中。至于是否以其家庭为起点或终点并不重要。只是上班途中只能是直接以工作区域为行进目标的路径;下班途中也只能是起点为工作区域,直接前往第一目的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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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家则提出第三种意见,他们认为,“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以其生活区域为一点,其工作区域为另一点的合理行进路径。但应考虑到,我国公民具有较强的家庭观念,买菜、接小孩在其家庭生活中是必需的事项,在上下班的途径设定上应当更为人性化,而且,“接送小孩、买菜”所导致的路径变化,并不必然增加事故风险的明显增加。所以,为生活所必需的接送小孩、买菜所经过的路径也应被认定为合理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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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享下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0-12-13 12:15
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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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专家怎么说,但是更多的案例是从居住地到工作所在地合理的路程。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只要是不要绕得太明显都会被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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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了缴纳工伤保险外,不妨考虑雇主责任险,为企业分担一些风险。
作者:
anchortools
时间:
2010-12-13 12:40
最近因为新出台的工伤条例,在我们办公室就像投入了一枚炸弹,每个人都在积极的讨论中。向前辈们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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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嫁
时间:
2010-12-13 13:03
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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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为:上下班途中,如果中途去买菜,接小孩等不在此例。
作者:
dqzrcw
时间:
2010-12-13 13:54
一般来说只要是不要绕得太明显都会被认定为工伤的
作者:
活跃在东方
时间:
2010-12-13 23:46
每天接送小孩說得過去,買菜感覺不符合。反正感覺中國的法律就是要給大家猜想。回家的路上幫忙做好事,碰到熟人站著聊天,口渴了買杯水喝等等發生的受傷事情,還是交給社保局的人來定好了,我公司還算有點實力,判為工傷,該怎么賠就怎麼賠。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0-12-14 09:58
这个上下班路上不是很好确认,但根据工伤认定的原理,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伤害,那么本人觉得,买菜或者送上小孩上学都不算是,应当是上班时,从送完小孩上学后,从学校到工作地点这段算上班途中,下班时则可以从工作地点一直算到回家。另外本人觉得,现在只要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赔付的力度相当大,企业需要承担的成本相对较低,可认定可不认定的那些都给他认定为工伤就好了。
本帖最后由 管水 于 2010-12-14 09: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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